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澄

《不居集》~ 下集卷之七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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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集卷之七 (1)

1. 屢散成勞

新咳有痰者,屬外感,宜隨時解散;無痰者,是火熱,只宜清之。久嗽有痰者,燥脾化濕;無痰者,清金降火。蓋外感久則鬱熱,內傷久則火炎,俱宜開鬱行氣,潤燥化痰。今人但知肺主皮毛,一遇外感風寒,疏散之外,又行疏散,別無他法,牢不可破,總以散邪為主。殊不知邪已傳裡,屢散走失正氣,不虛而虛,不損而損,遂成勞症而病成矣。

又有一種形寒飲冷,新咳稠痰,固宜濕中散濕。若夫動氣火炎,久咳無痰,當清潤治之。治者不究其原,印定傷風,屢用辛溫之劑,遂致發熱自汗,食少,咳嗽不止,而成癆瘵不救之症。

澄按:肺為嬌臟,所主皮毛,最易受邪,不行表散,則邪留而不去。若以輕揚之劑投之,則腠理疏通,無復有變虛損之患矣。醫者不察,誤用滋陰降火之劑,未免閉門留寇,在內興災,以致咳嗽失血吐痰之症見矣,此誤補之為患也。若邪已入里,與表何干?而猶然疏之散之,寧不走泄正氣,耗喪真元乎?是又誤散之為患也。

雖然猶有說焉,予下集中總以祛邪為急,治法中總以托散為先,至於滋陰降火之法,明辨與有外邪者不合,得無有偏於是,而蹈屢散之弊乎!不知其非也。醫貴中和,不宜偏倚,無使有太過不及之虞。用藥之法,如將大兵,相時度勢,運用一心,或散或補,各適其宜。余非不知滋陰降火之法而故違之,見今時之醫,用之者甚多,今時之病,死之者甚眾,亟而辨之,抑亦不得已耳。概見外損之症,十皆八九;而真陰真陽虧損者,十中二三,皆外邪未清做成者多。

故分門別出,補散兼施,皆古人之陳法,非獨創之新奇,與外邪入內,印定傷風,屢散不休者不同。噫!後之學者,得是書而變通焉,勿執一途,以蹈斯弊,則幸甚矣。

白話文:

【頻繁散邪成勞疾】

新近的咳嗽且伴有痰,這是由外感引起的,應及時治療,使其散去。若是咳嗽無痰,這可能是由火熱引起的,應以清熱為主。長期咳嗽伴有痰,需從調理脾胃、化濕為主;無痰者,應以清熱降火為主。因為外感如果持續時間長了,就會導致鬱熱;內傷如果持續時間長了,就會導致火炎。兩者都應採取開鬱行氣,潤燥化痰的治療方式。

現今很多人只知道肺主皮毛,一旦受到外感風寒,除了散邪,還是散邪,沒有其他的方法,這種觀念根深蒂固,認為散邪是主要的治療手段。然而他們不知道的是,邪氣已經深入到身體內部,頻繁地散邪會讓正氣流失,本來並未虛弱的身體變得虛弱,本來並未損傷的身體變得損傷,最終導致勞疾的形成。

另一種情況是,身體畏寒,喜飲冷飲,新近咳嗽且痰液粘稠,這種情況下,應該以濕中散濕為主。但是,如果是由於氣火炎上,長期咳嗽無痰,就應以清熱潤肺為主。但是治療者往往不去探究病源,一律判斷為風邪入侵,頻繁使用辛溫藥物,最終導致發熱自汗,食慾減退,咳嗽不止,甚至發展成為無法挽救的癆瘵之症。

肺部是個脆弱的器官,主管皮毛,最易受邪氣侵襲,如果不進行散邪,邪氣就會停留不走。如果使用輕揚的藥物,就可以使腠理疏通,避免出現虛損的情況。但是醫生往往看不清狀況,錯誤使用滋陰降火的藥物,這樣做無異於關門留賊,在內作亂,導致咳嗽、咯血、吐痰等症狀,這就是誤補的後果。如果邪氣已經進入身體內部,和表證又有什麼關係呢?還在那裡疏導散邪,難道不會導致正氣流失,消耗真元嗎?這就是誤散的後果。

