片倉元周

《黴癘新書》~ 黴癘新書序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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黴癘新書序 (1)

1. 黴癘新書序

蓋夫上古聖人。所制之禮。乃後王之規則也。廢古之法。而新制之禮。君子弗由也。仲尼曰。信而好古。然古今異制。時世殊宜。故夏殷周。互損益之矣。其後以陽侯殺蓼侯。而竊其夫人。於是乎大饗廢夫人之禮。然則先王之制。不宜則廢。末世之事。善則著之。未始有常也。

故聖人制禮樂。而不制於禮樂矣。夫醫經經方。古昔賢聖。定之規矩。立之準繩。使末世之人。百病一見。而瞭然辨析。故醫之理疾疢。棄古之法。立方齊於今。學者弗取也。然至於軒岐不論。仲景不言。元方不敘之病。則又將何以稽考乎。若夫論因之詳。敘證之審。而其立方處劑。

古昔之法。不宜於用。而後世之方。善於理。則釋古而行今。又何為拂焉。夫黴瘡之為病。靈素靡載。金匱農經病源等。陰蝕陰瘡雖稍近似焉。今之稱謂。肇起元初。而盛於後世。於是乎前輩。建之法論。載之理方。然而或過諸鑿。或失諸粗。其畏劇藥者。則惟平易是務。視硝黃膩粉。

猶蛇蠍。排補劑者。惟攻伐是用。視參耆鹿角。猶鈍刀。互相倚頗矣。不亦過乎。是以予博集各家秘蘊。取以親歷試。殆且二十年。其形雖壯實。脈候涉虛。則純補不厭。其體雖勞羸。診候得實。則峻藥何懼。然後其功效。出人意表。因鳩撮此等之法方。乃成一袠。名曰黴癘新書。

有廢古之法。而創立規則者。又有賴古之法。而增新意者。予豈敢不信古哉。法方未始有常也。夫聖人制法方。而不制於法方矣。新書之意。蓋有似焉。

天明七年丁未歲臘月鶴陵片倉元周書於靜儉堂

白話文:

這段文字的大意如下:

在遠古時代,聖人制定的禮法,成為後來君王遵循的規則。如果拋棄古老的法度,而創造新的禮法,君子是不會接受的。孔子曾說過,要誠信並且尊重傳統。但時代不同,制度也應有所變化,所以夏、商、周的禮法都是互相修改和增減的。從此以後,因為陽侯殺害了蓼侯並搶走了他的妻子,因此廢除了宴請夫人的一套禮儀。由此可見,前代的制度如果不合適就應該廢除,後世的事物如果良好就應該記載下來,並沒有固定不變的定律。

聖人制定禮樂,卻不受禮樂的束縛。醫經和經方,是古往今來的賢聖制定的規則和標準,讓後世的人們能夠一眼看出各種疾病的特徵,從而進行精確的辨別。因此,醫生在治療疾病時,如果拋棄古人的方法,只憑當下的經驗來開方,這樣的醫學理論是無法被認可的。然而,對於軒岐、仲景和元方未曾提及的疾病,我們又該如何尋求參考呢?對於病因的詳細描述,對症狀的精確陳述,以及其治療方法,如果古人的法則不再適用,而後世的方法更為有效,那麼我們應該舍棄古法,採納今法,為什麼要抗拒這種改變呢?

黴瘡這種疾病,在《靈樞》和《素問》中並無記載,《金匱》、《農經》和《病源》中雖然提到了「陰蝕陰瘡」,但與黴瘡的描述並不完全吻合。這種疾病的稱呼,起源於元朝初期,而在後世逐漸盛行。因此,前輩們建立了相關的法則和理論,並記錄了治療方法。但是,有些方法過於刻板,有些則過於粗略。那些害怕劇烈藥物的人,只會追求溫和的治療方式,甚至將硝石、黃礬和滑石粉視為毒藥;而那些排斥補藥的人,只會使用攻擊性的治療手段,甚至將人參、黃芪和鹿角視為無效的藥材。這些觀點相互矛盾,難道不是過分嗎?

因此,我廣泛收集各家的祕訣,經過近二十年的親自實踐,總結出了有效的治療方法。如果患者身體強壯,但脈象虛弱,那麼純粹的補藥是必要的;如果患者體弱多病,但診斷結果顯示實證,那麼猛烈的藥物也不必畏懼。這樣才能達到意想不到的療效。因此,我將這些方法和方子彙編成冊,命名為《黴癘新書》。

其中有些方法是廢棄古法,創造新的規則;有些則是在古法基礎上增加了新的意義。我並非不相信古人,法則和方子並沒有固定不變的定律。聖人制定法則和方子,卻不受其束縛。這本新書的理念,與此有相似之處。

於天明七年(1787年)臘月,鶴陵片倉元周在靜儉堂寫下這些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