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大椿

《蘭臺軌範》~ 卷七 (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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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七 (7)

1. 《金匱》

趺厥,其人但能前,不能卻,刺腨入二寸,此太陽經傷也。

所載雜病,其方俱散見於各證條內,茲不復贅,按病施治,無遺法矣。

白話文:

跌倒後腿絆倒,患者只能往前移動,不能往後移動,應該針刺小腿肚兩寸深,這是太陽經受損所致。

所記載的各種雜病,相關的療方都分散在各個病症條目裡面,這裡不再重複,按照病情來治療,沒有遺漏的方法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