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一奎

《赤水玄珠》~ 第十七卷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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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卷 (3)

1. 傷寒至捷法

發熱惡寒身體痛,脈浮無汗怎生醫,十神湯香蘇散,有汗傷風用桂枝

四五日來口舌乾,發熱身疼臥不安,先服人參敗毒散小柴胡湯在後番。

七八日來熱在內,口渴心煩腹脹匯,小便赤少大便難,大柴胡湯好通利。

發熱口乾大便瀉,小便赤少煩燥結,小柴胡湯兼五苓,加上黃連真一絕。

汗下之後病不解,依然熱渴如見怪,解毒湯兼小柴胡,諸般熱病皆無礙。

2. 十勸歌(彭用光)

一、傷寒頭痛及身熱,便是陽證,不可服熱藥,傷寒傳三陰三陽共六經,內太陰病,頭不痛,身不熱,少陰病有反熱而無頭疼,厥陰病有頭疼而無發熱,故知頭疼身熱即是陽證,若妄投熱藥,決致死亡。

二、傷寒必須直攻毒氣,不可補益邪氣。在經絡中,若隨證早攻之,只三四日痊安,若妄謂先須正氣,卻行補益,使毒氣流熾,多致殺人。

三、傷寒不思飲食,不可服溫脾胃藥,且傷寒不思飲食自是常事,終無餓死之理,如理中丸之類,不可輕服。若陽病服之,致熱氣增重,或致不救,丁香巴豆之類,尤不可服。

四、傷寒腹痛亦有熱證,不可輕服溫暖藥。《難經》云:疼為實。故仲景論腹滿時痛之證有曰:疼甚者加大黃。疼甚而加大黃,意可見也。惟身冷厥逆而腹疼者,方是陰證,須消息之。每見腹疼便投熱藥,多致殺人。

五、傷寒自利當看陰陽證,不可例服補藥、止瀉藥,自利惟身不熱,手足溫者屬太陰,身冷四逆者屬少陰、厥陰,其餘身熱下利皆屬陽,當隨證依仲景法治之。每見下利,使投暖藥及止瀉藥者,致多死亡。

六、傷寒胸脅疼及腹脹滿,不可妄用艾灸。常見村落間有此證,無藥便用艾灸,多致毒氣隨火而盛,膨脹發喘,以不知胸脅疼自屬少陽,腹脹雖屬太陰,仲景以為當下之病,此外惟陰證脈微弱可灸。

七、傷寒手足厥冷當看陰陽,不可例作陰證,有陰厥,有陽厥,醫者少能分辨,陽厥而投熱藥,殺人速於用刃,蓋陽病不至極熱,不能發厥。仲景所謂熱深厥亦深。熱深更與熱藥,寧復得生。而身熱至三四日後,熱氣已深,大便秘,小便赤,或譫言昏憒,及別熱證而發厥,必是陽厥,宜急用承氣湯以下之。

若初得病,身不熱,大便不秘,自引衣蓋身,或下利,或小便數,不見熱證而厥者,即是陰厥,方可用四逆湯之類。二厥所以使人疑者,緣為其脈皆沉。然陽厥脈沉而滑數,陰厥脈沉而弱。又陽厥時復指爪卻溫,或有時發熱,陰厥則常冷,此可為別。

八、傷寒病已在裡即不可用藥發汗,然傷寒證須看表里,如發熱惡寒則是在表,正宜發汗;如不惡寒反惡熱,即是里證,若一例發汗,則真氣已涸,死者必矣。又別有半在表半在裡之證,不惟皆不可下,亦皆不可汗,但隨證治之。

九、傷寒飲水為欲愈。不可令病人恣飲過度。病人大渴,當與之水以消熱。故仲景以飲水為欲愈,人見此說,遂令病者縱飲,因而為嘔、為喘、為咳逆、為下利、為腫、為悸、為痞、為結胸、小便不利者,多矣。且如病人慾飲一碗,只可與半碗,常令不足為善。

十、傷寒病初安,不可過飽及勞動,或食羊肉,行房,及食諸肉骨汁,並飲酒。如病方愈,不須再服藥,兼脾胃尚弱,食飽不能消化,病即再來,謂之食復。病方好,氣血尚虛,勞動太早,病即再來,謂之勞復。又食羊肉,行房並死。食諸肉骨汁,並飲酒再病,必重。上傷寒十勸,誠可為病家醫家之便益治法也。

3. 治傷寒看證法則(陶節庵)

