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原幼心法》~ 下卷 (6)
下卷 (6)
1. 自汗諸方
團參湯,治小兒虛汗,或心血液盛,亦發為汗。此藥收斂心氣。
上銼細,用雄豬心一個,切三片,每服二錢,豬心一片,井水一盞半,煎至一盞食,煎兩次服。
止汗散,治小兒睡而自汗。
故蒲扇灰(如無扇,只將故蒲燒灰敷之)
牡蠣散,治血虛自汗,或病後暴虛,津液不固,自汗。
通散丸,治小兒夜間通身多汗。
上為末,醋糊丸,綠豆大,每服五七丸,米飲下。
彭用光曰:小兒盜汗不必治。汗多略與服藥、敷藥、撲藥。
2. 咽喉證
彭用光曰:咽喉為一身之總要,與胃氣相接,呼吸之所從出。若胸膈之間,蘊積熱毒,致生風痰,壅滯不散,發而為咽喉之病,喉內生瘡,或狀如肉腐,為睡為痛,窒塞不通,吐咽不下,甚則生出重舌,治之尤宜先去風痰,以通咽膈,然後解其熱毒,遲則有不救之患。大抵咽喉之疾,本傷熱毒上攻也。
四時受熱,藏於心肺之間,宜所觸上攻咽喉,所謂腎傷寒也。然其證有肉蛾,有重舌、木舌、胙腮,有懸雍腫脹,有裡外皆腫,甚者,上攻頭面皆腫,大法先洗口中舌上白苔,其次掃去風涎,如此單隻肉蛾,可針則針;有不可針者,則用熏摻藥,退後方依次用藥。輕者,服藥而自退,不須用針及藥點,其瘡自消也。
纏喉風者,乃心胸搐熱,生風積聚,風痰而作也。若鼻青黑塞噎,頭低,痰如膠色,不可治。(彭用光每用針患處,青魚膽吹上,即全安。)
3. 齒證
錢氏曰:小兒變蒸,乃骨之餘氣,自胸分入齦中,作三十二齒,而齒牙不及三十二數者,由變不足其常也。或二十八日即至長二十八齒。又云:小兒變蒸蛻齒者,如花之易苗,所謂不及三十二齒,由變之不及齒,當與變日相合也。年壯視齒,方明齒生遲者,乃稟受腎氣不足,即髓不強。
蓋骨之所絡而為髓,不足,故不能充於齒,所以齒生遲也。故初生兒有重齦重齶者,由其血氣不收斂成肉,故頰裡上有物如蘆釋盛水狀腫者,名重齶。有著齒齦者,名重齦。治法當以綿纏長針,留兩處如粟米大,以刺之,令泄出血汁,先用淡鹽湯洗拭,次用一字散即愈。
4. 舌證
夫舌者,心之候,脾之脈,絡於舌者也。臟腑壅滯,心脾積熱,熱氣上衝,故令舌腫。漸漸脹大,塞滿口中,是為木舌,若不急療,必至害人,宜用紫雪竹瀝調服,即愈。重舌者,亦心脾有熱也,蓋心候於舌,所主者,血。脾之絡脈,出於舌下,若心脾有熱,則血氣俱盛,附舌根而重生一物,形如舌而短小也,謂之重舌,以其蒲黃和黃柏末點之,或牙硝亦可。錢氏云:脾臟微熱,令舌絡微緊,時時舒舌,治勿用冷藥及下之,當少以瀉黃散漸服之。
亦或飲水者,醫疑為熱,必以冷藥下之,非也。飲水者,脾胃虛,津液少也。又加面黃肌瘦,五心煩熱,即為疳瘦,宜加胡黃連丸輩,大病者已,用藥弄舌者凶。
5. 治咽喉之劑
化毒湯,治小兒風熱上攻,咽喉腫痛,乳食不便。
桔梗(去蘆炒,五錢),薄荷葉(二錢半),荊芥穗,甘草(各二錢半),豆根(一錢半),牙硝(二錢),硼砂(二錢),朴硝(一錢),雄黃(水飛,二錢),硃砂(水飛,二錢)
上為極細末,敷或溫湯調,不拘時服,少與含咽。
立效散,治小兒咽喉痹痛,不能吞嚥。
硼砂,龍腦,雄黃,朴硝(各半錢)
上為極細末,乾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