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廷光

《傷科彙纂》~ 正文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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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(5)

1. 出血

《正體類要》曰:若患處或諸竅出血者,肝火熾盛,血熱錯經而妄行也,用加味逍遙散,清熱養血。若中氣虛弱,血無所附而妄行,用加味四君子湯,補中益氣。或元氣內脫,不能攝血,用獨參湯,加炮姜以回陽;如不應,急加附子。或血蘊於內而嘔血,用四物加柴胡黃芩

凡損傷勞碌、怒氣、肚腹脹滿,誤服大黃等藥,傷陽絡,則為吐血衄血,便血尿血;傷陰絡,則為血積血塊,肌肉青黯。此臟腑虧損,經隧失職,急補脾肺,亦有生者。

《急救方》云:跌壓傷重之人,口耳出血,一時昏暈,但視面色尚有生氣,身體尚為綿軟,則皆可救。但不可多人環繞,嘈雜驚慌,致令驚魄不復。急令親人呼而扶之,坐於地上,先拳其兩手兩足,緊為抱定。少頃再輕移於相呼之人懷中,以膝抵其穀道,不令泄氣。若稍有知覺,即移於素所寢處,將室內窗欞遮閉令暗,仍拳手足緊抱,不可令臥。

急取童便乘熱灌之,馬溺更妙,如一時不可得,即人溺亦可,要去其頭尾,但須未食蔥蒜而清利者,強灌一、二杯,下得喉便好。一面用四物湯三、四倍,加桃仁紅花山楂、生大黃各二兩,童便一大鐘,如夏月加黃連四、五分,用流水急火,在傍煎半熟,傾入碗內,承於傷者鼻下,使藥氣入腹,不致惡逆,乘熱用小鐘灌服;如不受,少刻又灌。藥盡不可使臥,服藥之後,其穀道尤須用力抵緊,不可令泄其氣。

如藥性行動,不可即解,恐其氣從下泄,以致不救也。必須俟腹中動而有聲,上下往來數遍,急不可待,方可令其大解。所下盡屬淤紫,毒已解半,方可令睡,至於所下盡為糞,即停止前藥。否則再用一二劑亦不礙。然後次第調理,不可輕用補藥。

王肯堂云:血溢血泄,諸蓄妄證,其始也,予率以桃仁大黃行血破瘀之劑,折其銳氣,而後區別治之,雖往往獲中,然猶不得其所以然也。後來四明遇故人蘇伊舉,閒論諸家之術。伊舉曰:吾鄉有善醫者,每治失血蓄妄,必先以快藥下之。或問失血復下,虛何以當。則曰:血既妄行,迷失故道,不去蓄利瘀,則以妄為常,曷以御之。

且去者自去,生者自生,何虛之有。予聞之,愕然曰:名言也。昔者之疑,今釋然矣。

又云:凡九竅出血,用南天竺主之,或用血餘灰,自發為佳,次則父子一氣,再次男胎髮,又次則亂髮,皂角水洗曬乾,燒灰為末。每二錢,以茅草根煎湯調下。又荊葉搗取汁,酒和服。又刺薊一握,絞汁,酒半盞和服;如無生者搗乾者為末,水調三錢,均效。

訣曰:牆頭苔蘚可以塞,車前草汁可以滴,火燒蓮房用水調,鍋底黑煤可以吃。石榴花片可以塞,生萊菔汁可以滴,火燒龍骨可以吹,水煎茅花可以吃。

《急救方》注:治跌打損傷已死者,用男女尿桶人中白,煉紅投好醋七次,研末酒送二錢,吐出惡血即可救矣。慎不移動,動者不治。

泛注,

《可法良規》云:凡損傷之症,乃有形器物所傷,為筋骨受病,當從血論。蓋血得熱則妄行,其害甚速,須先伐肝火,清運火,砭患處,和經絡,則瘀血不致泛注,肌肉不致遍潰。次則壯脾胃,進飲食,生血氣,降陰火,則瘀血易於腐潰,新肉易於收斂,此要法也。若用克伐之劑,虛者益虛,滯者益滯,禍不旋踵矣。