凡看傷寒,先觀兩目,或赤或黃,陽毒六脈洪大有力,燥渴者,輕則三黃石膏湯,重則大承氣。黃為疸證,如小水不利或赤,兼小腹脹滿不痛,渴而大便實,脈來沉實有力者,為濕熱發黃,輕則茵陳五苓散,重則茵陳湯分利,小水清白為愈,黃自退矣。劫法開在殺車槌方前。

次看口舌有無苔狀,如見滑白色者,邪未入腑,屬半表半裡證,宜小柴胡和解。舌上黃苔者,胃腑有邪熱也,宜下之,調胃承氣湯。大燥實,脈沉有力而大渴者,方可下;便不實,脈不沉,微渴者,未可下,尤宜小柴胡湯。舌上黑苔生芒刺者,是腎水克於心火,十有九死,急用大承氣下之無疑矣,此邪熱已極也。劫法開在殺車槌方前。

已後以手按其心胸至小腹,有無痛處,若按之當心下硬痛,手不可近,燥渴譫語,大便實,脈來沉實有力,為結胸證,急用大陷胸湯加枳桔下之,量元氣虛實,宜從緩治。若按心胸雖滿悶不痛,尚為在表,未入乎腑,乃邪氣填乎胸中,只消小柴胡枳桔以治其悶。如未效,本方對小陷胸一服如神。

若按之當心下脹滿而不痛者,宜瀉心湯加枳梗,是痞滿也。以手按之小腹若痛,而小水自來利,大便黑,兼或身黃譫妄燥渴,脈沉實者,為蓄血,桃仁承氣下盡黑物則愈。若按之小腹脹滿不硬痛,小水不利,即溺澀也,五苓散木通、山梔利之,不可大利,恐耗竭津液也。若按其小腹繞臍硬痛,渴而小水短赤,大便實者,有燥屎也,大承氣下之。

劫法備開殺車槌方前。

再後問其大小便通利若何,有何痛處,及服過何藥,方知端的。務使一一明白,證脈相對,庶得下藥不差。凡看傷寒,若見吐蛔者,雖有大熱忌下涼藥,犯之必死。蓋胃中有寒則蛔上膈,大凶之兆,人皆未知。急用炮乾薑理中湯一服,加烏梅二個,花椒十粒,服後待蛔定,卻以小柴胡退熱,蓋蛔聞酸則靜,見苦則安矣。

凡治傷寒,若煩渴欲飲水者,因內水消竭,欲得外水自救,大渴欲飲一升,止可與一杯,常令不足,不可太過,若咨飲過量,使水停心下,則為水結胸等證。射於肺,為喘為咳。留於胃,為噎為噦。溢於皮膚,為腫。畜於下焦,為癃。滲於腸間,則為利下,皆飲水多之過也。

又不可不與,又不可強與。經云:若還不飲非其治,強飲須教別病生,正此謂也。

凡治傷寒若經十餘日以上,尚有表證宜汗者,與羌活沖和湯微汗之。十餘日若有里證宜下者,可與大柴胡湯下之。蓋傷寒過經,正氣多虛,恐麻黃、承氣大峻,誤用麻黃,令人亡陽,誤用承氣,令人不禁,故有此戒。若表證尚未除,而里證又急,不得不下者,只得以大柴胡通表裡而緩治之。

又老弱及血氣兩虛之人,有下證者,亦用大柴胡下之。不傷元氣,如其年壯力盛者,不在禁例,從病制宜。

凡治傷寒尺脈弱而無力者,切忌汗下,寸脈弱而無力者,切忌發吐,俱宜小柴胡和之。

凡治傷寒,若汗下後不可便用參耆大補,宜用小柴胡加減和之。若大補使邪氣得補而熱愈盛,復變生他證矣,所謂治傷寒無補法也。如曾經汗下後,果是虛弱之甚,脈見無力者,方可用甘溫之劑補之,此為良法。其勞力感寒之證,不在禁補之例,看消息用之。凡治傷暑與傷寒俱有熱,若誤治之,害矣!傷寒則外惡寒而脈浮緊,傷暑則不惡寒而脈虛,此為不同治。經云:脈盛身寒,得之傷寒,脈虛身熱,得之傷暑。

治宜小柴胡湯石膏知母,或人參白虎湯。天久淫雨,濕令並行,蒼朮白虎湯。若元氣素弱而傷重者,用清暑益氣湯治之。

中雲:治暑不宜輕用小柴胡,夾暴風寒者,或可用一二劑,蓋傷暑非傷寒,至夏變熱病之暑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