《驗方新編》~ 卷十六 (4)
卷十六 (4)
1. 驅狐怪法
凡狐怪作祟擾人,用硃筆寫「關聖大帝在此」六字貼之。如仍不去,即誠心向關聖廟拜禱,必去。或立九天應元雷神普化天尊牌位,供奉中堂,誠心拜禱。或赴雷神廟禱告,一切邪怪皆退。緣關帝、雷神能制邪魔,誠求必應。
又方:凡狐迷男女,白日用口吸精,夜間交媾如人,用真桐油搽陰處自去。或用珠蘭根搽之,則獸自死,即將獸肉曬乾為末服之,更妙。
白話文:
如果遇到狐狸精作怪擾亂人,可以用硃砂筆寫下「關聖大帝在此」六個字貼在牠出沒的地方。如果牠還是不走,就誠心向關聖帝君廟宇祈求,牠一定會離開。或者在家中廳堂設立九天應元雷神普化天尊的牌位,誠心祭拜祈禱。也可以去雷神廟祈求,所有的邪怪都會退散。因為關聖帝君和雷神能夠制服邪魔,誠心祈求一定會靈驗。
另外有個方法:如果狐狸精迷惑男女,白天用口吸取人的精氣,晚上像人一樣與人交合,可以用真正的桐油塗抹在陰部,狐狸精就會自行離去。或者用珠蘭的根塗抹,狐狸精就會自己死去,再把牠的肉曬乾磨成粉末服用,效果更好。
2. 灸鬼法
治一切邪祟癲狂、胡言亂語、躍牆上屋、尋死等症,以病人兩手大拇指用線齊頭捆攏,用艾絨於兩指縫中離指甲角一分半之處(名鬼哭穴),半在甲上,半在肉上,四處盡燒。一處不燒,其疾不愈。神效不可量也。
又方:絲綿一尺,燒灰兌酒服,或開水送下均效。
白話文:
這個方法是用來治療各種邪祟引起的癲狂、胡言亂語、爬牆上屋、尋死等症狀。
將病患兩手的大拇指用線綁在一起,然後用艾絨在兩指縫間,距離指甲角一分半的地方(這個地方叫做鬼哭穴),一半在指甲上,一半在肉上,總共四個地方都燒灼。只要有一個地方沒有燒到,病就無法痊癒。效果非常顯著,難以估量。
另一個方法:取一尺長的絲綿燒成灰,用酒或開水沖服,也有效果。
3. 制邪鬼法
端午日午時,用豬頭血和明雄曬乾收之。或燒煙燻、或帶身旁、即能制鬼。
又方:端午日以雄黃搽鉻口鼻,用樟木燒煙燻之,此狗即能制鬼。
白話文:
端午節中午時分,用豬頭血和公雞血混合後曬乾並收起來。可以燒成煙來燻,或是帶在身上,就能夠制服鬼怪。
另一個方法:端午節時,用雄黃塗抹在人的口鼻,並用樟木燒煙來燻,這樣也能制服鬼怪。
4. 闢鬼火法
夜行時,見碧火出沒,此鬼火也,能奪人精氣,用鐵馬鐙敲動作響即滅。
白話文:
夜晚行走時,如果看到綠色的火光出現,那是鬼火,會奪取人的精氣。用鐵製的馬鐙敲擊發出聲響,它就會熄滅。
5. 鬼箭傷
鬼打傷死,見卷十二急救門。身痛有青色,用亂髮搽之,髮捲成團而硬者即是。用金銀花一兩煎水飲之即愈。
又方:山梔炒,灰麵炒,桃枝尖七個,共捶融作餅貼之,次日將餅取下,分作七丸,放炭火中燒之,燒時聲響即愈。不愈再燒,以愈為止。
又方:狗骨(燒灰)二錢,梔子七個,灰面、椿芽各一兩,共為末,醋調敷,切忌針刺。