《瀕湖集簡方》曰:治打僕瘀血滾注,或作潮熱者,用大黃末,薑汁調塗,一夜黑者紫,二夜紫者白也。

發熱,

東垣曰:晝則發熱,夜則安靜,是陽氣自旺於陽分也。晝則安靜,夜則發熱煩躁,是陽氣下陷入陰中也,名曰熱入血室。如晝夜俱發熱煩躁,是重陽無陰也,當急瀉其陽而峻補其陰。夫熱入血室之症,婦人經水適來,或因損傷,譫言如見鬼狀,宜小柴胡湯加生地主之。王太僕曰:凡熱來復去,不時而動,乃無根之虛火也,宜六君子湯加薑桂;不應,急加附子,或八味丸最善。

《可法良規》曰:凡損傷之症有出汗者,當審其陰陽虛實而治之。若陰虛陽往乘之,則發熱自汗,以甘寒之劑補其氣,如補中益氣湯之屬是也。若陽虛陰往乘之,則發厥自汗,以甘溫之劑助其陽,如參附湯之屬是也。亦有因痛甚而自汗者,宜清肝火為主。亦有因陰陽損傷而自汗盜汗者,宜補氣生血為主。若心孔一片汗出者,養其心血自止。

外邪,

陳文治曰:四季傷損,脈浮緊,發熱惡寒體痛,屬有外邪,宜發散以祛邪,春用五積散香蘇飲;夏用香薷飲五苓散;秋用藿香正氣散;冬用雙解散。若寒熱者,加柴胡、前胡、黃芩;頭痛加川芎白芷,腳氣加白芷、檳榔木香;有痰加半夏陳皮,等分,蔥白煎服。

《可法良規》云:凡傷損之症,出血太多,或潰爛之際,收斂之後,如有寒熱頭痛,或自汗盜汗,煩躁作渴,或遍身疼痛,肢體倦怠,牙關緊急,痰涎上壅等證,是血氣虛而作變症也,當峻補元氣為主。大凡傷損症,有外邪乃乘虛而入,猶當補助,作外邪治之,禍不旋踵。

耀山云:傷損之證,內瘀居多,間有外感挾邪。陳氏之論,詳及四季,發明上下加減,雖為穩當,又宜參閱發熱門,擇方療治,更為穩妥,學者須細玩之。

昏憒,

《正體類要》曰:傷重昏憒者,急灌以獨參湯。雖內有瘀血,切不可下,急用花蕊石散內化之,蓋恐下之,因瀉而亡陰也。若元氣虛甚者,尤不可下,亦用前散以化之。凡瘀血在內,大小便不通,用大黃、朴硝;血凝而不下者,急用木香、肉桂末三、二錢,以熱酒調灌服,血下乃生。如怯弱之人用硝黃,須加肉桂、木香,假其熱以行其寒也。

《選粹》云:顛仆迷悶者,酒調蘇合香丸灌之。顛撲損傷者,宜逐其惡血,用酒煎蘇木,調蘇合香丸或雞鳴散;或活血和氣飲加大黃,入醋少許煎;或童便或蘇木煎酒調黑神散烏藥順氣散亦可。

陳遠公曰:人從高墜下,昏死不蘇,人以為惡血奔心,誰知乃氣為血壅乎。夫跌僕之傷,多是瘀血攻心,然跌僕出其不意,未必心動也。惟從高墜下,失足時心必驚悸,自知必死。是先挾一必死之心,不比一蹶而傷者,心不及動也。故氣血錯亂,每每昏絕不救。治法逐其瘀血,佐以醒脾之品,則血易散而氣易開。

倘徒攻瘀血,則氣閉不宣,究何益乎。用蘇氣湯,一劑氣疏,三劑血活全愈。

谷蘭云:未跌僕之時,心原不動;當跌撲之時,體先振動,心能不動乎。況心主血者也,心既不動,即跌撲亦無傷瘀之症矣。此說存參。

《可法良規》云:凡傷損之症,若皮膚已破,出血過多而昏憒者,氣血虛極也,大補為主;如不應,急加附子。若墜僕太重,皮膚不破,血未出而昏憒者,瘀血在內也,行散為主;如不應,速加酒炒大黃。若下後而有變症者,皆氣血虛極也,用十全大補湯。若因痛甚而自汗昏憒者,風木熾盛也,用清肝涼血之劑,則痛自定,汗自止;苟作外因風邪治之,促其危也。

