鮑相璈

《驗方新編》~ 卷九 (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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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九 (10)

1. 保命延生種子戒期

八月初一(同前)、初三(司命灶君誕,又北斗星君誕,犯者重病奪紀)、初十(北嶽帝誕,犯者奪紀)、十五(太陰朝元之辰,官焚香守夜,犯者太凶)、二十五(同前)、二十七(至聖先師孔子誕,犯者削祿奪紀。或云二十一,非二十七日,未知孰是)、二十八、三十(同前)。

九月初一(南鬥降神,犯者奪紀)、初一至初九(此九日為北斗下降日宜齋戒,又初九斗母誕,犯者男女俱陷黑簿,亥時犯者、夫婦雙亡)、十五(同前)、十七(金龍四大主誕)、十九(觀音出家,犯者困苦)、二十五(同前)、二十七、二十八(俱同前)、三十(藥師佛誕)。

十月初一(民歲臘,犯者奪紀)、初三(同前)、初五(諸神下會,犯者大凶)、初六(天曹考察,犯者大禍)、初十(西天王降,犯者暴亡)、十五(下元水官校籍,犯者奪紀)、二十五(同前)二十七(北極紫微大帝誕,犯者奪紀)、二十八、三十(俱同前)。

十一月初一、初三(俱同前)、初六(西嶽帝誕)、十一(太乙救苦天尊誕)、十五(同前)、十七(阿彌陀佛誕,犯者奪紀)、十九(太陽誕,犯者奪紀)、二十五(掠刷大夫降,犯者大凶)、二十七、二十八、三十(俱同前)。

十二月初一、初三(俱同前)、初七(犯者惡疾)、初八(王候臘,初旬戊日亦是,犯者得病)、十五(同前)、十六(南嶽帝誕)、二十(天地交泰,犯者奪紀)、二十四(司命上奏人間善惡)、二十五(玉帝三清巡視諸天,定來年禍福,犯者得病損奪)、二十七、二十八(同前)、除夕(諸神考察,犯者得病損壽)。

每歲四立、二分、二至、社日、三伏日、庚申、甲子日、祭祀前齋戒日、父母誕日、諱日、夫婦誕日、本命日、疾風暴雨、雷電晦暝、日月薄蝕,犯者大凶,受禍得病。酷暑嚴寒,病餘產後,過醉空腹,遠行鬱怒,犯者得病損身。停燈行房,最干神怒,以上各期,先夜即須謹戒。

蓋半夜交子,晝長夜短者,二更後將即交子時,不可不慎。謹按《禮記·月令》:日夜分,雷乃發聲,先雷三日,奮木鐸以令兆民曰:雷將發聲,有不戒其容止者,生子不備,必有凶災。可知禁忌,自古有之。日長至,則曰止聲色,毋或進。日短至,則曰去聲色,禁嗜欲。蓋冬夏二至,陰陽相爭之時,最難保護,前後數日皆宜絕欲。

至於高山大川之上,日月星辰之下,神廟寺觀之內,井灶屍柩之旁,及一切非其地,非其時,俱宜嚴戒。

茲刻始於拙庵秦太史,流傳已遍,此本校定最准,刪繁就簡,止擇最重者錄之。蓋禁忌太繁,奉行恐怠也。若能避忌,必臻上壽,若反是無不受禍。語云:樂極生悲,縱欲成患。謹勸世人,須為長久之歡,弗逞暫時之樂。蓋欲濃則暫,欲淡則長,其理不爽,其事不誣也。篤信者,另以小紙將日期錄出,貼出壁上,每逢禁忌必謹遵之。

白話文:

保命延生種子戒期

農曆八月初一、初三(司命灶君及北斗星君誕辰,犯忌者會重病甚至死亡)、初十(北嶽大帝誕辰,犯忌者會死亡)、十五(太陰朝元之時,官府要焚香守夜,犯忌者會非常凶險)、二十五、二十七(至聖先師孔子誕辰,犯忌者會降職或死亡,也有人說是二十一日,但不知哪個正確)、二十八、三十(與前述相同)。

