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己

《校註婦人良方》~ 卷十四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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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四 (5)

1. 附方

四君子湯

六君子湯

補中益氣湯(三方見二十四卷第六論)

藿香正氣散(方見二十一卷第十論)

人參養胃湯(方見七卷第十八論)

小柴胡湯(方見二十四卷第二論)

逍遙散

加味歸脾湯(二方見二十四卷第四論)

白話文:

四君子湯、六君子湯、補中益氣湯(三方見二十四卷第六論)、藿香正氣散(方見二十一卷第十論)、人參養胃湯(方見七卷第十八論)、小柴胡湯(方見二十四卷第二論)、逍遙散、加味歸脾湯(二方見二十四卷第四論)皆為古代中醫常用藥方。

2. 妊娠霍亂方論第十一

夫飲食過度,觸冒風冷,陰陽不和,清濁相干,謂之霍亂。其間或先吐,或腹痛吐利,是因於熱也。若頭痛體疼發熱,是挾風邪也。若風折皮膚,則氣不宣通,而風熱上衝為頭痛。若風入腸胃,則泄利嘔吐,甚則手足逆冷。此陽氣暴竭,謂之四逆。妊娠患之,多致傷胎也。

愚按:前症若因內傷飲食,外感風寒,用藿香正氣散。若因飲食停滯,用平胃散。果脾胃頓傷,陽氣虛寒,手足逆冷者,須用溫補之劑。治當詳審,毋使動胎也。

白話文:

吃太多或受了風寒,導致陰陽失衡,就會引起霍亂。霍亂發作時,可能會先嘔吐,或腹痛腹瀉,這是因為體內有熱氣。如果伴隨頭痛、全身痠痛和發燒,則是因為風寒入侵。風寒侵入皮膚,會導致氣血不通,進而引起頭痛。風寒入侵腸胃,則會造成腹瀉嘔吐,嚴重時甚至手腳冰冷,這是陽氣耗竭,稱為四逆。孕婦患上霍亂,容易導致胎兒受損。

我認為,如果霍亂是因飲食不當或風寒入侵引起,可用藿香正氣散治療。如果是因飲食積滯引起,可用平胃散治療。若脾胃嚴重受損,陽氣虛寒,手腳冰冷,則需用溫補藥物治療。治療時要仔細辨證,避免影響胎兒。

3. 附治驗

一妊婦霍亂已止,但不進飲食,口內味酸,泛行消導寬中。余曰:此胃氣傷而虛熱也,當用四君子湯。彼不信,乃服人參養胃湯。嘔吐酸水,其胎不安,是藥復傷也,仍與四君子湯,俾煎熟,令息者先嗅藥氣,不作嘔則呷少許,恐復嘔則胎為釣動也。如是旬余而愈。

人參散,治脾胃虛寒,霍亂吐瀉,心煩腹痛,飲食不入。

人參,厚朴(薑製),橘紅(各一錢),當歸,乾薑(炮),甘草(炙,各五分)

白話文:

一位懷孕婦女霍亂症狀已止,但仍不進食,口中感到酸味,泛酸且消化不良。我說:「這是胃氣受損而導致虛熱,應該服用四君子湯。」她不信,反而服用人參養胃湯。結果嘔吐酸水,胎兒也不安,這藥反而傷害了她,因此我又給她服用四君子湯,囑咐她煎好後,讓她先聞藥氣,不嘔吐再喝少量,擔心如果再嘔吐會影響胎兒。就這樣過了十多天,她終於康復了。

人參散,用於治療脾胃虛寒、霍亂吐瀉、心煩腹痛、飲食不進。

人參、厚朴(薑製)、橘紅(各一錢)、當歸、乾薑(炮)、甘草(炙,各五分)

上用棗水煎服。

人參白朮散,治脾胃虛弱吐瀉,或吐瀉作渴不食。

白朮,茯苓,人參,甘草(炒),木香,藿香(各五分),乾葛(一錢)

上用水煎服。吐甚加生薑汁頻飲之。

縮脾飲,解伏熱,除煩渴,消暑毒,止吐瀉,宜沉冷頻服。

草果仁(四兩),烏梅肉(三兩),甘草(炒,三兩半)

白話文:

人參白朮散可用於治療脾胃虛弱、嘔吐腹瀉,或伴隨口渴、不想吃飯的症狀。藥方包含白朮、茯苓、人參、甘草(炒)、木香、藿香(各五分)和乾葛(一錢),用水煎服。如果嘔吐嚴重,可以加入生薑汁頻頻飲用。縮脾飲則可用於解暑熱、消除煩渴、消暑毒、止瀉,宜冷服且頻頻飲用。藥方包含草果仁(四兩)、烏梅肉(三兩)、甘草(炒,三兩半)。

上每服半兩,用姜十片,水煎。

木瓜煎,治吐瀉轉筋悶絕。

吳茱萸(湯泡七次),生薑(切,各一分),木瓜(木刀切,兩半)

上每服二三錢,用水煎。

治霍亂,其效神速。一方有黃連無扁豆。仍與第二論通用。妊婦霍亂腹痛,四肢冷逆,自汗脈細,理中湯治之。傷食,加陳皮。寒甚脈欲絕,陰症悉具,加炮附子。(方見二十卷)

竹茹湯,治霍亂熱渴脈數。(見七卷嘔吐門)

白話文:

每服藥材半兩,用薑十片,加水煎煮。木瓜煎可以治療嘔吐、腹瀉、抽筋、昏迷不醒。吳茱萸(用湯泡七次),生薑(切片,各一份),木瓜(用木刀切成兩半),每服二三錢,用水煎煮。可以治療霍亂,效果非常快。另外一種方劑沒有扁豆,其他與第二論的方劑相同。如果孕婦患有霍亂,伴隨腹痛、四肢冰冷、自汗、脈細,可以用理中湯治療。如果因為食物積滯,可以加陳皮。如果寒氣很重,脈搏幾乎消失,出現陰虛的症狀,可以加炮附子。竹茹湯可以治療霍亂引起的發熱、口渴、脈搏快速。

4. 附方

藿香正氣散(方見二十一卷第十論)

平胃散(方見七卷第十八論)

四君子湯(方見二十四卷第六論)

人參養胃湯(方見七卷第十八論)

五苓散(方見二十一卷第十論)

理中丸(方見二十卷第八論)

香薷飲(方見七卷第二論)

白話文:

藿香正氣散、平胃散、四君子湯、人參養胃湯、五苓散、理中丸、香薷飲這些中藥方劑,分別記載在《傷寒論》的第廿一卷第十論、第七卷第十八論、第廿四卷第六論、第七卷第十八論、第廿一卷第十論、第廿卷第八論以及第七卷第二論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