又云:若傷損在頭腦並致命處所,昏憒良久,將至不起者,急用蔥白切細、杵爛、炒熟,罨患處,稍冷更以熱者罨之,多自醒矣。

《選粹》云:亦有血迷心竅,而致昏沉不知人事者,宜花蕊石散,童便調服。有神魂散失,一時不知人事者,唯在臨時斟酌。大抵跌僕之病,全在補氣行血。若自然銅之類,雖有接骨之功,而燥散之害,甚於刀劍,丹溪備言之矣。

谷蘭云:跌僕則肝必受傷,瘀血未去,而行補氣補血藥,恐血瘀未能散除,轉致不可救藥為患;惟虛弱者受跌撲之患,於逐瘀中兼補益,似為兩得。

《急救方》:治僕打猝死去,但須心頭溫暖,雖經日亦可救。先將死人盤屈在地上,如僧打坐狀,令一人將死人頭髮控放抵,用生半夏末,以竹筒或紙筒吹在鼻內;如活即以生薑自然汁灌之,可解半夏毒。

耀山云:按人尿性味鹹寒無毒,又名輪迴酒、還元湯,撲損瘀血在內運絕,加酒飲之,治折傷推陳致新,其功甚大。又《千金方》飲人尿治金瘡出血,杖瘡腫毒,火燒悶絕等症。又刺在肉中,人咬手指,金瘡中風,蛇犬咬傷,蜂蠆螫傷,浸洗得解,乃傷科中之仙藥也。周赧王四十五年,秦相范雎在魏時,觸杵魏齊,令獄卒自辰至未撲打,遍體皆傷,齒折脅斷,身無完膚,氣絕不動,屍卷葦薄之中。魏齊復令賓客便溺其上,勿容為清淨之鬼。

至晚,范雎死而復甦,竟相秦國。又明季一官,貪墨誣害平人,解緩時,被受害人之子奪路報復父仇,攢毆已斃,又恨其貪汙,灌之以尿,後竟不死。觀此兩節,人尿實為久傳效驗之方,今多因穢惡而忽之,惜哉!但人命至重,生死在於呼吸之間,有此極便極賤、極效驗之藥,何不乘其昏絕不知而灌之;如灌之不入,急令人溺其頭面,使其入於七竅,未有不蘇者也。

《急救方》小注云:凡跌打縊溺至死,而心頭熱者,急用活雞冠血,滴入喉鼻之內,男左女右,男用公雞,女用母雞,刻下即蘇。又跌打氣絕,用仙人柴(即九里香葉)搗自然汁一杯,灌下即蘇。但心口有微熱,能受此藥,無有不活,名曰救名丹。

眩暈,

耀山云:血虛則陰虛,陰虛則發熱而渴,腹脹嘔吐必兼中氣太虛,故用補治如此。若僕打即時暈倒在地,此氣逆血暈也。按《急救方》補註:用血管鵝毛煅存性一錢,老酒調服即醒。又有真元不足,不能攝氣歸元而暈者,仍用補劑可也。如失血過多而暈者,用芎歸湯亦可。

煩躁,

東垣云:發熱惡寒,大渴不止,其脈大而無力,非白虎湯症,此血虛發躁也,宜用當歸補血湯治。裴先生云:肌熱煩躁,目赤面紅,其脈洪大而虛,此血虛也,若誤服白虎湯,輕則危,重則斃。

發喘,

耀山云:發喘之因,果多在肺,然按《內經》曰:有所墮恐,喘出於肝,度水跌僕,喘出於腎與骨。是當分別論治。

作嘔,

耀山云:按薛氏以藥傷胃而嘔者,脈必微細而遲,乃涼藥克伐而嘔也,急用六君子湯加歸、芍、附子。又有胃火作嘔者,症必口渴唇褐,系素有積熱,復飲辛熱藥,則火必更盛矣,以清胃散加山梔、黃芩、甘草治之頓止。如潰後作嘔,仍按出血過多方法調治。若投藥稍錯,非徒無益,而又害之。

