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不居集》~ 下集卷之二 (1)
下集卷之二 (1)
1. 經旨
經曰:虛風賊邪,陽先受之。傷於風者,上先受之。肉腠閉拒,雖有大風苛毒,弗之能害。
吳澄曰:天地之間,惟風無所不入。人受之者,輕則為感冒,重則為傷,直入則為中,挾寒則寒,挾熱則熱,兼暑則為暑風,兼濕則為風濕,兼時令之暖氣則為風熱。然必其人真氣先虛,營衛空疏,然後外邪乘虛而入。風能煽火,兼熱則令人津液頓消,肌肉暴脫,有似虛勞之症。
《風論》曰:風氣藏於皮膚之間,內不得通,外不得泄。風者,善行而數變,腠理開則灑然寒,閉則熱而悶。其寒也,則衰飲食;其熱也,則消肌肉,故使人怢慄而不能食,名曰寒熱。
按:風在皮膚之間,令人寒熱,衰飲食,肌肉消。若入於肺,則咳嗽失血,痰涎潮熱,有似虛勞之症矣。
2. 脈法
左寸關脈浮弦有力者,傷風也。右寸關脈洪滑有力者,風熱也。右寸關脈濡弱無力者,兼虛也。浮數風熱。
按:浮脈主表,數則為熱,浮數相兼,則為風熱。
陽浮而陰弱,大概肺部見浮者多,以此為辨。
按:傷寒脈緊,傷風脈浮,兼熱必數。
《平人氣象論》曰:脈滑曰風。
3. 總論
吳澄曰:風之傷人也,多在肩後頸根,大杼、風門、肺俞之穴,由茲達肺,最近最捷。初起必兼咳嗽清痰,舌無苔膜,鼻流清涕。若挾風熱,則咳嗽稠痰,舌有紅點,鼻流濁涕。故凡體薄氣弱,血氣虧虛,素有痰熱者,最易犯之。內外合邪,二火相煽,治之不得其法,則津液頓亡,肌肉銷鑠,痰嗽失血,有不成虛勞者乎?
4. 風熱成虛損
凡受風熱必氣壅,則咳嗽而吐血者,皆風熱使之然也。當用清涼輕揚發散之劑,以治風熱。風熱清而咳嗽自止,何必印定咳血門中藥餌,做成虛損。
澄按:春溫風,夏熱風,秋涼風,冬寒風,此四時之風也。東邊來者其風溫,南方來者其風熱,西方來者其風涼,北方來者其風冷,此四方之風也。有風送熱來,熱從風至,開發腠理,竭人津液,涸人精血,使人咳嗽痰涎,音啞失紅,而成虛勞之症者,皆風熱誤治之所致也。
5. 風熱論
羅太無曰:風、寒、熱,諸病之始也。人之臟腑,皆風之所起。火熱,陽之本也。曲直動搖,風之關也。眩暈嘔吐,風之甚也。夫風熱本於郁,風生於熱,以熱為本,而以風為標。此言風者,即風熱病也。謂火熱甚則制金,金衰則木旺,木旺則生風。或熱微風甚,則當治風;或風微熱甚,但治其熱,則風自消矣。
河間本《內經》風淫於內,治以辛涼之旨,立防風通聖散,能治一切諸風,以其主消風解熱,散鬱閉,開結滯,而使氣血宣通,怫熱除而自愈矣。設使勢甚者,非調養緩劑可治。
又曰:河間以此方加天水對停,名雙解散。煎蔥須、薑、豉,普解風熱寒暑,飢飽勞逸,內外諸邪所傷,無問自汗無汗,汗後勞復,但覺不快,便可通解得愈。或婦人產後諸疾,小兒驚風、積熱、瘡疹諸症,不論日數遠近,但服之,周身血氣宣通,百病皆除。治瘧,則加柴胡、桂枝。
凡人衰老,腎水不足,真陰虧損,風熱燥郁,積血涸竭,宜常用此藥扶補滋潤。惟產後月水過多,及泄瀉者不宜。如治雜病無不可。
澄按:風熱燥郁,以致真元虧損,若不以辛涼解散之劑,而惟以滋潤補陰是務,則風必入內,而躁益甚。雙解散,治風熱之聖藥也。但云老人腎水不足,婦人產後,並雜病無不可,此亦言之過也。方中大黃、芒硝、麻黃、石膏,若稟受素弱,無實症者,當斟酌加減用。
6. 風熱似虛損
三四月間,天氣暴熱,或因飲食過酣,或遠行疾走,重衣厚被,脫著不常,以致冒風者,症多咽乾鼻塞,痰嗽氣阻,先宜清涼發散。倘不知而誤用寒涼之劑,則邪愈閉,肺竅阻塞,遂成音啞聲嘶,痰紅咳血之症。
澄按:人之氣與天地之氣相通,天時之氣熱,則吾身之氣亦熱矣。熱則宣通,毫毛不閉,膚腠齊開,最易感冒。素有痰火,易引外邪,內外交併,則音啞聲嘶,痰嗽失血。症似虛損,實由風邪外束,火鬱內炎。治用辛涼外發,甘苦內和,則風散而火熄。若以苦寒施之,恐邪正不得伸,而邪郁愈不解矣。
7. 內邪招引
其人素有熱痰,壅遏於太陰、陽明之經,內有窠囊,則風邪易於外束,若為之招引者。然所謂風乘火勢,火借風盛,互相鼓煽也。治實之法,秋冬與之辛溫,春夏與之辛涼,解其肌表,從汗而散。治虛之法,固其衛氣,兼解其邪。若專與發散,或汗多亡陽,或屢痊屢發。若兼風熱,當以辛涼解表,甘苦除熱,不得誤用辛熱,過於苦寒也。
澄按:有天稟性熱,陰虛血少之人,貪酒好色,腎水不升,心火不降,外邪乘之,復壅虛熱。新邪引出舊邪,內火相併,外火熏鑠肺金,故見咳嗽,有似勞損。風能煽火,故見煩熱,有似陰虛。傷風畏風,有似陽微。熱逼血絡,有似內傷不足。嘔吐稠痰,有似腎虛水泛。雖極相類,而實則風熱使之然也。
由其血分不足,元氣不充,則托送無力,邪不易解,必兼清補解托,乃見神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