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科彙纂》~ 正文 (16)
正文 (16)
1. 出血
瘀滯,
《可法良規》云:凡傷損之症,若棍僕重者,患處雖不破,其肉則死矣。蓋內肉糜爛,與瘀血相和,如皮囊盛糊然。其輕者,瘀血必深蓄於內,急宜砭刺,即投大補之劑。否則大熱煩躁,頭目脹痛,牙關緊急,殊類破傷風症,此瘀穢內作而然也,急刺之,諸症悉退。
又云:若不砭刺發泄,為患匪輕,是不知傷重而內有瘀穢者也,須急去之,即服補益之劑,以固根本,庶保無虞。古人謂瘀穢惡於狼虎,毒於蛇蠆,去之稍緩,則戕性命,非虛言也,醫者三複之!
耀山云:按《薛氏醫案》傷損腫痛不消,有瘀血在內,急宜砭之;否則瘥後數年,但遇天陰,仍作痛也,血屬陰,從其類也。
血虛,
《可法良規》云:凡傷損筋糜肉爛,膿血大瀉,陽亦隨陰而走,元氣喪敗,理勢必然,氣血不虛者鮮矣。智者審之!
又云:凡傷損之症,遍身作癢,或搔破如瘡疥,此血不營於肌腠,當作血虛治之;不應,兼補其氣。亦有愈後身起白屑,落而又起,或有如布帛一層,隔於肌膚,乃氣血俱虛,不能營於腠理,宜大補氣血為主;若作風邪治之,誤矣。
又云:凡傷損之症,肢體麻木,若口眼如常,腰背如故,而肢體麻木者,氣虛也。蓋血虛則氣虛,故血虛之人,肢體多麻木,此是陰虛火動而變症,實非風也,當用升陽滋陰之劑;若作風治,凶在反掌。
又云:凡傷損之症,貴乎大補氣血,則腐肉易於潰爛,瘡口易於生肌。每見治者,不知氣血虧損,往往多用十宣散,又以方內參、耆、芎、歸為補益之劑,嫌其中滿,多用不過錢許;以厚朴、防己為清毒之藥,因其行散,動輒倍加。此何益於氣血,而欲責其速潰、速斂、速生肌乎。無怪其煩躁作渴,飲食益少,因之不起者眾矣。
又云:凡傷損之症,不可輕服烏附等味,蓋其性味辛熱,恐助火以益其患。其平素有失血及血虛之人,雖在冬令,決不宜用,緣滯血得火而益傷,陰血得火而益耗,運血得火而妄行,患肉得火而益壞。若人平素虛寒,或因病而陽氣脫陷者,則用之不在此例。
作痛,
《正體類要》曰:肌肉間作痛者,營衛之氣滯也,用復元通氣散。筋骨作痛者,肝腎之氣傷也,用六味地黃丸。內傷下血作痛者,脾胃之氣虛也,用補中益氣湯。外傷出血作痛者,脾肺之氣虛也,用八珍湯。大凡下血不止,脾胃之氣脫也,吐瀉不食,脾胃之氣敗也,苟預為調補脾胃,則無此患矣。
又云:傷處作痛,若痛至四、五日不減,或一、二日方痛,欲作膿也,用托裡散。若以指按不復起者,膿已成也,刺去膿,痛自止也。
《可法良規》云:凡傷損之症,多有患處作痛。若出血過多而痛者,血虛火盛也,宜甘寒以降虛火,甘溫以養脾氣。若汗出多而痛者,肝木火盛也,宜辛涼以清肝火;甘寒以生肝血。若筋骨傷而作痛者,正而治之。肌肉傷而作痛者,調而補之。氣血逆而作痛者,順而補之。氣血虛而作痛者,溫而補之。
白話文:
出血
瘀滯:
嚴重外傷即使皮膚未破,內部組織也可能已受損壞,形成瘀血,如同皮囊盛滿糊狀物。輕微瘀滯,瘀血深藏於內,應立即針刺放血,並服用大補之藥,否則容易出現高燒煩躁、頭昏眼脹、牙關緊閉等類似破傷風的症狀,這是瘀血內積導致的,必須立刻針刺放血,才能緩解症狀。
如果不針刺放血,後患無窮,這是因為不知道傷勢嚴重,內有瘀血未清除。必須及時清除瘀血,再服用補益藥物,以鞏固元氣,避免危險。古人說瘀血的危害比狼虎、蛇蠍更甚,清除瘀血稍有延遲,就會危及性命,這絕非危言聳聽,醫師應三思!