口渴,

東垣云:發熱惡寒,大渴不止,其脈大而無力者,非白虎湯症,此血虛發躁而渴也,宜用當歸補血湯

不食,

鍾峻云:江西一盜,肋斷呻吟不食,用生精豬肉四兩,糯米飯一碗,白糖四兩拌食,越日而愈,骨亦完好,想亦秘方也。愚按血閉嗜臥不食,虛者用巴戟湯,即四物加巴戟、大黃,補而行之;實者承氣、抵當攻之,如氣滯不食,必須枳、朮、香、砂以開之。

秘結,

耀山云:按《正體類要》若胸腹脹痛,大便不通,喘咳吐血者,瘀血停滯也,用當歸導滯湯通之。肚腹作痛,大便不通,按之痛甚者,瘀血在內也,用加味承氣湯下之。凡腹停瘀血,用大黃等藥,其血不下,反加胸膈脹痛,喘促短氣,用肉桂、木香末各二錢,熱酒調服,即下惡血。此因寒藥凝滯不行,得辛溫而血自行耳,專用苦寒諸劑者察之!

《可法良規》云:凡傷損之症,小便不利,若因出血,或平素陰虛火燥,而滲泄之令不行者,宜滋膀胱之陰。若因疼痛,或平素肺經氣虛,不能生化腎水,而小便短小者,當補脾肺之氣,滋其化源,則小便自生。若誤用分利之劑,復損其陰,禍在反掌。經云:氣化則小便出焉。

又云:無陽則陰無以生,無陰則陽無以化。亦有汗出不止而小便短小者,汗止便自利,尤忌分利滲泄之劑。

瘀滯,

《可法良規》云:凡傷損之症,若棍僕重者,患處雖不破,其肉則死矣。蓋內肉糜爛,與瘀血相和,如皮囊盛糊然。其輕者,瘀血必深蓄於內,急宜砭刺,即投大補之劑。否則大熱煩躁,頭目脹痛,牙關緊急,殊類破傷風症,此瘀穢內作而然也,急刺之,諸症悉退。

又云:若不砭刺發泄,為患匪輕,是不知傷重而內有瘀穢者也,須急去之,即服補益之劑,以固根本,庶保無虞。古人謂瘀穢惡於狼虎,毒於蛇蠆,去之稍緩,則戕性命,非虛言也,醫者三複之!

耀山云:按《薛氏醫案》傷損腫痛不消,有瘀血在內,急宜砭之;否則瘥後數年,但遇天陰,仍作痛也,血屬陰,從其類也。

血虛,

《可法良規》云:凡傷損筋糜肉爛,膿血大瀉,陽亦隨陰而走,元氣喪敗,理勢必然,氣血不虛者鮮矣。智者審之!

又云:凡傷損之症,遍身作癢,或搔破如瘡疥,此血不營於肌腠,當作血虛治之;不應,兼補其氣。亦有愈後身起白屑,落而又起,或有如布帛一層,隔於肌膚,乃氣血俱虛,不能營於腠理,宜大補氣血為主;若作風邪治之,誤矣。

又云:凡傷損之症,肢體麻木,若口眼如常,腰背如故,而肢體麻木者,氣虛也。蓋血虛則氣虛,故血虛之人,肢體多麻木,此是陰虛火動而變症,實非風也,當用升陽滋陰之劑;若作風治,凶在反掌。

又云:凡傷損之症,貴乎大補氣血,則腐肉易於潰爛,瘡口易於生肌。每見治者,不知氣血虧損,往往多用十宣散,又以方內參、耆、芎、歸為補益之劑,嫌其中滿,多用不過錢許;以厚朴防己為清毒之藥,因其行散,動輒倍加。此何益於氣血,而欲責其速潰、速斂、速生肌乎。無怪其煩躁作渴,飲食益少,因之不起者眾矣。

