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不居集》~ 下集卷之十六 (2)
下集卷之十六 (2)
1. 治案
何解元,陳留人也,一日會飲於趙修武宅。酒至數杯,忽見盞底有似一小蛇,咽入口亦不覺有物,但每每思而疑之,日久覺心痛,自思小蛇長大,食其五臟。明年又因舊會趙宅,恰才執杯,又見小蛇,乃放下盞細看,時趙宅屋梁上掛一張弓,卻是弓梢影在盞中,因此解疑,其心疾遂無。乃是致疑而成病也。
王中陽治一婦,疑其夫有外好,因病失心狂惑,晝夜言語,相續不絕,舉家圍繞,捉拿不定。王投滾痰丸八十丸,即便佯睡,是夜不語。次夜再進一服,前後兩次,遂下惡物,患人覺知羞赧,遂飲食起坐如常,五七日能針指,終是意不快。王慮其復作,陰令一人於其前,對旁人曰:可憐某婦人中暑暴死。
患者忻然問曰:汝何以知之?說者曰:我適見其夫備後事也。患者有喜色,由是遂痊。
吳球治一士人,因親賀壽,過飲甚歡,送宿花軒,半夜酒歇欲茶,門戶深閉,無可奈何,遂將口哺石槽中吃水碗許。天明起視槽中俱是小紅蟲蛆,心陡然驚,鬱郁不散,心中如有蛆物,胃脘便覺閉塞。日想月疑,漸成痿膈,遍請諸醫,調治不愈。一日延吳診治。
聞病者備告,吳悟彼是疑心,遂生意用紅絨線分開,碎煎如紅蛆形狀,用巴豆三粒,同飯搗爛,入線丸十數粒,令病人暗室服之,置宿桶內放水,須臾欲便,令病者坐桶上,瀉出物盪漾如蛆,然後開窗,使病者觀視,其疑從此而解,調理半月全安矣。
予文公舍內侄媳,江氏元配也,張氏續絃也。先江氏以癆瘵死,未滿百日,即娶張氏。張氏至未彌月而病生,食減肌瘦,有時發熱,有時吐血,宛類癆瘵。迎予診之,知其病生於疑也。蓋江死未逾百日,眾口嘵嘵,張氏聞之,不啻親睹其狀,弓杯蛇影,頓起疑團,若江氏為祟,神昏氣餒,如見鬼形,凜凜可畏,旁人見之,咸以為奇。予曰:欲治其疾,必先去其疑,釋疑之法,非藥可除。
因出定心丸一粒,號為斬鬼丹,對張氏曰:此丹一服,百祟潛形,妖魔盡滅。張氏喜,欣然服之。先茶水俱不能過膈,此丸豁然吞下,神清氣爽,未幾飲食如常,諸病頓減,不日而痊。
桂溪項非石世叔乃媳黃備張氏,三續絃也。前二媳夭皆亡,張氏新婚未及兩月,若見前二者為祟,醫藥無功,敬神不減,乍沉乍愈,商治於予。予曰:此病與文公舍吾內侄媳相類也,因疑而致,蓋不仿前法以治之乎?世叔聽信吾言,亦遂愈。
2. 疑慮例方
定心丸,出《登壇必究》。
人參(一兩),麥冬(一兩),茯神(三兩),石菖蒲(五錢),甘草(五錢),辰砂(五錢),麝香(一錢)
上為末,和勻,麝香為丸,辰砂為衣。黃連燈心湯吞下三五丸。
斬鬼丹,李子豫八毒赤丸。(又名殺鬼杖子。)
雄黃,礬石,附子(炮),藜蘆,丹皮,巴豆(各一兩),蜈蚣(一條),硃砂(一兩)
上八味為末,蜜丸如小豆大。每服五七丸,冷水送下,無時。
此藥合時,必齋戒沐浴,淨室澄心修合,實有神驗。
千金斬鬼丹
雄黃(一兩),巴豆(一兩),甘草,麥冬,細辛(一作藁本),桔梗,皂角,附子,蜀椒,人參(五錢)
蜜丸。每服五丸,如前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