九月初一(南斗星君降臨,犯忌者會死亡)、初一至初九(北斗星君下降,宜齋戒,初九是斗姆元君誕辰,犯忌者男女都會被記錄在黑簿上,亥時犯忌者,夫妻可能雙亡)、十五(與前述相同)、十七(金龍四大主誕辰)、十九(觀音出家日,犯忌者會遭遇困境)、二十五、二十七、二十八、三十(與前述相同)。

十月初一(民歲臘,犯忌者會死亡)、初三(與前述相同)、初五(諸神下凡會聚,犯忌者會非常凶險)、初六(天曹考察人間善惡,犯忌者會遭遇大禍)、初十(西天王降臨,犯忌者會暴亡)、十五(下元水官校籍,犯忌者會死亡)、二十五、二十七(北極紫微大帝誕辰,犯忌者會死亡)、二十八、三十(與前述相同)。

十一月初一、初三(與前述相同)、初六(西嶽大帝誕辰)、十一(太乙救苦天尊誕辰)、十五(與前述相同)、十七(阿彌陀佛誕辰,犯忌者會死亡)、十九(太陽誕辰,犯忌者會死亡)、二十五(掠刷大夫降臨,犯忌者會非常凶險)、二十七、二十八、三十(與前述相同)。

十二月初一、初三(與前述相同)、初七(犯忌者會患惡疾)、初八(王侯祭祀,初旬戊日也是,犯忌者會生病)、十五(與前述相同)、十六(南嶽大帝誕辰)、二十(天地交泰之日,犯忌者會死亡)、二十四(司命星君上奏人間善惡)、二十五(玉帝及三清巡視諸天,定來年禍福,犯忌者會生病或受損)、二十七、二十八、三十(與前述相同)、除夕(諸神考察,犯忌者會生病或減壽)。

每年四立、二分、二至、社日、三伏日、庚申日、甲子日、祭祀前的齋戒日、父母誕辰、忌日、夫婦誕辰、本命日、以及疾風暴雨、雷電晦暗、日月蝕等日子,犯忌者會非常凶險,會受禍生病。酷暑嚴寒、病後產後、醉酒空腹、遠行時情緒鬱悶,犯忌者會生病或損傷身體。停燈行房,最容易觸怒神明。以上這些日子,前一天晚上就要謹慎戒慎。

尤其在半夜子時前後,晝長夜短的時候,二更之後將近子時,更要小心謹慎。《禮記·月令》記載:日夜交替之時,雷聲才會發出,打雷前三天,就要敲打木鐸告知百姓,雷聲將要發出,如果有人不謹慎言行舉止,生下的孩子會有缺陷,必然會遭遇凶災。由此可見,禁忌自古以來就存在。冬至時要停止聲色享樂,夏至時也要戒除聲色享樂,禁止嗜欲。因為冬夏二至,是陰陽相爭之時,最難以保全身體,前後數日都應該絕慾。

在高山大川之上、日月星辰之下、神廟寺觀之內、井灶屍柩旁邊,以及其他不適當的地方和時間,都要嚴格戒慎。

這份禁忌記載最初由拙庵秦太史所撰,現已廣泛流傳,此版本經過校對,是最準確的,刪繁就簡,只選擇最重要的部分記錄下來。因為禁忌過多,恐怕難以奉行。如果能夠避忌,就能夠長壽,反之則會遭遇禍患。俗話說:樂極生悲,縱慾成患。謹以此勸告世人,應該追求長久的快樂,不要沉溺於一時的享樂。因為慾望強烈則快樂短暫,慾望淡泊則快樂長久,這個道理是正確的,這件事也是真實的。篤信者,可以將這些日期抄寫在小紙條上,貼在牆上,每逢禁忌日就謹慎遵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