又云:凡傷損之症,不可輕服烏附等味,蓋其性味辛熱,恐助火以益其患。其平素有失血及血虛之人,雖在冬令,決不宜用,緣滯血得火而益傷,陰血得火而益耗,運血得火而妄行,患肉得火而益壞。若人平素虛寒,或因病而陽氣脫陷者,則用之不在此例。

作痛,

《正體類要》曰:肌肉間作痛者,營衛之氣滯也,用復元通氣散。筋骨作痛者,肝腎之氣傷也,用六味地黃丸。內傷下血作痛者,脾胃之氣虛也,用補中益氣湯。外傷出血作痛者,脾肺之氣虛也,用八珍湯。大凡下血不止,脾胃之氣脫也,吐瀉不食,脾胃之氣敗也,苟預為調補脾胃,則無此患矣。

又云:傷處作痛,若痛至四、五日不減,或一、二日方痛,欲作膿也,用托裡散。若以指按不復起者,膿已成也,刺去膿,痛自止也。

《可法良規》云:凡傷損之症,多有患處作痛。若出血過多而痛者,血虛火盛也,宜甘寒以降虛火,甘溫以養脾氣。若汗出多而痛者,肝木火盛也,宜辛涼以清肝火;甘寒以生肝血。若筋骨傷而作痛者,正而治之。肌肉傷而作痛者,調而補之。氣血逆而作痛者,順而補之。氣血虛而作痛者,溫而補之。

熱而痛者清之,寒而痛者溫之。陰虛火痛者,用補陰之劑。脾氣虛而痛者,用補脾之劑。作膿而痛者托之,膿焮而痛者開之。切不可概用苦寒,以致復傷脾胃也。

筋攣,

《可法良規》曰:凡傷損之症,膿血大潰,血出太多,兼之惡寒發熱,焮痛口乾,肝血自然不足。況肝主筋,血去則筋無以養,筋無血養則燥,遂不能束骨而屈伸自如,故有拘攣之象。宜聖愈湯加柴胡、木瓜、山梔、麥冬、五味子治之;如作風證治,筋愈燥而血愈涸,攣豈能伸乎。

耀山云:人生兩肘、兩腋、兩髀、兩膕,謂之八虛。《內經》云:凡此八虛者,皆機關之室,真氣之所過,血絡之所遊,邪氣惡血,固不得住留,住留則傷經絡,骨節機關不得屈伸,故病攣也。倘有一處脫臼出髎,筋骨兩傷,豈無惡血邪氣乘虛而入耶。必須察其臟腑,利其關節,調其氣血,毋謂僅治其外,而忽其內也。

又云:肺心有邪,其氣留於兩肘。考肺脈自胸行肘之俠白等穴,心脈自腋行肘之少海等穴。又云:肝有邪,其氣流於兩腋。考肝脈布脅肋,行腋下期門等穴。又云:脾有邪,其氣留於兩髀。髀者,髀樞也,考脾脈上循陰股,結於髀。又云:腎有邪,其氣留於兩膕。膕者,膝後曲處也,考腎脈上腨,出膕內廉。

此皆患生於里而達於表,如外傷既成,內臟皆連,知此八虛者,用藥有所指歸矣。陳藏器曰:虛而勞者,其弊萬端,宜應隨病增減。如肺氣不足,加天門冬麥門冬、五味子;心氣不足,加上黨參茯神、菖蒲;肝氣不足,加天麻、川芎;脾氣不足,加白朮白芍、益智;腎氣不足,加熟地黃遠志牡丹皮。此又不可不知也。

按舒筋法,治破傷後,筋攣縮不能伸者,用大竹管長尺余,兩頭各鑽一竅,系以繩,掛於腰間,一坐即舉足袞挫之,勿計工程,久當有效。《醫說》載:有人墜馬折脛,筋攣縮不能行步,遇一道人,教以此法,數日便愈如常。又《經驗全書》云:有人四肢無故節脫,但有皮連,不能舉動,名曰筋解,用黃柏酒浸一宿,焙為末,酒下三錢,多服方安。

