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中梓

《醫宗必讀》~ 卷之二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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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二 (3)

1. 因形氣以定診之說

逐脈審察者,一成之矩也;隨人變通者,圓機之士也。肥盛之人,氣居於表,六脈常常浮洪;瘦小之人,氣斂於中,六脈常常沉數。性急之人,五至方為平脈;性緩之人,四至便作熱醫。身長之人,下指宜疏;身短之人,下指宜密。北方之人,每見實強;南方之人,恆多軟弱。

少壯之脈多大,老年之脈多虛,酒後之脈常數,飯後之脈常洪,遠行之脈必疾,久飢之脈必空。室女尼姑多濡弱,嬰兒之脈常七至。經曰:形氣相得者生,三五不調者死。其可不察於此乎?

診貴提綱之說

脈者,氣血之先,陰陽之兆,貴得其綱領而提挈之也。左手為陽,右手為陰;關前為陽,關後為陰;浮取為陽,沉取為陰;數躁為陽,遲慢為陰;有力為陽,無力為陰;長大為陽,短小為陰。明乎此而脈之大端已在是矣。故曰:約而言之,只浮、沉、遲、數,已見其梗概;博而考之,雖二十四字,未盡其精詳。

經曰:知其要者,一言而終;不知其要,流散無窮。此之謂也。

2. 脈有相似宜辨

洪與虛皆浮也,浮而有力為洪,浮而無力為虛。

沉與伏皆沉也,沉脈行於筋間,重按即見;伏脈行於骨間,重按不見,必推筋至骨,乃可見也。

數與緊皆急也,數脈以六至得名,而緊則不必六至,惟弦急而左右彈,狀如切緊繩也。

遲與緩皆慢也,遲則三至,極其遲慢;緩則四至,徐而不迫。

實與牢,皆兼弦、大、實、長之四脈也,實則浮、中、沉三取皆然,牢則但於沉侯取也。

洪與實皆有力也,洪則重按少衰,實則按之亦強也。

革與牢皆大而弦也,革則浮取而得,牢則沉取而見也。

濡與弱皆細小也,濡在浮分,重按即不見也;弱主沉分,輕取不可見也。

細與微皆無力也,細則指下分明;微則似有若無,模糊難見也。

促、結、澀、代,皆有止者也。數時一止為促;緩時一止為結;往來遲滯,似止非為澀;動而中止,不能自還,止有定數為代。

3. 脈有相反宜參

浮沉者,脈之升降也。遲數者,脈之急慢也。滑澀者,脈之通滯也。虛實者,脈之剛柔也。長短者,脈之盈縮也。洪微者,脈之盛衰也。緊緩者,脈之張弛也。牢革者,脈之內外也。動伏者,脈之出處也。促結者,脈之陰陽也。濡弱者,脈之窮於進退者也。芤弦者,脈之見於盛衰者也。

經曰前大後小,前小後大,來疾去徐,來徐去疾,去不盛來反盛,去盛來不盛,乍大乍小,乍長乍短,乍數乍數。是又二脈之偶見者也。

4. 脈位法天地五行之說

北方為坎,水之位也;南方為離,火之位也;東方為震,木之位也;西方為兌,金之位也;中央為坤,土之位也。人身一小天地,故脈位應之。試南面而立,以觀兩手之部位,心屬火居寸,亦在南也。腎屬水居尺,亦在北也。肝屬木居左,亦在東也。肺屬金屬右,亦在西也。

脾屬土居關,亦在中也。以五行相生之理言之,天一生水,故先從左尺腎水生左關肝木,肝木生左寸心火,心火為君主,其位至高,不可下,乃分權於相火,相火寓於右腎,腎本水也,而火寓也,如龍伏海底,有火相隨。右尺相火生右關脾土,脾土生右寸肺金,金復生水,循環無窮,此相生之理。

更以五行相剋之理言之,相火在右尺,將來剋金,賴對待之左尺,實腎水也;火得水制,則不乘金矣。脾土在右關,將來剋水,賴對待之左關,實肝木也,土得木製,則不侮水矣。肺金在右寸,將來剋木,賴對待之左寸,實心火也,金得火制,則不賊木矣。

右手三部,皆得左手三部制矣,而左手三部,竟無制者獨何歟?右寸之肺金,有子腎水可復母仇;右關之脾土,有子肺金可復母仇,右尺相火,有子脾土可復母仇;是制於人者,仍可制人,相制而適以相成也,此相剋之理也。

5. 長短二脈不診於關之說

夫脈以過於本位,名之為長。如寸之過於本位,直可上溢魚際;尺之過於本位,直可下通尺澤。至於關中,稍過於上即為寸部,稍過於下即為尺部,何從見其過於本位而名之為長乎?或曰:長為肝家本脈,見於《內經》者,然則亦不從關上診歟?曰:凡尺寸之見長者,皆肝脈之應也,必欲於左關求之,是癡人前說夢矣。

不及本位,故名曰短。寸可短也,尺可短也,若欲於關上尋不及本位之短脈,是上不通寸為陽絕,下不通尺為陰絕,乃死脈也。豈可以死脈為短脈乎?尺、關、寸,一氣貫通,決無間斷之理,必欲於關上求短脈,其可得乎?故愚謂長短二脈,不診於關中,但見於尺寸也。

6. 緩脈非病脈之說

緩乃胃氣之脈,六部中不可一刻無者也。所謂緩而和勻,不疾不徐,不大不小,不浮不沉,意思欣欣,悠悠揚揚,難以名狀者,此胃氣脈也。脈貴有神者,貴此胃氣耳,安可以胃氣脈為病脈乎?必緩中有兼見之脈,方可斷病,如緩而大,緩而細之類是也。

7. 革脈非變革之義

革脈者,浮取之而挺然,重按之而豁然,正如鼓皮,外雖繃急,中則空虛。故丹溪云:如按鼓皮。此的解也。皮即為革,故名為革。滑伯仁以革為變革之義,誤矣。若曰變革,是怪脈也,而革果怪脈乎,則變革之義何居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