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澄

《不居集》~ 下集卷之七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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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集卷之七 (2)

1. 補虛法

傷寒、瘟疫,俱外侮之症,惟內實者能拒之,即有所感,而邪不勝正,雖病無害。最畏者,惟內虛之人,正不勝邪,邪必乘虛深入,害莫大矣,故曰傷寒偏打下虛人。且今人虛弱者多,強實者少,設遇挾虛傷寒,而不知速救根本,則百無一生。故《傷寒》曰:陽證得陰脈者死。

正以陰脈即虛證也。此欲辨之,惟脈為主,而參以形證,自無失矣。蓋凡遇傷寒外熱等症,而脈見微弱浮空,舉按無力者,即是虛證,最不易解,最不宜攻。雖欲發汗,汗亦難出,即有微汗,亦不過強逼膚腠之汗,而必非榮衛通達之所化。若不顧虛實,而逼之太甚,則中氣竭,而危亡立至矣。

然治虛之法,須察虛實之微甚。若半虛者,必用補為主,而兼散其邪。若大虛者,則全然不可治邪,而單顧其本,顧本則專以保命,命得不死,則元氣必漸復,或於七日之後,或十四日,甚者二十日之後,元氣一勝,邪將不攻自潰,大汗至而解矣。欲知其兆,亦察其脈,但得弱者漸強,小者漸大,弦者漸滑,緊者漸緩,則大汗將通,吉期近矣。凡用補之法,但當察其胸膈何如,若胸膈多滯者,未可補;年壯氣實者,未可補。

若氣本不實,而胸腹無滯,則放膽用之。又若內無熱邪,而素宜用溫,其或氣有難行者,則必兼暖胃而後可。蓋補得暖而愈行,邪得暖而速散,切不可雜用消耗寒涼,以分溫補之力。其或初感寒邪,但見脈症真虛,邪不易散等症,則人參、熟地之類,開手便當速用,愈早愈妙。若或遲疑,則縱寇深入,反成難制矣。

此治虛邪最善之法也。余用此法,活人多矣。常聞昧者有傷寒忌補之說,不知補者,所以補中,是即托裡之意。亦以寒邪如盜,其來在外,元氣如民,其守在中,足民即所以強中,強中正所以御外,保命玄機,惟此一著。何為補住邪氣,庸妄誤人,莫此為甚。因悉於此,用補《傷寒》治法之未備,漸用漸熟,方知其妙。

自今而後,知必有不惑余言,而受生將無窮矣。

2. 攻補托論

吳澄曰:古今言治外感者,不出汗、吐、下三法,三者之中,總為攻之一法,曰補、曰和,共為五法矣。余於五法之中,改和為托,則又約為攻、補、托三法矣。蓋邪氣熾盛,非攻不除,在表宜汗,在上宜吐,在下宜下,隨其所在而攻之,此攻之妙也。然稟質素弱,元氣不充,不能攻者而攻之則殆矣。

邪退宜補,補者補其不足也。陽虛者補陽,陰虛者補陰,氣虛者補氣,血虛者補血,此治邪於未萌,或治邪於將退,此補之善也。然倘外邪未清,而概補之,寧不助紂為虐乎?邪居半表半裡宜和,和者,和其半表裡也。邪在表則汗,邪在裡則下,半表半裡不可汗、下,宜從中治,法當和之。

然和之而有不能和者,則惟托之一法為最。凡邪在表,表可托也;凡邪在裡,里可托也;邪在中焦,中可托也;邪在三陰,陰可托也;邪在三陽,陽可托也。托者,迴護元氣也,必不以病之強弱為強弱,而總視人身之元氣強弱為強弱也。故攻補之中,總寓托之一法焉。人身元氣之盛衰異質,邪正之強弱異勢,病機之寒熱異情,臟腑之虛實異症,豈可執一?故體強利用攻,體虛利用補,虛中挾實利用托。斯法也,雖盧扁復起,不易吾言矣。

蓋病有病之虛實,元氣亦有元氣之虛實。能知元氣之虛實,足以制病之虛實,則料病觀變,操縱由我。且六淫之氣,何地不有,四時更變,何歲不然,只顧沖和之元氣以為主宰,不必以外邪之所感為重輕。苟吾身之壯旺,即所感雖重,重亦輕也;苟吾身之衰弱,即所感雖輕,輕亦重也。

氣煦血濡,精神完固,隨其所感而應之,則用攻,攻可也;用補,補亦可也;用托,托亦可也。不然,倘元氣空虛,氣血虧竭,而欲用攻,攻可克乎?精神不足,真元無存,而欲用補,補可起乎?邪實正虛,真元枯槁,而欲用托,托可出乎?大抵攻、補、托三法,而托常居攻、補之中,能托則可以補,可以無補;能托則可以攻,可以無攻,權衡在我,是三法總歸之於托之一法也。

而托之一法,亦兼二法焉,兼攻而托,是為解托;兼補而托,是為補托,是二法仍歸之一法也。此所謂審元氣之盛衰,察病情之虛實,而施攻、補、托之三法也。其二法十三方,見上集治法。

3. 形氣俱病

虛人傷風,屢散屢發,形氣俱病,虛者當用補中益氣湯,佐以和解。倘專泥發散,恐脾氣益疏,邪乘虛入,病反增劇也。

4. 治法

陽虛者,助衛內托散。陰虛者,益營內托散。陰陽兩虛者,雙補內托散。用心太過,寧神內托散。房勞太過,補真內托散。七情內傷,寧志內托散。勞力太過,理勞神功散。

以上補托之法。

寒重熱輕,柴陳和解湯。熱重寒輕,柴芩和解湯。日輕夜重,升柴拔陷湯。表實裡虛,葛根解托湯。餘邪不盡,寧神內托散。

以上解托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