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澄

《不居集》~ 上集卷之十三 (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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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集卷之十三 (10)

1. 火盛逼迫失血

凡火盛逼血妄行者,或上或下,必有火脈火症可據,乃可以清火為先,火清而自安矣,宜芩、連、知、柏、玄參、梔子、童便、犀角、花粉、生地、白芍、龍膽草之屬,擇而用之。如陽明火盛者,須加石膏;三焦熱極,或閉結不通,須加大黃。如熱壅於上,火不能降者,於清火藥中須加澤瀉、木通、梔子之屬,導之泄之,則火可降,血可清也。然火有虛實,或宜兼補,或宜兼清,所當酌也。

若假火作真火,則害不旋踵矣。

2. 真陰內損失血

凡吐血咯血,因勞損而氣虛脈靜,或微弦無力,既非火症,又非氣逆,而血有妄行者,此真陰內損,脈絡受傷而然。惟用甘醇補陰,培養脈絡,使營氣漸固,而血自安矣,宜一陰煎、左歸飲、六味地黃湯、小營煎之類,酌而用之。若虛在氣分者,宜五福飲,或大補元煎為最佳。此等證候,最忌寒涼,亦治行散,非虛損所宜也。

3. 陰虛陽勝失血

凡吐血咯血,兼口咽痛,煩躁喜飲冷,脈滑便實,小水赤熱等症,此水不濟火,陰虛陽勝而然。治當滋陰壯水,微佐清涼。宜二陰煎、四陰煎,或加減一陰煎、生地黃飲子、天門冬丸之類,察其臟氣,隨宜用之。若不甚熱者,宜一陰煎、左歸飲,或六味地黃湯之類。凡此等證候,大忌辛溫。

如參、耆、歸、朮、杜仲、破故紙、香附、砂仁、薑、桂之屬,皆所當忌。

4. 火熱氣盛失血

凡吐血,全由火盛而逼血上行者,宜察火之微盛。若火微者,宜局方犀角地黃湯,或清化飲。若火暴盛而根本無傷者,宜抽薪飲,或黃連解毒湯、三黃丸之類主之。若胃火熱甚,而煩熱作渴,頭痛脈滑,氣壅而吐血不止者,宜白虎湯,或抽薪飲。若胃火熾盛,而兼陰虛水虧者,宜玉女煎。

若陽明實熱之甚,而兼便閉腹脹,氣壅不降者,宜《拔萃》犀角地黃湯,或涼膈散、桃仁承氣之類主之。然此病不多見,必審知的確,乃可用之,毋孟浪也。

5. 真陰真陽失血

五臟之中,惟腎為真,此真水真火,真陰真陽也。人但知血之為血,而不知血之為水也。人身涕、唾、津液、痰、汗、便、溺皆水也,獨血之水隨火而行,故其色獨紅。腎中之真水乾,則真火炎,血亦隨火而沸騰。腎中之真火衰,則真水盛,血亦無附而泛上。惟水火奠其位,而氣血各順布焉,故以真陰真陽為主也。

6. 假寒假熱失血

凡腎經吐血者,俱是下寒上熱,陰盛於下,逼陽於上之假症。世人不識,而為其所誤者多矣。吾獨窺其微,而以假寒治之,所謂假對假也。真陰失守,命門火衰,火不歸原。水盛而逼其浮游之火於上,上焦咳嗽氣喘面紅,嘔吐痰涎失血,此係假陽之症,須用八味地黃引火歸原。用大熱之藥,倘有方無法,則上焦煩熱正甚,復以熱藥投之,入口即吐矣。

須以熱藥冷飲,假寒騙之,下嗌後冷性即除,熱性始發,而嘔噦皆除,倘一服寒涼,傾刻危矣。

7. 氣鬱失血

脈大發熱,喉中痛者是氣虛。用參、耆(蜜炙)、黃柏、荊芥、地黃、當歸、韭菜汁、童便磨鬱金飲之,其血自消。

澄按:此補中兼消滯而解鬱之法也。

8. 鬼擊吐血

凡人夢中被刺殺杖打,諸般不祥,卒然吐血、衄血、下血甚多者,九竅皆有。宜用升麻、獨活、續斷、地黃各五錢,官桂一錢,為末,每服三錢,白湯調下,日三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