雖然如此,我在下面的集中始終以祛邪為急,治療方法始終以散邪為先,至於滋陰降火的方法,我明確指出,這並不適用於有外邪的人,這樣做是否會有偏頗,導致頻繁散邪的弊端呢?實際上,這種觀點並非錯誤。醫生應該追求中和之道,不能偏頗,不要讓藥物使用過量或者不足。用藥的方法,就像統帥大軍,要根據時機和形勢,用心運籌,或散或補,應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方式。我不是不知道滋陰降火的方法,而是看到現在的醫生,大量使用這種方法,而現在的病人,因此而死亡的人數眾多,所以必須盡快辨明,這也是不得已的選擇。一般來說,外感的病人,十個中有八九個;而真正陰陽虧損的,十個中有二三個,大多是因為外邪未清除導致的。

所以我把各種病症分門別類,補散兼施,這些都是古人的常規做法,並不是我的創新。這和那些將外邪入侵一律判定為風邪,頻繁散邪的做法不同。唉!後來的學習者,得到這本書後,應靈活應用,不要拘泥於一種方法,以免重蹈覆轍,那樣我會感到非常欣慰。

2. 論散法

凡一切陽虛者,皆宜補中發散;一切陰虛者,皆宜補陰發散;挾熱者,皆宜清涼發散;挾寒者,皆宜溫經發散;傷食者,則宜消導發散。感重而體實者,散之當重,宜麻黃湯之屬;感輕而體虛者,散之當輕,宜參蘇飲之屬。又東南之地,不比西北,地土不同,用藥迥別。其有陰虛陽虛,挾寒挾熱,兼食而為病者,即按法治之。

但師古人之意,不可盡泥古人之方,隨時隨症,酌量處治可耳。

澄按:散方之制,散表邪也。風寒在表不散,邪何以出?然散之之法,亦難言矣。當散而不散者,謂之失汗;不當散而散者,謂之誤汗;當散而屢散不休者,謂之過汗;當散而散之太峻者,謂之亡陽。如元氣虛弱之體,感冒風寒,雖有表症,亦不可屢散、峻散,以傷其元,只宜和解,或兼補兼托,達邪外出。

若概以表散治之,一表不已則再表,再表不已,則屢屢表之,汗出淋漓,邪終不解,而津液為之虧竭,真元為之重傷矣。

白話文:

[關於散法的討論]

凡是陽氣不足的情況,都應當使用能補充中氣且有助於發汗散邪的方法;所有陰氣不足的狀況,都應當使用能滋補陰分且有助於發汗散邪的方式;若是伴有熱象的,都應當使用清熱解毒且有助於發汗散邪的手段;伴有寒象的,都應當使用溫暖經絡且有助於發汗散邪的策略;如果是由於飲食過多導致的問題,就應當使用消化食物且有助於發汗散邪的方法。

感受病邪嚴重且體質壯實的人,發汗散邪應當力度較大,適合使用如麻黃湯這類的藥物;感受病邪較輕且體質虛弱的人,發汗散邪應當力度較小,適合使用如參蘇飲這類的藥物。另外,東南地區與西北地區不同,地理環境不同,使用的藥物也會有很大的差異。對於陰氣或陽氣不足,伴有寒象或熱象,同時有飲食問題而導致疾病的,就應當按照這種方法進行治療。

然而,我們應該學習古人的智慧,但不能完全照搬古人的處方,要根據不同的時間和病症,靈活調整治療方案。

進一步解釋,散法的設計,主要目的是驅除表面的邪氣。如果風寒在體表無法被散去,那麼邪氣如何能夠離開身體呢?然而,使用散法的技巧,卻並非易事。應該使用散法卻未使用,稱為「失汗」;不應該使用散法卻用了,稱為「誤汗」;應該使用散法,但卻反覆使用不止,稱為「過汗」;應該使用散法,但力度太大,稱為「亡陽」。例如,對於元氣虛弱的個體,即便受到風寒侵襲,即使有表證,也不能反覆或強烈地使用散法,以免傷害根本,只應當使用調和的方式,或者同時補充和託付,幫助邪氣從體內排出。

如果一律使用表面散法來治療,一次不見效就再試一次,再試一次還不見效,就反覆多次嘗試,結果汗流浹背,邪氣卻依然存在,並且使體內的津液大量流失,真正的元氣也因此受到嚴重傷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