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不居集》~ 下集卷之十九 (1)
下集卷之十九 (1)
1. 總論
吳澄曰:百病皆能變虛損,非初起之時即變也。多因病後失調,不守禁忌,縱肆口欲,斫喪真元,纏綿日久,有以致之耳。蓋物必先腐也,而後蟲生之;人必先虛也,而後病隨之。大病之後,是虛而又虛者也。氣血未充,真元未復,而不遵禁戒,能無變虛損之患乎?
2. 原病
人不幸而有病,猶之乎不幸而有訟也,當局善於解紛,化大事為小事,小事為無事,則渙然冰釋矣。倘當局者迷,操必勝之癖,每每小事釀成大事,便不可解耳。古云:天下本無事,庸人自擾之,信不誣也。又曰:與其病後能服藥,不如病前能自防。凡事豫則立,則又何病之有哉?若能保養於平日,自然獲勿藥之喜矣。
夫治未病者上也,治已病者次也。若既已病而不能治,縱偏僻之情,任旁人之意,而不於病上加病也難矣。
3. 偏僻之情
五臟各有所偏,七情各有所勝,陽臟者宜涼,陰臟者宜熱,耐毒者緩劑無功,不耐毒者峻劑有害,此臟氣之偏也。動靜各有欣厭,飲食各有愛憎。性好吉者,危言見非;意多憂者,慰安云偽;未信者,忠告難行;善疑者,深言則忌,此好惡之偏也。富者多任性,而禁戒不遵;貴者多自尊,而驕肆悖理;貧者衣食不周,況乎藥餌;賤者焦勞不適,懷抱可知,此境遇之偏也。有良言甫信,謬說更新,多歧亡羊,終成畫餅,此無主之偏也。
有最畏出奇,惟求穩當,車薪杯水,難免敗亡,此過慎之偏也。有境緣不偶,營求未遂,深情牽掛,良藥難醫,此得失之偏也。有急性遭遲病,更醫而致雜投;有性緩者遭急病,濡滯而成難挽,此緩急之偏也。有參、術沾唇,懼補心先痞塞;硝、黃入口,畏攻神即飄蕩,此成心之偏也。
有諱疾不言,有隱情難告,甚而故隱病狀,試醫以脈,不知自古神聖,未有舍望、聞、問,而獨憑切脈者,且如氣口脈盛,則知傷食,至於何日受傷,所傷何物,豈能以脈知哉?此知詐之偏也。病人若不知偏僻之情而改之,則安能免於病上加病乎?
4. 旁人之情
自無主持,專聽旁人之意;或執有據之論,而病情未必相符;或興無本之言,而醫理何曾夢見;或操是非之柄,同我者是之,異我者非之,而真是真非莫辨;或執膚淺之見,頭痛者救頭,腳痛者救腳,而孰標孰本誰知;或尊貴執言難抗,或密戚偏見難回。
又若薦醫,動關生死,有意氣之私厚而薦者,有庸淺之偶效而薦者,有貪其酬報而薦者,甚至薰蕕不辨,妄肆品題,譽之則蹠可為舜,毀之則鳳可作鴞,使懷奇之士拂衣而去,致深危之疾坐以待亡。此旁人之意見,不可不察也。倘偏任之,誤事不淺,病中加病,又不可勝言矣。
明者察之,昧者迷之。苟能調理於平時,靜養於病時,居恆相與高明之醫,臨病勿信旁人之言,返觀內照,自知病因於七情,則須察其由而消釋之。若執偏僻之情而不解,雖日進盧扁在堂,無有裨也。外感六淫者,不知禁忌,傷寒重冒於寒,傷食重傷於食,徒怨草木無靈,朝錢暮李,非徒無益也。如此者,必病上加病,胡不自省也?
5. 病有十失
病在驕恣背理,不遵醫戒,一失也。輕身重財,治療不早,診視不勤,二失也。聽從師巫,廣行殺戮,不信醫藥,三失也。憂思想慕,怨天尤人,廣生懊惱,四失也。忌醫諱疾,言不由衷,藥不合症,五失也。不能擇醫,或信佞言,或憑龜卜,六失也。室家不和,處事乖戾,盡成荊棘,七失也。
不明藥理,旦暮更醫,雜劑妄投,八失也。但索速寫方,藥材惡濫,妄為加減,九失也。奉侍匪人,煎丸失法,怠不精詳,十失也。
6. 病中十則
心如木石,觀四大假合,一也。煩惱現前,以死譬之,二也。常將不如我者比,巧自寬慰,三也。造物勞我以生,遇病卻閒,反生慶幸,四也。痛苦不通,宿業難逃,惟歡喜領受,五也。室家和睦,無交謫之言,六也。眾生各有病根,常自觀克治,七也。風露嚴防,嗜欲淡薄,八也。飲食寧少毋多,起居務適毋強,九也。與良朋講開懷出世之談,十也。
7. 病家十要
—擇明醫,於病有裨,不可不慎,生死相隨。二肯服藥,諸病可卻。有等愚人,自家擔擱。三宜早治,始則容易。履霜不謹,堅冰即至。四絕房室,自然無疾。倘若犯之,神醫無術。五戒惱怒,必須省悟,怒則火起,難以救護。六息妄想,必須靜養,念慮一除,精神自爽。七節飲食,調理有則,過則傷神,太飽難克。
八慎起居,交際當祛,稍若勞役,元氣愈虛。九莫信邪,信之則差,異端訛誘,惑亂人家。十匆惜費,惜之何謂?請問君家,命財孰貴?
以上病者當作座右銘。
8. 失於調理多成虛損
疾病誤治,及病後失於調理者,多成虛損。蓋病有虛實,治何補瀉,必補瀉得宜,斯為上工。世俗之醫,固不知神理為何物,而且並邪正緩急,俱不知之。故每致伐人元氣,敗人生機,而隨藥隨斃者,已無從訴。其有幸而得免,而受其殘剝,以致病後多成虛損,而不能復振者,此何以故也?故凡醫有未明,萬無輕率,是誠仁人積德之一端也。
至若失於調治,致不能起,則俗云:小孔不補,大孔叫冤苦,亦自作之而自受之耳,又何尤焉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