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不居集》~ 上集卷之二十 (1)
上集卷之二十 (1)
1. 經旨
《陰陽別論》曰:陽加於陰,謂之汗。
《評熱病論》曰:陰虛者陽必湊之,故少氣時熱而汗出也。
《決氣》篇曰:津脫者,腠理開,汗大泄。
《榮衛生會》篇曰:血之與氣,異名同類焉。故奪血者無汗,奪汗者無血。
《舉痛論》曰:勞則喘息汗出,內外皆越,故氣耗矣。
2. 脈法
尺澀脈滑,謂之多汗。尺膚澀而脈滑,主陰傷也。
肺脈軟而散者,當病灌汗;脈緩甚,為多汗。
脈浮而濡者為汗,在寸為自汗,在尺為盜汗。自汗之脈,微而弱,為陽衰。盜汗之脈,細而澀,為陰弱。
3. 自汗盜汗
自汗者,濈濈然無時而自出,動作則益甚。盜汗者,寐中通身汗出,覺來即收。古法云:自汗者屬陽虛,腠理不固,衛氣之所司也。人以衛氣固其表,衛氣不固,則表虛自汗,而津液為之發泄也。治宜實表補陽。盜汗者屬陰虛,陰虛者陽必湊之,故陽蒸陰分則血熱,血熱則液泄,而為盜汗也。
治宜清火補陰。此其大法,不可不知也。然自汗亦有陰虛,盜汗亦有陽虛,何也?如遇煩勞大熱之類,最多自汗,或以飲食之火起於胃,勞倦之火起於脾,色酒之火起於腎,皆能令人自汗。若此者,謂非陽盛陰衰而何?又若人之寤寐,總由衛氣之出入。衛氣者,陽氣也。人於寐時,則衛氣入於陰分,此其時,非陽虛於表者而何?所以自汗盜汗,亦各有陰陽之症,不得謂自汗必屬陽虛,盜汗必屬陰虛也。然則陰陽有異,何以辨之?曰:但察其有火無火,則或陰或陽,自可見矣。
蓋火盛而汗出者,以火鑠陰,陰虛可知也。無火而汗出者,以表氣不固,陽虛可知也。知斯二者,則汗出之要無餘義,而治之之法,亦可得其綱領矣。
吳澄曰:汗者,人身之血液也。經言:奪汗者無血,奪血者無汗。故血之與氣,異名同類焉。虛勞之人,陽氣外虧,陰氣內竭,腠理空疏,皮毛不固,心氣虧虛,榮衛不調,故多自汗、盜汗之症。蓋本真氣不攝,津液外亡,日久不止,則精神頓損,肌肉消瘁,而變為羸瘠勞怯矣。
4. 五臟出汗
自汗者,衛氣不固,榮血滲泄。飲食飽甚,汗出於胃。驚而精奪,汗出於心。持重遠行,汗出於腎。疾走恐懼,汗出於肝。搖體勞倦,汗出於脾。
5. 榮衛氣血
汗由血液,本乎陰也。經曰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,其義可知矣。然汗發於陰,而出於陽。此其根本則由陰中之營氣,而啟閉則由陽中之衛氣。故凡欲疏汗,而不知營衛之盛衰;欲禁汗,而不知橐龠之牝牡,吾知其不敗不已也。
6. 冷汗熱汗
汗症有陰陽,陽汗者,熱汗也;陰汗者,冷汗也。人但知熱能致汗,而不知寒亦致汗。所謂寒者,非曰外寒,正以陽氣內虛,則寒生於中,而陰中無陽。陰中無陽,則陰無所主,而汗隨氣泄。故凡大驚大恐大懼,皆能令人汗出,是皆陽氣頓消,真元失守之兆。至其甚者,則如病後、產後,或大吐大瀉,失血吐瀉之後,必多有汗出者,是豈非氣去而然乎?故經曰:陰勝則身寒,汗出身常清,數慄而寒,寒則厥,厥則腹滿死。仲景曰:寒極反汗出,身必冷如冰,是皆陰汗之謂也。
故凡治陰汗者,但當察氣虛之微甚。微虛者,略扶正氣,其汗自收。甚虛者,非速救元氣不可,即桂、附、乾薑之屬,必所當用。
7. 肺虛者護其皮毛
陽虛自汗,宜補肺。然有扶陽而不愈者,乃表虛而汗無以外衛也,當養血以調之。
8. 脾虛者壯其中氣
汗出於脾,濕氣勝也,當燥之。然有補脾勝濕而不愈者,乃火氣蒸騰也,當先清其熱。
9. 腎虛者固其封藏
汗出於腎,陽加陰也,當清之。然有養血涼血而不愈者,乃相火作汗也,當滋其陰。
10. 肝虛者禁其疏泄
肝主疏泄,而自汗者,當調血清火。
澄按:虛勞盜汗,與傷寒盜汗不同。傷寒盜汗,邪在半表半裡,故以和表為主。虛勞屬陰虛不足,當以補陰為主。心脾不足,思慮太過,而自汗、盜汗者,宜資成湯。若脾陰血少發熱,自汗、盜汗者,宜理脾益榮湯。若脾虛不攝,汗多者,宜理脾陰正方。若兼外邪者,宜寧神內托散。
11. 肝血不足肝氣有餘盜汗
汗本心之液,其出入關乎肝、肺。營分開合,肝司之;衛分開合,肺司之。顧營衛各有所虛,則各有所汗。陽虛汗責於營,然必相須為用,衛氣不固於外,由陰氣之不藏;營氣失守於中,由陽氣之不密。故治盜汗之法有二:一由肝血不足,木不生火,而心亦虛,酸棗仁湯,補肝即以補心也;一以肝氣有餘,木反侮金,而肺亦虛,當歸六黃湯,治肝即以治肺也。更有陰虛無氣者,津脫液亡,又當以生脈、六味,固陰陽之根為主。
若用連、芩、知、柏,若寒傷胃,使金水益虛,木火益旺,則有措手不及之虞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