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學研悅》~ 胤嗣全書研悅卷之四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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胤嗣全書研悅卷之四 (1)

1. 論胎元本父精母血而諸禁忌宜避

《易》曰:大哉乾元,萬物資始;至哉,坤元,萬物資生,乃順承天。言萬物之生以乾坤為大,父母也。又曰:天地氤氳,萬物化醇,男女構精,萬物化生。又曰: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。正所謂「獨陽不生,獨陰不成是也。」然人之元氣始於子,子居坎位,天一所生,萬物之所始也。

男子從子左行,三十至巳,陽也,故三十而娶。女子從子右行,二十至巳,陰地,故二十而嫁。是巳位,正陰陽之分,故凡懷妊,皆從巳始。昔孝平問褚澄曰:求嗣有道乎?曰:有。男女陰陽,務要完實,然後交合,合而孕,孕而育,育而子壯強壽也。

今時之人不然,精未實而御女,以通其精,則五體不滿之處,異日有難狀之疾,有精已耗而復竭之,有陰已痿而思色以降其精,精敗於內,所以精氣不濃,精冷如冰,泄而不射,故不孕。亦有女子勞傷氣血,經候衍期,或欲勝將理失宜,或赤白帶下,陰陽不和,亦不孕也。故子之道,全賴父精母血。

其身體臟腑,骨肉皮毛,母之陰血所成。經云:「陰成形」是也。其性命魂魄精神意智,以及視聽言動,則父之陽精所化,經云:「陽化氣」是也。自陰陽交合而成孕,孕為胞,胞之蒂起於兩腎中間,著脊而生,懸胎於胞,通母之氣血,內含漿水,以養兒身,頭與手足,蟠作一團,如卵之黃,其漿水如卵之白,使上下四旁,皆不得相礙,所以胎安。

受胎之後,(一月)足厥陰肝脈養血,不可縱欲,疲極筋力,冒觸邪風;(二月)足少陽膽合於肝,不可驚動;(三月)手心主右腎,養精,不可縱欲及悲哀觸冒寒冷;(四月)手少陽三焦合腎,不可勞逸;(五月)足太陰脾養肉,不可飢飽,觸冒卑濕;(六月)足陽明胃合脾,不可雜食;(七月)手太陰肺養皮毛,不可憂鬱叫呼;(八月)手陽明大腸合肺以養氣,勿食辛燥;(九月)足少陰腎養骨,不可房勞悲恐,觸冒生冷;(十月)足太陽膀胱合腎,以太陽為諸陽主氣,使兒脈絡皆成,六腑調暢,獨手太陽小腸,少陽心不養,以下主月水,上為乳汁也。

養兒十月滿足,形神完具,與母分離,而外則河車之蒂已脆,兒如夢覺伸手跼足,隨漿順路而出矣。娩而頭先出者,由腦負諸陽,隨重墜下故也。凡男妊始於巳,順行,更午未申酉戌亥子醜,至十月而生於寅。經云:男生於寅,寅東方木,陽也,負陽而抱陰,故頭東而足西。

女妊亦始於巳,逆行,更辰卯寅醜子亥戌酉,至十月而生於申,經云:女生於申,申西方金,陰也,負陰而抱陽,故頭西而足東,此一定之理也。其有精氣盛而成二男者;血氣盛而成二女者;有精血俱盛而成一男一女者;有精血散分而成品胎者;或精血混雜,而成非男非女之身者;有感邪崇鬼怪之沴氣,而成異類者。

又有風雨晦冥疾雷閃電,日月薄蝕,虹霓地震,諸神降誕,庚申甲子,大寒大暑,上弦下弦,二分二至,朔望之期,日月星辰之下,神廟寺觀之中,井灶圍廁之側,塚墳屍柩之旁,此時此地受胎,生子淫惡愚頑,殘廢夭促,不孝不弟,不仁不義,此亦理之不能無者,智者辨之於早,則無此咎也,並附之,以備參考。

2. 胎訓

凡婦人覺有妊,即宜禁欲。若交接,則遂動欲火,多致半產之累。《太公胎教》曰:妊婦宜居靜室,當令坐不宜斜,寢不宜側,目不視惡色,耳不聽淫聲,不出傲語,不食邪味。聽美言詞,講論詩書,陳說禮樂,則生子形容端正,福壽敦厚,智慧賢良,忠孝仁義。若出性生,此古人之胎教也。

又云:妊娠切忌飲酒叫號,恐產時心神昏亂,勿多睡臥,時時行步,以利關節,勿食黏硬不化之物,勿負重涉險,防諸不測。凡飲食之類,尤宜禁忌,雞肉糯米同食,令子生寸白蟲;鯉魚雞子同食,令子成疳;食犬肉,令子聲音期期;食慈菇,能消胎氣;食兔肉,令子唇缺;食子姜,令子多指;食鱉令子項短;食蟹令子橫生;食驢騾肉,令子過月難產。不可沐頭,沐則橫逆胎氣。

凡修造之處,勿得輕往,恐犯胎氣。犯刀刃者形傷,犯泥土者竅塞,犯打擊者色青,犯繩縛者拘攣,勿犯太驚大恐,生子多癲癡,凡此禁忌,驗如影響,切忌避之。

安胎飲

治孕婦三月前後,或經惱怒運動釋物,胎動下血;或曾經半產,覺腰骨脹痛,一服即安。

當歸(酒洗,一錢),川芎(六分),白芍(七分,炒),熟地(姜炒,八分),白朮(一錢),黃耆(蜜炙,七分),黃芩(七分),杜仲(七分),砂仁(五分),茯苓(七分),甘草(三分)

胸前脹加紫蘇六分、陳皮六分、阿膠七分;赤白帶加地榆一錢、艾葉七分;血行加續斷一錢。上水酒鍾半,空心煎服。

孕婦嘔吐,名惡上阻。惡阻者,噁心而阻膈飲食,嘔吐皆痰水也。

白朮(一錢),黃芩(一錢),茯苓(八分),陳皮(八分),紫蘇梗(七分),砂仁(六分),山梔(薑汁炒,六分),當歸(八分),白芍(八分),山楂(七分),藿香(六分)

水煎姜引服。

芎歸益母丸

胎在七八月宜服。

川芎(五分),當歸(一錢),益母草(四錢)

為末,蜜丸,空心酒服,忌犯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