骨痛,

耀山云:按《內經》曰:久立傷骨。又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。又按薛氏云:骨痛之證,五更服和血定痛丸,日間用健脾胃生氣血之藥調理。若腫痛發熱,切不可服流氣等藥,外用蔥熨法,內服六君加黃耆、柴胡、桔梗續斷骨碎補之類,或補中益氣湯加麥冬、五味治之,氣血和而熱自退矣。《救急方》治渾身骨痛,用破草鞋燒灰,香油和,貼痛處即止。

然外熨不若貼膏為當,雖骨痛至重,亦能緩之。

濕痰,

《可法良規》云:凡傷損之症,其患已愈而腿作痛,乃受患太重,膿血過多,瘡雖愈而肝經氣血尚未充也,故濕熱乘之,因虛而襲,以致作痛,非風證也,故用養血祛濕之劑以止痛。又云:腎水足,則肝氣充溢,經脈強健,雖有傷損,氣血不虧,而潰斂以時,氣路不至於上逆,痰涎何由而上壅。

使腎氣一虛,水不能生木,則肝氣奔騰,逆而不下,痰氣亦隨之以升,非風痰也,乃水泛為痰也,宜六味地黃丸,或六味地黃湯加清肝之劑。

耀山云:此症作痛,分濕痰、濕熱、痰火、痰氣四症,總之痰因濕化,濕居其多,惟下部濕先受之,故多用下部藥也。

頭痛,

《可法良規》云:若頭目所傷作膿,焮赤作痛,膿出痛亦自止。其或頭痛而時作時止者,血虛而痛也,非傷也。若頭痛而兼眩者,火也,痰也,氣虛也,木旺也,不可作寒治也。

《醫學入門》云:血虛頭痛,自魚尾上攻而為痛,宜當歸補血湯、加味四物湯。眉尖後、近髮際,曰魚尾。若氣血俱虛頭痛,宜用加味調中益氣湯安神湯皆效。

李東垣云:痰厥頭痛,每發時兩頰青黃,眩暈目不欲開,懶於言語,身體沉重,兀兀欲吐,此厥陰太陰合病也,宜服局方玉壺丸半夏白朮天麻湯

胸痛,

《丹溪心法》云:心痛脈澀者,有死血也。又云:作時飲湯水下作痛者有死血,桃仁承氣湯下之。又云:如平日喜飲熱物,以致死血留於胃口作痛,桃仁承氣湯下之,輕者韭汁、桔梗開之。

耀山云:按丹溪所論,乃瘀血在胃脘而作痛也。傷損之症,偶有血留胃脘,故引此以備參考。然手按仍痛,總以脈澀為據耳。

《醫林集要》:治血氣心痛,用沒藥末二錢,水一盞,酒一盞煎服。

《斗門方》:治血氣攻心不可忍者。用蓼根洗銼,浸酒飲。

脅痛,

《丹溪心法》云:惡血停留於肝,居於脅下而痛,按之則痛益甚。

《可法良規》云:蓋打撲墜墮惡血,宜砭不宜留。況十二經絡之血,生於心,藏於肝,統於脾。小腹與脅皆肝經部位,惡血蓄而不行,必生脹滿,疼痛自汗。法當破血生血,清厥陰肝經則善。

《醫學入門》云:瘀血必歸肝經,脅腋痛或午後發者,小柴胡合四物湯加桃仁、紅花、乳香、沒藥;大便堅黑者,桃仁承氣湯下之。

《選粹》云:跌僕脅痛,血歸肝也,破血消痛湯、復元活血湯乳香神應散皆可參用。

腹痛,

《丹溪心法》云:其痛有常處而不移動者,是死血也,如打僕墜墮而腹痛,乃是瘀血,宜桃仁承氣湯加當歸、蘇木、紅花,入童便並酒,煎服下之。

《集驗良方》云:妊娠二、三月至七、八月,頓僕失跌,胎動不安,傷損腰腹痛;若有所見,乃胎奔上搶心,短氣,下血不止,用乾地黃、當歸、艾葉各二兩,阿膠、川芎各三兩,水七升,煎取二升半,作三服飲之。

