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景岳全書發揮》~ 卷三 (2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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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22)

1. 產要

一、凡富貴之家過於安逸者,每多氣血壅滯,常致胎元不能轉動。此於未產之先,亦須常為運動,使氣血流暢,胎易轉而產亦易矣。富貴之家,每為人參所誤,因氣滯也。

2. 胞破產難

胞水破而不產,未可便為難產,如水來而血亦來,方為難產。然必以腰痛為正產,如無腹痛、腰痛,而竟有水來,此胞外之水,不必驚惶,聽其自然,有停數日而產者,亦無難意。此余所歷過,昔劉翔千夫人曾有此。○即有血水並來而難產者,亦不必服藥,安心靜養,切勿驚惶,以駭產婦,亦不必用力,竟說產時未到以安其心。有遲四五日而產者,余亦歷過多婦。

3. 胞衣不出

又一法,以本婦頭髮,攪入喉中,使之作嘔,則氣升血散,胞軟亦自落矣。此法最好。

4. 氣脫血暈

古人多雲:惡露乘虛上攻,故致血暈。不知此症有二,曰血暈,曰氣脫。若以氣脫作血暈,而用辛香逐血化痰等劑,則立斃矣。當歸補血湯亦可;如有汗,黃耆建中湯亦妙。此血脫益氣之法也。○如無脹痛氣粗之類,悉屬氣虛,宜大劑芎歸湯八珍湯之類主之。氣虛非芎歸所能治,即血脫亦當補氣,氣為衛,外衛固,營血自生。

景岳用藥治法,尚未明白,何敢著書立說?

5. 子死腹中

新法下胎方或止用脫花煎更妙。未必妙。

6. 產門不開不閉子宮不收

若憂思傷脾血熱者,加味歸脾湯。血熱者,宜加涼血清火,非竟用歸脾。

7. 小產

方其初受,亦不過一滴之玄精耳,此其橐龠正無依,根荄尚無地,鞏之則固,決之則流。但云受胎之後宜絕欲,《女科經論》中言之最雅,不必紛紛胡說。

8. 下胎斷產

至若水銀虻蟲水蛭、班蝥之屬,不惟傷胎,且傷母矣。絕胎莫如用澀精藥丸服。

9. 論產後當大補氣血

產後病治,嘗見丹溪云:產後當大補氣血,即有雜症,以末治之,一切病多是血虛,皆不可發表。此其意謂血氣隨胎而去,必屬大虛,故無論諸症,皆當以大補為先,其他皆屬可緩。余於初年,誠然佩服,及執而用之,每為所困。丹溪不言無論諸症皆當大補為先,景岳妄自加入,欲加之罪耳。

○景岳看書,尚未詳細。丹溪云:產後氣血大虛,雖有他症,以未治之。又云:不可發表。此乃照顧本元之意。因產後氣血大虛,雖有他症,以末著治之,非謂不治他症,竟講大補也。血虛發表,猶恐重亡津液,故忌之。

《局方發揮》云:初產之婦,好血未必虧,汙血未必積,臟腑未必寒,何以藥為?飲食起居,勤加調護,何病之有?或有他病,當求病起何因,病在何經,氣病治氣,血病治血,寒者溫之,熱者清之,凝者行之,虛者補之,血多者止之。觀其用藥治病之圓活,絕無執法。景岳議大補氣血一言之非,看書未到,妄毀前賢。

故將丹溪《局方發揮》之言辨之,請景岳細讀之,方知毀丹溪之誤。

第因丹溪之言,人多偏執,故不得不詳盡其說,以解後人之惑也。《局方發揮》之言並不偏執,非若汝之以陽為主之偏執也。

10. 論產後三禁

觀《病機機要》云:治胎產之病,當從厥陰症論之,宜無犯胃氣及上二焦,是為三禁,謂不可汗,不可下,不可利小便。因產後氣血俱虛,故有三禁。

11. 產後腹痛

凡新產之後,多有兒枕腹痛者,摸之有塊,按之亦微拒手,古方謂之兒枕,皆指為胞中之宿血,此大不然。夫胎胞俱去,血亦豈能獨留?蓋子宮蓄子既久,忽爾相離,血海陡虛,所以作痛。胞門受傷,必致壅腫,所以亦若有塊,而實非真塊。腫既未消,故亦拒按。治此者,但安養其臟,不久即愈。

殿胞煎為最妙,其次則四神散五物煎,皆極佳。若誤認為瘀,妄用桃仁紅花、玄胡、青皮之屬,反損臟氣,必增虛病。兒枕痛議非瘀血,血海陡虛而痛,此說未可全信,往往用理氣消瘀之藥而愈者多矣。但去血過多,不可消瘀。然五物煎即四物加肉桂,初產用之,胸胭滿悶不寬,飲食不進矣。

丹溪以不服藥為妙,若用藥,仍以理氣為先,氣行則痛自止矣。○一、有母體本虛而血少者,產時亦無多血,此輩尤非血滯。若有疼痛,治以前法,或以大、小營煎黃雌雞湯主之。但覺凝滯,非痛所宜。○

一、凡新產之後,其有陽氣虛弱而寒從中生,此句不確。或寒由外入,致心腹作痛,嘔吐不食,四肢厥冷者,宜九蜜煎大岩蜜湯,或理陰煎主之。嘔吐不食,歸、地不相宜。○一,產後惡露不盡,留滯作痛者,亦常有之,然與虛痛不同,必由漸而甚,或大小便不行,或小腹硬實作脹,痛極不可近手。腹痛有瘀,仍有大小便利、小腹不脹者。

○若腎氣虛寒,為瀉痢而兼腹痛者,宜胃關、理陰煎之類主之。瀉痢非理陰煎血藥可治。○一、產後有飲食停滯及氣逆作痛,當因其類而消之,如排氣飲大和中飲之類,皆可酌用。兩方尚要加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