根據薛氏醫案記載,外傷腫痛不消,內有瘀血,應及時針刺;否則痊癒後數年,每逢陰雨天都會疼痛,因為血液屬陰,陰氣循陰性而行。
血虛:
外傷導致筋脈肌肉破損、膿血大量流失,陽氣隨陰氣外泄,元氣受損,這是必然的結果,氣血不虛者少之又少。聰明的人應當仔細思考這一點。
外傷後全身奇癢,或抓破後如同瘡疥,這是血液不能滋養肌膚所致,應當從血虛的角度治療;若無效,則需兼顧補氣。有些人在傷癒後,身上會長出白色的皮屑,脫落後又再次長出,或者像一層布帛樣覆蓋在皮膚上,這是氣血都虛弱,不能滋養肌膚所致,應以大補氣血為主;如果誤作風邪治療,將會非常危險。
外傷後肢體麻木,但口眼正常,腰背也無異常,只有肢體麻木,這是氣虛。因為血虛則氣虛,所以血虛的人,肢體往往麻木,這是陰虛火旺導致的變證,並非風邪所致,應當服用升陽滋陰的藥物;如果誤作風邪治療,後果不堪設想。
外傷治療關鍵在於大補氣血,這樣腐肉才能更容易潰爛,傷口才能更容易癒合。很多治療者不懂得氣血虧損的道理,往往大量使用十宣散,又以當歸、黃耆、川芎、熟地等作為補益藥物,卻嫌藥量過多,用量很少;而對於厚朴、防己等清毒藥物,由於其具有行散的作用,則大量使用。這樣做對氣血有什麼益處呢?又怎麼能指望傷口快速潰爛、快速癒合、快速長出新肉呢?難怪病人會煩躁口渴,食慾下降,最後久治不癒。
外傷後不宜輕易服用烏頭、附子等藥物,因為它們辛熱,恐怕會助長火勢,加重病情。平素失血或血虛的人,即使在冬天也不宜使用,因為瘀血遇熱會加重損傷,陰血遇熱會加劇消耗,血液遇熱會妄行,患處組織遇熱會加劇損壞。如果病人平素虛寒,或者因為疾病而陽氣衰竭,則不在此例。
作痛:
肌肉疼痛,是營衛之氣阻滯所致,應服用復元通氣散。筋骨疼痛,是肝腎之氣受損所致,應服用六味地黃丸。內傷出血伴隨疼痛,是脾胃之氣虛所致,應服用補中益氣湯。外傷出血伴隨疼痛,是脾肺之氣虛所致,應服用八珍湯。總之,出血不止,是脾胃之氣衰竭;嘔吐腹瀉,飲食不進,是脾胃之氣敗壞,如果預先調理脾胃,則不會出現這些問題。
傷口疼痛,如果疼痛持續四五天不減輕,或者一兩天後才開始疼痛,就要考慮是否要化膿了,應服用托裡散。如果用手指按壓傷口,按下去後不能立即恢復原狀,說明膿已形成,應立即針刺排膿,疼痛自然會停止。
外傷疼痛,很多情況下患處都會疼痛。如果出血過多而疼痛,是血虛火旺,應服用甘寒藥物以瀉虛火,服用甘溫藥物以養脾氣。如果汗出過多而疼痛,是肝木火旺,應服用辛涼藥物以清肝火,服用甘寒藥物以滋生肝血。如果筋骨受傷而疼痛,就正治;如果肌肉受傷而疼痛,就調補;如果氣血逆亂而疼痛,就順氣補氣;如果氣血虛弱而疼痛,就溫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