丹溪云:凡婦人因閃挫傷胎,腹疼血崩,用八珍湯去地黃,加陳皮,水煎,沖縮砂末、炒黑五靈脂末服。

《指迷方》:治傷損胎動下血腹痛,用阿膠、艾葉、秦艽等分為末,每服五錢,糯米百粒煎湯送服。《小品方》無秦艽皆效。又云:虛人用四物湯加膠、艾、黃耆、甘草亦可。又竹茹酒亦治損胎腹痛,用青竹茹二合,好酒一升,煮三沸,三服即安。又方:用苧麻根二兩,銀五兩,酒、水各半煎服,亦效。

《產書》云:胎動胎漏皆能下血,胎動腹痛,胎漏腹不痛;胎動宜調氣,胎漏宜清熱;至於頓撲傷動胎氣,宜服膠艾安胎散。若孕婦三月前後,或經惱怒,或行走失足,跌損傷胎,腹痛腰脹,宜用安胎萬全神應散

《胎產心法》云:妊娠凡遇傷僕觸忤,胎動不安,腹痛腰痠下墜,勢若難留者,用佛手散,胎未損服之即安,已損服之可下。醫者當細心詳審,圓機活法以施治,庶可保全八九。

《醫學入門》云:瘀血腹痛常有處,或跌撲損傷,或婦人經來及產後,惡瘀未盡下而凝滯,用四物去地黃,加桃仁、大黃、紅花治之。又血痛宜失笑散調之。

耀山云:按傷損瘀滯腹痛,非用下法不可;然既下之後,變生多症,此薛氏之論所以詳且確也。至於孕婦腹痛,非安胎不可,學者更宜潛心也。

腰痛,

薛氏云:腰為腎之府,雖曰閃傷,實有腎經虛弱所致,用杜仲補骨脂、五味子、山茱、蓯蓉、山藥治之。

《許氏寶鑑》云:舉重勞傷,或挫閃墜落以作痛,亦謂之腎腰痛,宜獨活湯、乳香趁痛散如神散舒筋散立安散。愚按《紫虛脈訣》云:腰痛之脈,多沉而弦,沉實閃肭。又《直指》云:血瀝則腰痛,轉側如錐之所刺,瘀血者,宜破血散瘀湯;瘀在足太陽、少陰、少陽者,川芎肉桂湯;瘀在腰脊者,地龍散;實者,桃仁承氣湯;久者,四物湯加桃仁、蘇木、酒、紅花,治之。

陰痛,

《正傳·脈法》云:肝脈沉之而急,浮之亦然,若脅下痛,有氣支滿,引小腹而痛,時小便難,若目眩頭痛,腰脊痛,得之少時有所墜墮也。

青腫,

經曰:氣主噓之,血主濡之。若傷損壅腫不退,色黯不消,元氣虛也。當以六君子湯加芎、歸,培養脾胃元氣,則青腫自消,瘀滯自行,膿穢自出。苟服克伐涼劑,虛其氣血,益腫益青益潰矣。

經曰:壯者氣行則愈,怯者則著而為病。若骨已接、臼已入,其腫不消者,此元氣怯弱也,怯弱所以不能運散瘀滯也。惟補益滋陰助陽,則運氣健旺,瘀血自散,腫痛自消。若投行氣破血之劑,則元氣愈怯,運氣愈滯,患在骨髀及血氣罕到之處,最難調治。

《啟玄》方:治打的青腫過腿面者,用鮮三七梗葉搗爛,敷在青處,瘀血即消如神。如無三七,即白蘿蔔搗敷亦效。

傷損臂臼脫出腫痛,《得效方》用生地搗爛,攤油紙上,次糝木香末一層,又攤地黃於上,貼患處,明日痛即止。

傷損愈後,肌膚青腫,用茄子種極大者,切一指厚,放瓦上焙乾為末,酒調二錢,臨臥服,一夜消盡無痕,此聖惠方也。

馮魯瞻曰:凡跌撲損傷,踒折閃挫,雖由外觸,勢必內傷,氣血凝滯,紅腫或青,痛不可忍。故始須用甘辛溫散,行氣破瘀,則痛自退,腫自消。如獨活、白芷、荊芥防風、川芎、當歸、沒藥、古文錢、鹿角灰、赤芍、紅花之類,以水酒煎服,衝入童便尤妙。及外傷平復,猶宜滋補氣血筋骨之藥調之。

