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學研悅》~ 脈理原始全書研悅卷之三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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脈理原始全書研悅卷之三 (4)

1. 論病

論者,論其所望、所聞、所問、所切之症,在表、在裡、在上、在下、在臟、在腑、在經絡血脈,屬寒、屬熱、屬火、屬郁,何者為標、何者為本也。

白話文:

在討論疾病時,我們會根據觀察到的症狀、聽到的病人描述、進一步詢問得到的資訊,以及身體觸診的結果,來判斷病情。這些病症可能出現在身體表面,也可能深入體內,可能在上半身或下半身,也可能涉及到五臟六腑,或是影響到經絡與血脈。我們還會判斷病症是屬於寒性、熱性、火旺還是鬱結。同時,我們也會分析哪個是表面現象,哪個是根本原因。

2. 施治

治者,因其標本緩急以治之也。有正治、有反治、有從治、有表攻、有里下、有和解。宜主以某方。以某藥為君,某藥為臣,某藥為佐,某藥為使。加某藥治其急,某藥以治其本,用某藥以引經。凡在上之症,勿復用引下藥;在下之症,勿復用引上藥,庶有專功矣。

白話文:

[治療方法]

治療,就是根據病情的主次和輕重急緩來進行治療。有正向治療、有逆向治療、有順應治療、有表證的攻法、有裡證的下法、有和解法。應主要使用某種方劑。其中,某藥作為主要藥物(君藥),某藥輔助主要藥物(臣藥),某藥協助調節(佐藥),某藥引導其他藥物到達病所(使藥)。加入某藥來處理急迫的病症,用某藥來根治根本病因,使用某藥來引導藥效到達病處。凡是上部的病症,不要再使用向下導引的藥物;下部的病症,不要再使用向上導引的藥物,這樣才能使藥效更專一有效。

3. 調攝

調攝者,調其不調而攝之,以復其天和也。譬之悲,可攝怒,以悽愴苦楚之言感之,而怒可調,金剋木也。喜可攝悲,以謔浪褻狎之言娛之,而悲可調,火剋金也。恐以攝喜,以急遽死亡之語怖之,而恐可調,水剋火也。怒以攝思,以汙辱欺罔之言觸之,而思可調,水剋土也。各各調攝有法,又在臨症商之。

白話文:

【調整與護理】

所謂調整與護理,指的是調整那些失衡的部分,使其回歸到自然的和諧狀態。就好比當一個人悲傷時,可以用激動或憤怒的語言去觸發他,讓他從悲傷中走出來,這就是金剋木的道理。

當一個人過於開心時,可以用一些輕佻、狎暱的話語去逗他,讓他從過度的喜悅中恢復平靜,這就是火剋金的道理。

當一個人恐懼時,可以用一些關於突然死亡或令人驚恐的言詞來嚇他,讓他從恐懼中醒悟,這就是水剋火的道理。

當一個人過度思考時,可以用一些侮辱或欺騙的話語來刺激他,讓他從深思中抽離,這就是水剋土的道理。

每種情緒的調整都有其方法,但具體如何應用,還需根據病情來具體判斷。

4. 禁忌

禁忌者,禁其與病相反者,而忌之勿用也。如五臟有恙,則有五臟之禁忌;男子氣失其平,則有調氣之禁忌;妊娠有妊娠之禁忌,詳載後集之中。

上八法,雖覺瑣瑣,然天和稍違,須藥力與攝養禁忌,兼收其功,在輕微小恙,或可不用,而疑難重大之症,非此莫能竟其功也,敬贅之於篇。

白話文:

[禁忌] 禁忌的意思,就是禁止使用那些會與病情產生反效果的事物。例如,如果五臟(心、肝、脾、肺、腎)有任何疾病,就會有針對五臟的禁忌;若男性氣血失調,就會有調整氣血的禁忌;而懷孕期間也有懷孕的禁忌,詳細內容會在後面的篇章中詳細記載。

上述的八種療法,雖然看起來細碎繁瑣,但當身體狀況稍微偏離正常,就必須藉助藥物的力量以及生活上的禁忌來輔助治療,二者相輔相成才能見效。對於一些輕微的小病,或許可以不需那麼嚴格遵守,但在面對複雜且嚴重的疾病時,若不遵循這些原則,就無法達到治療的效果。因此,我在這篇文章中特別強調了這一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