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不居集》~ 上集卷之十三 (2)
上集卷之十三 (2)
1. 氣熱失血(有虛火,有實火。)坎離二卦
吳澄曰:氣有餘即是火,非氣之有餘,實氣之不足也。既變為火,則不得復名為氣矣。宜參虛中之實,實中之虛。實火之血,順氣為先,氣行則血自歸經。虛火之血,扶正為先,氣壯則自能攝血。勿謂均是火也,以虛為實,以實為虛,損不足而益有餘,致犯虛虛實實之戒。
實火則熱甚逼血而妄行,宜苦寒瀉火。坎卦。
虛火則陽亢陰微而上泛,宜滋陰降火。離卦。
以上八法,各有所宜,隨病所因。諸家之法,俱不可廢,則寒熱溫涼,升降補瀉之法,臨證不惑,而諸法皆得為吾用矣。
宏格曰:人身俱賴於氣,氣聚則生,氣散則死,氣和則平,氣鬱則病。故經云:思則氣結,驚則氣亂,悲則氣消,恐則氣下。氣行則行,氣止則止,氣有往必有來,有勝必有復,此一定之理也。氣本於少陽而原於腎,腎藏精,氣旺則精生,所以失血一症,皆統乎氣。而其中經緯,以寒熱虛實一理貫通,條分八法。
又以各種血症匯為全書,以備參考。而下集外損門中,又分失血、積瘀二卷,治血之法,可謂詳且盡矣。
2. 氣虛不能攝血,乾卦統之
吳澄曰:天地之道,無形者依有形,有形者附無形,互相依附。天地之道,亦即氣血之道也。氣之離,未有不由於血之散;而血之脫,未有不由於氣之虛。所以善治者,不治其血,而專治其氣,氣旺則陽能統陰,而血自歸經矣。
—萬物生成之道,惟陰與陽。非陽無以生,生者神其化也。非陰無以成,成者立其形也。人有陰陽,即為氣血。陽主氣,故氣全則神王。陰主血,故血盛則形強。人生所賴,惟斯而已。然人之初生,必從精始。精之與血,似乎非類。而丹家曰:涕、唾、精、津、汗、血、液七般靈物,總屬陰。
由此觀之,則凡屬水類,無非六一所化,而血即精之屬也。但精藏於腎,所蘊不多,而血富於沖,所至皆是。蓋其源源而來,生化於脾,總統於心,受藏於肝,宣布於肺,施泄於腎,灌溉於一身,無所不及。故為七竅之靈,為四肢之用。為筋骨之和柔,為肌體之豐盛,以至滋臟腑,安神魂,潤顏色,充營衛,津液得以宣通,二陰得以調暢,凡形質所在,無非血之用也。是以人此形,惟賴此血。
故血衰則形萎,血敗則形壞,而百骸表裡之屬,凡血虧之處,則必隨所在而各見其偏廢之病。倘至血脫,則形何以立,氣何所歸?亡陰亡陽,其危一也。然血化於氣,而成於陰。陽虛固不能生血,所以血宜溫而不宜寒。陽亢則最能傷陰,所以血宜靜而不宜動。此盈虛消息之機,苟能察其精義,而得養榮之道,又何血病之足慮者哉?
—陽能統陰,氣能攝血。凡氣虛而不能攝血者,其脈必微弱虛軟,精神疲憊,宜獨參湯,或人參飲子。
—今人凡見吐血,喜用血分之藥,而不敢補氣,恐助火也。人但知火剋金,而不知氣能勝火。人但知金生水,而不知氣即是水。惟東垣有曰:甘溫能除大熱,參、耆、甘草除煩熱之聖藥。要知氣旺自能攝血,陽生陰長,一定之理也。故補氣實有起死回生之功。
—氣虛血弱,當從長沙治法。血虛以人參補之,陽旺則生陰血也。
—憂思過度,損傷心脾,以致吐血咯血者,其病多非火症。或常見氣短氣怯,形色憔悴;或胸懷鬱結,飲食無味;或腹雖作飢而不欲食;或神魂驚困而臥不安。是皆中氣虧損,不能收攝所致。速宜救本,不得治標,惟五福飲、五陰煎之類。
—徐東皋論王節齋曰:凡酒色過度,損傷肺腎真陰,咳嗽吐痰,吐衄咳咯血等症,誤服參、耆等甘溫之藥,則病日增。世人不識,往往服之致不救者多矣。噫!此一隅之說,非天下之通論。甫論節齋,議論多長,而獨短於此,何則?凡諸失血症,因火盛妄行,不宜於甘溫者,理固然也。
其虛火有體氣弱甚者,寧有不用參、耆者乎?葛可久治大吐血後,獨參湯一味服之,所以治其虛也。經云虛者補之,是以臞仙集之以為《十藥神書》。今之治勞怯吐血,立有起死回生之效。然則彼以獨參湯者,何其神歟!又如丹溪治一人,勞嗽吐血,用人參、黃耆、白朮、茯苓、百合、阿膠、白芍、桑白皮、杏仁、貝母、瓜蔞、海石、五味子、天冬而愈。
又如局方人參湯,專治胃弱吐血衄血之症,然則彼皆非歟?大抵用藥補瀉宜審人虛實,則無施不當,何甘溫之必不可用哉?
—劉忠厚云:血者神氣也,持之則存,失之則亡。是知血盛則形盛,血衰則神衰。神靜則陰生,形役則陽亢,陽盛則陰必衰。但何以言陽旺而生陰血也?蓋謂氣之常,陰從乎陽,隨氣運行於內。苟無陰以羈束,則氣何以樹立?故其致病也易,其治也難。以其比陽常虧,而又損之,則陽亢陰乏矣。
—凡暴吐暴衄,失血如湧泉,多致血脫氣亦脫,危在頃刻者,此其內傷敗劇而然。當此之際,速宜以氣為主。蓋有形之血不能即生,無形之氣所當急固。但使氣不盡脫,則命猶可保,血漸可生。宜急用人參一二兩為細末,加飛羅面一錢許,或溫水,或井花水,隨其所好,調和稀糊,徐徐服之。或濃煎獨參湯,徐徐服亦可。此正血脫益氣,陽生陰長之大法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