耀山云:都中聞一司員,偶因醉後跌傷頭面,紫赤青腫,礙見堂官。有人傳其一方,用熱開水浸布手巾,乘熱罨傷處,不計次數,冷則易之,青腫漸漸消散,次日就可上堂。按此即延壽方,治金瘡血出不止之意也。

難潰,

《可法良規》云:大抵脾胃主肌肉,腐潰生肌,全在脾胃,氣血兩旺。倘治者不識病機,失於補助,故有死肉不能潰而死者;有死肉已潰,新肉不能生而死者;有死肉潰,新肉生,瘡口久不能斂而死者。此三者,皆失於不預為補益耳。

不斂,

《可法良規》云:大抵傷損症候,內無瘀血,即當補脾。脾氣得補,則肉傷者自愈,肉死者自潰,新肉易生,瘡口易合,故云脾健則肉自生。切不可偏用寒涼克伐之劑,復傷元氣,致不能生肌收斂,雖行補益,緩不濟事矣。

耀山云:若誤服行氣之藥,而胸痞氣促,食少體倦,患處色黯膿清者,用六君子湯加桔梗。若誤服下血之藥而瀉,患處色黯者,用十全大補倍加肉桂、麥冬、五味子。若誤服寒涼之藥,反致患處腫痛,胸腹痞悶者,內服六君加木香、當歸,外敷回陽膏。若患處瘀血,誤不砭去,深蓄煩熱者,急宜砭出瘀血。

若骨斷筋連,急不剪去,侵及好肉者,則不治。若誤感風邪,患處瘙癢者,用祛風消毒之劑。或腐而不痛,黑而不脫者,當大補元氣,庶可保生。此又治傷家腫潰之法也。

發痙,

《可法良規》云:凡傷損皮開肉綻,或瘀腫刺破之後,或有發熱惡寒,口乾作渴,怔忡驚悸,寤寐不寧,牙關緊急,目赤頭痛,自汗盜汗,寒戰咬牙,氣短喘促,遺尿手撒,身熱脈大,按之如無,身熱不欲近衣,或欲投水,或惡寒而脈浮大,重按細微,衣厚仍寒,此氣血挾虛使然也,皆宜參、耆、歸、術之類亟補之;如不應,速加附子,緩則不救。

或手足逆冷,肚腹疼痛,瀉利腸鳴,飲食不入,呃逆嘔吐,此寒氣乘虛而然也,治法同前用藥。如有汗而不惡寒,或無汗而惡寒,口噤足冷,腰背反張,頸項勁強,乃血氣虛而發痙也,治法亦同前用藥,少佐見證之劑。痙症往往誤投風藥,以致不起者多矣。若果是破傷風證,亦系元氣耗損,外邪乘虛而致,皆宜峻補,先固其本為善。

倘妄投風藥,禍如反掌,治者不可不察。

耀山云:痙者,筋勁強直而不柔和也。痓病者,口噤角弓反張是也。痓與痙,通稱破傷風。《正傳》云:破傷風者,初因擊破皮肉,視為尋常,殊不知風邪乘虛而襲,變為惡候。其症寒熱間作,甚則口噤目邪,身體強直,如角弓反張之狀,死在旦夕。《回春》云:痓病者,是難治也。

有跌磕打傷,瘡口未合貫風者,亦成痓,此名破傷風也。脈浮而無力,太陽也;長而有力,陽明也;浮而弦小,少陽也。《綱目》云:初覺瘡腫起白痂,身寒熱,急用玉真散,薑汁和酒調服,以滓敷瘡口上;若口噤,用童便調服。河間云:背後搐者,太陽也;身前搐者,陽明也;兩旁搐者,少陽也。

又曰:太陽宜汗,陽明宜下,少陽宜和,若明此三法而不中病者,未之有也。又曰:在表則以辛熱發散之,宜防風湯羌活防風湯;在半表半裡,以辛涼和解之,宜羌麻湯;在裡則以寒藥下之,宜小芎黃湯大芎黃湯。其外敷仍用蔥熨法神效。此家傳秘授經效之方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