又方:有人為鬼氣所中,腿上生瘡,百藥不愈,後用干狗糞枯而白者燒煙,向瘡口熏之,拔出清水數碗、亂髮十餘團而愈。又有人折足腫痛,不能履地,屢治不效,亦用狗糞熏之,初次不效,二次拔出肉釘三個而愈。
又方:鐵渣(取細淨者)二兩,核桃(又名胡桃)取淨肉一斤、桃仁八兩,同入瓷瓶內加好酒四斤蒸熟,每日不拘時隨量飲酒,蓋被取汗,服後痛甚無妨,越痛越好,服完自愈。
白話文:
鬼箭傷
被鬼打傷會導致死亡,這類情況記載在第十二卷急救篇。身體疼痛並出現青色瘀傷,可以用亂髮搓揉患處,如果頭髮捲成一團變硬,就表示是鬼打傷。用金銀花一兩煎水飲用,即可痊癒。
另一個方法:將炒過的梔子、炒過的灰麵,加上七個桃枝尖,一起搗爛做成餅狀貼在患處,隔天將藥餅取下,分成七份搓成丸狀,放在炭火中燒,燒的時候若發出聲響就表示病好了。如果沒好,就再燒,直到痊癒為止。
另一個方法:取燒成灰的狗骨二錢,加上七個梔子,灰麵和椿芽各一兩,一起研磨成粉末,用醋調勻後敷在患處,切記不要用針刺。
另一個方法:有人被鬼氣侵襲,腿上長瘡,用各種藥都治不好,後來用曬乾的白色狗糞燒煙,熏瘡口,結果拔出好幾碗清水和十幾團亂髮才痊癒。又有人腳踝扭傷腫痛,無法行走,多次治療都沒效果,也用狗糞熏,第一次沒效,第二次拔出三個肉釘才痊癒。
另一個方法:取細淨的鐵渣二兩,核桃肉一斤、桃仁八兩,一起放入瓷瓶內,加入好酒四斤蒸熟,每天不拘時間飲用適量酒,然後蓋被子發汗,服藥後疼痛加劇是正常的,越痛越好,喝完藥自然就會痊癒。
6. 增補去邪怪法
取州縣官堂上硃筆,在病人心上寫一正字,頸上寫一刀字,兩手寫兩火字,即愈。蘇州韓氏家僕遇邪,以此法治之,寫至左手火字,其人張目大呼曰:勿燒我,我即去也。自此,怪絕事載子不語集。
又一婦為堅所迷,百計不去,後設法將怪推入婦人尿桶中,變朽木燒之遂絕。又一人忽見黑氣人褲中,似覺婦人陰戶一接而精即流出。符藥不愈,其人平日虔記呂祖,忽一道人教麝香可愈。初佩麝香假而少,不效;後用真麝香兩餘佩戴身旁,其怪遂絕。
白話文:
取州縣官府大堂上用的硃筆,在病人的心口寫一個「正」字,脖子上寫一個「刀」字,兩隻手上各寫一個「火」字,這樣病就會好。蘇州韓家的僕人遇到邪祟,就用這個方法醫治他,寫到左手的「火」字時,那個人睜開眼睛大聲喊叫說:「不要燒我,我這就走!」從此以後,怪異的事情就停止了。這件事記載在《子不語集》裡。
另外有一個婦人被妖怪纏住,用盡各種辦法都趕不走,後來想辦法把妖怪推到婦人的尿桶裡,妖怪變成朽木,燒掉之後就消失了。還有一人忽然看到一股黑氣鑽進他的褲子裡,好像感覺到跟婦人的陰部接觸了一下,精液就流出來了。用符咒藥物都治不好,這個人平時虔誠地記誦呂洞賓,忽然有個道人教他用麝香可以治好。一開始佩戴假的麝香,效果不好;後來用兩錢多的真麝香佩戴在身上,那怪異的事情就停止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