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科彙纂》~ 正文 (25)
正文 (25)
1. 用藥總論
有因此痰涎上攻,有因此大小臟腑閉結,差之毫釐,謬以千里。所謂醫不三世,不服其藥,信哉。
劉宗厚曰:打撲金刃損傷,是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,外受有形之物所傷,乃血肉筋骨受病,非如六淫七情為病,有在氣、在血之分也。所以損傷一證,專從血論,但須分其有瘀血停積或為亡血過多之症。蓋打撲墜墮,皮不破而內損者,必有瘀血;若金刃傷皮出血,或致亡血過多,二者不可同法而治。有瘀血者,宜攻利之,若亡血者,兼補而行之。
又察其所傷,有上下、輕重、淺深之異,經絡氣血多少之殊,唯宜先逐瘀血,通經絡,和血止痛,然後調氣養血,補益胃氣,無不效也。
《證治準繩》用藥訣云:凡樹木壓或自高處顛下者,此等傷皆驚動四肢五臟,必有惡血在內,專怕噁心,先用清心藥、打血藥及通大小腸藥次第服之,臨服時加童子小便入藥內立效。如專用通利大小腸,恐作隘塞,利害之甚。要先清心而後通利,自然無昏悶煩躁,無惡血汙心等患,以次用止痛藥服之即止,或二十五味藥加減用之。
凡跌撲傷、刀石傷、諸般傷至重者,先服清心藥,次服童子小便,再服去血藥。或被傷而血未結,打從瘡口出者;或結在內,用藥打入大腸,即時瀉出者;或結在外,用藥打散者;或歸上膈,打從口中吐出者;則用薑湯、燈心湯調二十五味藥服之,薄荷湯亦可。
凡打撲傷損,折骨出臼者,便宜用何首烏散服之。若發熱體實之人,用疏風敗血散。若惡寒體弱之人,用五積交加散。後用黃、白、紅、黑四種末子及活血丹、補損丹等藥調理。
凡折骨出臼者,不宜用下瘀血之藥及通利大便之藥,只宜疏風順氣,和血定痛,補損而已。
凡打撲砍磕,從高跌墜,瘀血攻心,不能言語者,用獨聖散及破血藥,下去瘀血,即能言語,次宜臨證詳治之。
凡打撲跌墮,傷於脅下,瘀痛不可忍者,先用破血藥及獨聖散,次以復元活血湯調理。
凡打撲跌墮,損破皮肉,紫黑色者,先用破血藥,次用獨聖散,又次用清上瘀血湯、消下破血湯。
凡打撲損傷,嘔吐惡血汁者,先用獨聖散,次用百合散,又次用生料四物湯加硬骨牛乳根,加減調理。
凡打撲刀斧斫磕等傷,破皮損肉,血出去多,頭目眩暈者,先用川當歸、大川芎煎水服,次用白芍藥、熟地黃、續斷、防風、荊芥、羌獨活、南星煎水,加童便和服則可,不可用酒。如血出少,內有瘀血者,以生料四物湯一半,獨聖散一半,煎水服。未破皮肉者,加酒和服。
凡打撲刀斧斫磕,成破傷風,痛不可忍,牙關緊急,角弓反張者,用生南星、防風等分為末,米泔調塗患處。又用熱酒、童便各半調,連進三服即蘇,次用疏風敗毒散調治之。
白話文:
用藥總論
內傷疾病的成因錯綜複雜,即使細微的差別也可能導致截然不同的結果。古人云:「醫不三世,不服其藥」,足見用藥之謹慎。
治療外傷,例如打撲、金刃損傷,與內傷不同。內傷是因氣血失調引起,而外傷則是血肉筋骨直接受損。外傷治療需著重於血的狀況,區分為瘀血停積和失血過多兩種。瘀血停積需攻利,失血過多則需兼補。
外傷的治療還需考慮傷勢的部位、輕重、深淺,以及經絡氣血的狀況。治療原則應先逐瘀血、通經絡、和血止痛,然後再調氣養血,補益胃氣。
《證治準繩》記載,對於高處墜落或被樹木壓傷等情況,由於四肢五臟受驚,體內必有瘀血,患者常感噁心。治療應先用清心藥、破瘀藥和通大小腸的藥物,服用時加入童子尿效果更佳。但切忌單用通利大小腸的藥物,以免加重病情。應先清心,再通利,如此才能避免昏悶煩躁等症狀。之後再用止痛藥,或加減二十五味藥。
對於嚴重跌撲傷、刀石傷等,先服用清心藥,然後服用童子尿,再服用破瘀藥。瘀血的位置不同,治療方法也不同:如果血未凝固,從傷口流出;或凝結在體內,用藥後從大腸排出;或凝結在外,用藥後散開;或積聚在上膈,從口中吐出。這些情況可用薑湯或燈心湯調服二十五味藥,或用薄荷湯。
骨折脱臼者,宜服用何首烏散。體質實熱者,服用疏風敗血散;體質虛寒者,服用五積交加散。之後再用黃、白、紅、黑四種藥末以及活血丹、補損丹等藥調理。
骨折脱臼者不宜服用破瘀血或通便的藥物,只宜疏風順氣,和血止痛,補益損傷即可。
瘀血攻心,不能言語者,應服用獨聖散及破血藥,以排出瘀血,恢復言語能力,再根據病情詳細治療。
脅下瘀痛難忍者,先服用破血藥及獨聖散,再用復元活血湯調理。
皮肉損傷,呈紫黑色者,先服用破血藥,再服用獨聖散,然後服用清上瘀血湯、消下破血湯。
嘔吐惡血者,先服用獨聖散,再服用百合散,然後服用生料四物湯加硬骨牛乳根,加減調理。
刀斧砍傷,出血過多,頭暈目眩者,先服用川當歸、川芎煎水;然後服用白芍藥、熟地黃、續斷、防風、荊芥、羌活、獨活、南星煎水,加入童子尿服用,忌用酒。如果出血少,內有瘀血,則服用生料四物湯和獨聖散等量煎水;未破皮肉者,加酒服用。
出現破傷風,疼痛難忍,牙關緊閉,角弓反張者,可用生南星、防風等量研末,用米湯調敷患處。也可將熱酒和童子尿等量混合服用三次,然後服用疏風敗毒散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