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不居集》~ 上集卷之十八 (3)
上集卷之十八 (3)
1. 失精脫營證
飲食居處,暴樂暴苦,始樂後苦,皆傷精氣,病從內生。先富後貧,病曰失精。先貴後賤,病曰脫營。外身漸瘦,內無精神,非藥可治。
又有鬱結在脾,不斷飲食,午後發熱,酉戌時退,或煩悶渴嘔,或坐臥如癡,喜向暗處,婦人經少,男子溺澀,皆郁病也。
更有失名利之士,有志恢圖,過於勞倦,形氣衰少,穀氣不盛,上焦不行,下脘不通,胃氣熱,熱氣熏胸中,因而內熱,亦郁病也,宜歸脾湯加梔子,隨症調攝。
2. 木鬱
胠脅脹滿,目赤暴痛,此木鬱也,治宜達之。達者,通暢之義也。
3. 火鬱
咳嗽痰喘,風疹潮熱,此火鬱也,治宜發之。發者汗之也,升舉之也。
4. 土鬱
食滯中焦,痰凝脾臟,熱壅腸胃,皆土鬱也,治宜奪之。奪者攻下也,劫而衰之也。
5. 金鬱
癃閉氣喘,脹滿不眠,皆金鬱也,治宜泄之。泄者,滲泄而利小便,疏通其氣也。
6. 水鬱
水腫脹滿,二便阻隔,皆水鬱也,治宜折之。折者,制御也,伐而挫之也,漸殺其勢也。
澄按:五郁之治,各存其法,然邪氣之客,正氣必損,故必調平正氣,以復其常。於治郁之後,苟調其氣,而尚未平復,則當益其所不勝以制之。如木鬱不已,當清肺金;火鬱不已,當滋腎水;水鬱不已,當補脾土;金鬱不已,當引火歸原;土鬱不已,當養肝調氣。此皆以其所畏而治之,即過者折之之理也。
7. 心郁
神氣昏昧,心胸微悶,主事健忘。治宜肉桂、黃連、石膏、菖蒲之類。
8. 肝鬱
兩脅膨脹,噯氣連連有聲。治宜青皮、川芎、吳茱之類。
9. 脾郁
中脘微滿,生涎少食,四肢無力。宜陳皮、半夏、蒼朮之類。
10. 肺郁
皮毛燥而不潤,欲嗽而無痰。治宜桔梗、麻黃、豆豉之類。
11. 腎郁
小腹堅硬,精髓乏少,或濁或淋,不能久立。治宜肉桂、茯苓、小茴香之類。
12. 膽郁
口苦,身微潮熱往來,惕惕然如人將捕之狀。治宜柴胡、竹茹、乾薑之類。
13. 氣鬱
胸滿脅痛,脈沉而澀。宜二陳湯加蒼朮、川芎、香附,或分氣飲、四七湯、木香、沉香、砂仁、檳榔之類。
14. 血鬱
四肢無力,能食便血,脈沉澀而芤。宜四物湯加桃仁、紅花、川芎、香附、丹皮,或越鞠丸、肉桂、五靈脂、大黃、朴硝之類。
15. 痰鬱
動則喘,寸口脈沉而滑。宜二陳湯加南星、海石、枳殼、香附、瓜蔞,或化痰丸。
16. 食鬱
噯酸胸滿,腹脹不能食,或嘔酸水,惡聞食氣。宜二陳湯合保和丸、枳實、三稜、山楂、蓬朮、卜子之類。
17. 火鬱
瞀悶,小便赤澀而數,骨髓中熱,肌痹熱,捫之烙手。宜二陳湯加黃連、青黛、貝母、蒼朮、梔子、川芎,或火鬱湯、黃芩、花粉、梔子、石膏、童便、綠豆之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