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澄

《不居集》~ 下集卷之十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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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集卷之十 (3)

1. 論治吐血三要

宜降氣不宜降火。

氣有餘便是火。氣降則火降,火降則氣不上升,血隨氣行,無溢出上竅之患矣。降火必用寒涼之劑,反傷胃氣,胃氣傷則脾不能統血,血愈不歸經矣。今之療吐血者,大患有二:一則專用寒涼之味,如芩、連、梔子、青黛、柿餅灰、四物湯、黃柏、知母之類,往往傷脾作瀉,以致不救。一則專用人參,肺熱還傷肺,咳逆愈甚。

亦有用參而愈者,此是氣虛喘嗽。氣屬陽,不由陰虛火熾所致,然亦百不一二也。宜用:

白芍,炙甘草(以上制肝),苡仁,山藥(以上養脾),麥冬,薄荷,橘紅,枇杷葉,貝母(以上清肺),蘇子,降香,韭菜汁(以上下氣),棗仁,茯神(以上養心),青蒿,鱉甲,銀柴胡,地骨皮,丹皮(以上補陰清熱),山萸肉,牛膝,枸杞子(以上補腎)

宜行血不宜止血。

血不循經絡者,氣上逆也。夫血得熱則行,得寒則凝,故降氣行血,則血循經絡,不求其止,而自止矣。止之則血凝,血凝必發熱惡食,胸脅痛,病日沉痼矣。

宜補肝不宜伐肝。

經曰:五臟者,藏精氣而不瀉者也。肝為將軍之官,主藏血,吐血,肝失其職也。養肝則腎氣平,而有所歸,伐之則肝不能藏,血愈不止矣。

以上累試輒效之方,然陰無驟補之功,非服久不效。病家欲速其功,醫者張惶無主,百藥難試,以致殞命,覆轍相尋而不悟,悲夫!

2. 治吐血三方

初方,視病強弱,遞為加減,不可輕用十灰散止血等藥。蓋血猶水也,水不宜阻遏,若早阻之,是防川也,邪火內鑠,必致更甚,切宜禁戒。(有用釜底抽薪之法。)

玉竹(一兩),牛膝(五錢),白芍(三錢),丹皮(一錢),蘇子(一錢),大黃(一錢五分,九制),玄明粉(一錢),藕汁(一鍾),桃仁(一錢),生地汁(一鍾)

次方,理脾保肺,以固本元。

山藥,百合,苡仁,茯苓,枇杷葉,白芍,丹參,扁豆

四君子湯、補中益氣參用。

三方,溫補腎元,引火歸原。血得溫和,則知所歸矣。

地黃,山藥,山萸肉,澤瀉,丹皮,茯苓,附子,肉桂

3. 論治吐血三法用藥

血虛宜補之。補血藥選用:熟地、白芍、牛膝、甘草、棗仁、龍眼肉、肉蓯蓉、枸杞子、甘菊花、人乳等類。

血熱宜清之。涼血藥選用:童便、丹皮、赤芍、生地、黃芩、犀角、地榆、大薊、小薊、茜草、黃連、梔子、青黛、天冬、玄參、荊芥。

血瘀宜通之。通瘀藥選用:

歸尾、桃仁、紅花、蘇木、鬱金、肉桂、元胡索、五靈脂、花蕊石、韭汁、童便、牡蠣、芒硝、蒲黃。

4. 附:統止諸血方

桃梟(燒存性),蒲黃,棕灰,硃砂,京墨

上為末,童便調下。冶吐血如神,以小便解下漸白為度。諸方見上集《血症全書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