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痘科輯要》~ 卷一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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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(1)

1. 痘源(節錄聶本)

痘乃胎毒藏於命門。論胎毒者,曰欲火,曰恣食厚味,曰降生之時,口咽穢血,此皆非確論也。人之有生,受氣於父,成形於母,則胎毒亦隨之,而根於陽施陰受之始,豈待成胎之後,乃有是毒耶?又曰:胎毒藏於五臟,故有痘出五臟、麻出六腑之說。

不知胎元之成,先有命門,自命門之陽動陰靜,而生水火木金土,五月之後,五臟六腑始有定形,豈命門所藏之胎毒,至此又將陰毒遷移於五臟而為痘,復又將陽毒轉移於六腑而為麻耶?夫命門體也,五臟用也,六腑又五臟之用也。命門所藏者,陰陽之氣也。陰陽之氣,藏於命門,至深至密,形氣俱泯,必賴五臟六腑傳送時令之氣透入命門,感痘之氣而為痘,感麻之氣而為麻。時令之氣,有清有濁,胎毒有順而無逆,猶人之性有善而無惡。

痘有逆者,時令濁氣之所變,猶人之為惡,氣稟習俗之所移也。

2. 氣血(節錄聶本)

氣體天而親上,血體地而親下,痘之出也,其高起之疱,氣之位也,上也,氣宜充焉;其四暈根腳,血之位也,下也,血宜附焉。疱尖而色白潤,是氣充而居其親上之尊也;四圍有暈而色紅活,是血附而安其親下之分也,此最吉也,可勿藥而愈。頂陷則氣反親下,此氣虧而不能充也,法當補氣;四圍根腳無紅暈,此血虧而不能附也,法當補血,此理猶易明也。其有通頂紅色成血疱者,是血反親上也,此症最險,必不能成漿,至八九日後,癢塌而死。

然此非血之獨盈,乃由氣虧而失其居尊之常,故血得以妄行,而僭居其位也,急宜大補其氣,氣充則能統血,血自不得泛溢妄行,而疱轉白矣。世人不明此理,見其疱紅,誤認為血熱,用涼血行血之劑,致令氣愈虧,斃愈速,不亦悲乎。

至於調治氣血,其氣獨虛者,固宜專補氣,不宜補血,蓋陽不能從陰,陰愈長則陽愈消也,其有血虛者,多由胃氣損傷,元氣不足所致,蓋陰必從陽,陽生則陰長也,故必以胃氣為主,補血必先補氣。

3. 虛實寒熱(節錄聶本)

痘瘡之虛實寒熱,與諸病有同有不同。諸病有虛者,元氣自虛也,宜補也;痘瘡有表虛,有裡虛,亦元氣自虛也,宜補也,此相同者也。諸病有實者,邪氣實也,可瀉也;痘瘡有表實,有裡實,此則元氣完固,毒氣不能為害,不可瀉,亦不必瀉也,此不同者也。諸病有虛之甚者,陰有餘,陽不足,則寒自虛生,宜溫熱之劑;痘瘡有虛之甚者,亦陰有餘,陽不足,而寒自虛生,亦宜溫熱之劑,此相同者也。

諸病有寒自外入者,外感是也,當其在表,宜發散之,久而在裡郁為熱,宜清解之;痘出而風寒外襲,宜溫而散之,或外寒入里,為吐瀉諸症,亦宜溫之而已,外不可發汗,內不可清解也。諸病有虛熱者,補其元氣,則熱自除,痘瘡亦有虛熱,當以補元氣為主,而略兼解毒,此同而有不同也。

諸病有實熱者,血氣未虧,邪氣壅盛,單用寒涼瀉之;痘瘡亦有實熱者,稟氣強,血氣盛而毒氣亦盛,亦單用清涼解之,此又相同者也。聽其聲音,觀其靜躁,視其飲食之多少,審其大小便之利澀,三歲以上者診其脈之遲速洪微,則虛實寒熱,若黑白分矣。

4. 闢解毒(節錄聶本)

痘與諸瘡不同,諸瘡以解毒為主,痘以血氣為主,血氣能送毒以灌膿、結痂則生,血氣不能送毒以灌膿、結痂則死。解毒之藥,多損血氣,小兒稟賦強壯,脾胃氣健,飲食如常,其氣血自旺,自能送毒氣以成功,毒不必解。

若稟賦素弱,脾胃不強,出痘時飲食減少,或瀉,或渴,或腹脹,或手足冷,或氣短促,或失聲,或痘出不快,或根窠不紅活,或色白而頂陷,或當灌膿而不灌膿,或當結痂而不結痂,皆由血氣不能送毒,當速用溫補以扶胃氣,助血氣,倘用參、耆、歸、術而力不及,即加入丁香木香、桂、附等佐之,不可添入芩、連、蒡、翹等藥,以損藥力,此則欲解其毒而不可也。

至於血氣與毒氣並盛者,脈必洪數,痘或初出即帶紫黑,或既出而稠密、紅紫,內症則煩悶躁渴,小便赤澀,大便閉結,此屬實熱,宜清涼之劑以解毒。如大便火閉者,量入酒蒸大黃微利之。若毒氣雖盛,而血氣未旺者,以解毒為主,而兼活血養氣,則參、耆、歸、術之類不可離也。

凡解毒者,解之於既出之後,是順其欲散之勢,猶為近理;解之於未出之先,是遏其猛銳欲出之勢,其禍甚速,痘未出時,除升發微汗一劑外,凡攻裡清表、寒涼解毒之劑,當禁之,如砒、巴,勿令入口,惟人參敗毒散,能宣發毒氣出外,為無害耳。麻痘務外發,初發無時,不論是否,當以升麻葛根湯為主。

5. 痘疹避氣

腋下狐臭氣,房中淫液氣,行遠勞汗氣,溝糞濁惡氣,婦人經候氣,諸瘡腥臭氣,砒硫蚊煙氣,誤燒頭髮氣,吹滅燈燭氣,柴煙魚骨氣,蔥蒜韭薤氣,煎炒油煙氣,醉酒葷腥氣,麝香臊穢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