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原幼心法》~ 上卷 (13)
上卷 (13)
1. 治不乳之劑
2. 治穢惡入腹令兒嘔吐不乳方
3. 治臍風撮口噤風之劑
蠍尾,銅青(各半錢),硃砂(一錢),膩粉(一字),麝香(少許)
上為末,每服一字,蠟茶清調下,先吐風痰,然後和胃。或有借甘草方吐痰,隨輕重用。
辰砂(三錢),硼砂,馬牙硝(各一錢五分),玄明粉(二錢),全蠍,珍珠末(各一錢),麝香(一字)
上為末,和棗同好油紙單包起,自然成膏,每服一字,或一豆許。治諸驚用金銀薄荷湯下。潮熱,甘草湯下。月內嬰兒用乳汁調敷奶上,令吮下。
立聖散,治小兒口噤。
全蠍梢,干蜘蛛(一個,去足,先以取竹火上,炙取油一蛤殼許,乃竹瀝也,浸蜘蛛一宿,炙令焦)
上同末,研極細,入膩粉少許,每一字用豬乳調,時滴入口中。
安臍散,小兒斷臍便敷之。
上為末,每三錢用芭蕉自然汁調敷臍四邊。
甘草方,治小兒撮口取吐。
甘草(一錢)
煎服,令吐出痰涎,即以豬乳點入口中,即差。
4. 變蒸
彭用光曰:小兒有十變五蒸者,乃生精神意智也。五臟五腑以應十干,其心包絡與三焦合而成六臟六腑,以應十二經絡也。
小兒變蒸者,俗謂之牙生骨長,譬如蠶之有眠,龍之脫骨,虎之轉爪,皆同此類,變生而長也。
5. 計開變蒸形證
始得之,上唇有白珠,胞子身熱,微欲驚悸,或嘔噦,至七日變訖。始得之,上唇微腫,有如臥蠶,身體壯熱,額熱,或乍涼乍熱,唇口鼻乾,哽熱,嘔逆,時欲驚,夜多啼哭,至十三日變蒸訖。唇口乾燥,咳嗽,悶亂,哽氣,腹痛及身體骨節皆痛,或上視時驚悸。
6. 變蒸期候
小兒始生至三十二日,為一變,長腎臟氣,屬足少陰經;
六十四日二變一蒸,生壬,長膀胱腑氣,足太陽經;
九十六日三變,生丁,長心臟氣,足少陰經;
一百二十八日四變二蒸,生丙,長小腸腑氣,足太陰經;
一百六十五日五變,生乙,長肝臟氣,足厥陰經;
一百九十二日六變三蒸,生甲,長膽腑氣,足少陽經;
二百二十四日七變,生辛,長肺臟氣,足太陰經;
二百五十六日八變四蒸,生庚,長大腸腑氣,足陽明經;
二百八十九日九變,生己,長脾臟氣,足太陰經;
三百二十日十變五蒸,生戊,長胃腑氣,足陽明經;
心包絡為臟,屬手厥陰經;
三焦為腑,屬手少陽經。
上一臟一腑,俱無形狀,故不變不蒸也。
前十變五蒸既訖,後又有三大蒸。
六十四日為一大蒸,計三百八十四日;
又六十四日為二大蒸,計四百四十八日;
又六十四日為三大蒸,計五百一十二日;
至五百七十六日,變蒸既畢。
所以變者,生五臟也。變而蒸者,養五腑也。
兒乃成人也,其血脈方充,骨節始榮,生精神,長情性,有異於前,當變蒸之成。兒子唇口如上唇微腫,有如臥蠶,成有珠泡子者,是變蒸證,切不得灸火著艾,即宜少與乳食,亦不可妄投藥餌。若不依此,以致殺兒。文中屢見有此,故書以告。
7. 變蒸論
彭用光《全嬰方》云:初生小兒變蒸者,以長血氣也。變者上氣,蒸者體熱。《巢氏病源》曰:自生之後,每三十二日為一變,再變為一蒸。變畢即性情有異於前,何者?長生臟腑智意也。人有三百六十五骨,除手足中四十五碎骨外,有三百二十數。自生下,骨一日十段而上之,十日百段,三十二日計三百二十段,為一周遍。
凡小兒之病,無有不因變蒸而得也。而不熱不驚,或無他病候,是暗變者,多矣。此受胎氣壯實故也。陳氏曰:俗謂之牙生骨長,譬如蠶之有眠,龍之脫骨,虎之轉爪,皆此同類,變生而長也。其變蒸足,乃生三十二齒。而牙齒不及三十二數,由變不足,其常也,故變蒸。蛻齒者,如花之易苗,年壯而視齒方明。
總五百七十六日,大小變蒸足矣,始乃成人,血脈骨肉皆堅牢也。每變輕而發熱微汗,其狀似驚,重則壯熱,脈亂而數,或吐或汗,或煩啼,躁渴,輕者五日解,重者八日解。其候與傷寒相若,亦有變蒸之餘,續感寒邪者,但變蒸則耳冷,上唇發泡,狀如濁珠;若寒邪傳之,則寒邪及攻,腹中作痛,而啼叫之聲,日夜不絕。
凡蒸於肝,則目昏微赤;蒸於肺,則嚏嗽毛聳……五臟六腑,筋脈骨節,循環一匝,各有證候,其陰陽水火之變歟!治法宜平和之劑,古方以黑散子、紫霜丸主之。按:錢氏云:一變腎,二變膀胱,三變心,四變小腸,五變肝,六變膽,七變肺,八變大腸,九變脾,十變胃,故稱水數,一先腎也。
《寶鑑》云:初變肝,二變肺,三變心,四變脾,五變腎,二者所論皆五行顛倒相生者,卻逢相剋;相剋者,又逢相生。大抵陰陽造化,相生者順,相剋者逆。變蒸者,是長養血氣,滋榮五臟,相生之法,此理昭然。相生者,有母子之道;相剋者,有夫婦之義。相生所以相繼,相剋所以相治。
原夫胎者,得水火即濟,陰陽造化,五行相治而成形,故始於腎氣之初生也。小兒變蒸者,當氣血攻革,陰陽升降,從五臟相繼而成人,故始於肝之初變也。雖二家互說差殊,各有所長,宜詳審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