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景岳全書發揮》~ 卷一 (3)
卷一 (3)
1. 六變辨
六變者,表裡寒熱虛實也。以表言之,則風寒暑濕火燥感於外者是也。六氣傷人,亦有里症。以裡言之,則七情勞欲飲食傷於內者是也。寒者,陰之類也,或內寒,或外寒,寒者多虛。傷寒發熱,寒積內結,豈可言虛?熱者,陽之類也,或內熱,或外熱,熱者多實。亦有陰虛生內熱,亦有勞倦發熱,不可言多實。
內出之病多不足。瘀血食積、七情鬱結,溫病熱病,瘧疾痢疾,皆從內而發外,豈可言不足?外入之病多有餘。外入之病,亦由內氣之虛而侵襲。經云:邪之所湊,其氣必虛。未可言有餘也。○凡病俱因虛而發。若元氣充實,豈有發病之理乎?
白話文:
這段文字談的是[六變辨],也就是中醫理論中的表裡寒熱虛實的六種變化。如果從表層來看,指的是風、寒、暑、濕、火、燥這些外界因素影響身體的情況。這些所謂的六氣傷害人體,也會在體內產生相應的反應。如果從體內來看,指的是喜怒哀樂、過度勞累、飲食不節等內部因素對身體造成的傷害。
寒,屬於陰性,可能是體內的寒,也可能是外界的寒,通常情況下,寒象多與虛弱相關。但也有因感受寒邪而發燒的情況,或是寒邪在體內積聚,這種情況就不能單純認為是虛弱。熱,屬於陽性,可能是體內的熱,也可能是外界的熱,通常情況下,熱象多與實證相關。但也有因陰虛而產生的體內熱,或是因過度勞累而發燒,這種情況就不能單純認為是實證。
體內產生的疾病多數情況下是因為身體的機能不足。像是瘀血、食物積滯、情緒鬱結、溫熱病、熱病、瘧疾、痢疾等,都是從體內開始,然後影響到外部,不能說是因為機能不足。然而,外界侵入的疾病多數情況下是因為體內機能過剩。但這些外界的疾病,也是因為體內機能虛弱而被侵襲。經典中說:「邪氣聚集的地方,那裡的正氣必定虛弱。」所以,不能單純認為是機能過剩。所有的疾病都是因身體虛弱而產生。如果身體的元氣充足,怎麼可能會生病呢?
2. 表證篇
陽邪化熱,熱則傷氣。熱藥能耗氣,故東垣禁之。經曰:寒則腠理閉,氣不行,故氣收矣。熱則腠理開,營衛通,汗大泄,故氣泄矣。景岳言只有避風如避箭,未聞有避熱如避箭之說。《內經》云:炅則腠理開,汗大泄,故氣泄矣,豈非熱傷元氣乎?
足經脈長且遠,按之可察周身之病,手經脈短且近,皆出入於足經之間,故凡診傷寒外感者,但言足經不言手經也。此說大非。三陽之中,惟太陽一經,包覆肩背,外為周身綱維,內連臟腑盲腧,此諸陽之主氣,猶四通八達之衢也。故凡風寒之傷人,必多自太陽經始。太陽為寒水,故傷寒必從太陽始。
三陽表症,不可攻裡,或發表,或微解,或溫散,或涼散,或溫中托裡,而為不散之散。三陽症而講溫中托裡,大誤後人。或補陰助陰,而為云蒸雨化之散。此說大謬。陽氣鼓動而為汗。經云:發表不遠熱。故仲景發表取汗之藥,必用辛溫輕揚,豈可用補陰助陰、凝滯重濁之藥而能得汗乎?誤人多矣。○味厚者為陰,味厚則泄,純陰降下,豈有發汗之理。
氣薄則發泄,能發汗升散。《內經》氣味之理未明,何敢杜撰立言以誤人?
一、浮脈本屬表,若血虛動血,陰虛水虧,內火熾盛,關陰格陽者,脈皆浮大,不可概以浮為表論,必當以形氣病氣有無外症參酌之。凡病俱要脈症相參,不宜專拘脈息。
一、外感寒邪,脈大者必病進,以邪氣日盛也。解表之後而脈大者,此為邪盛。未發表而脈大,亦無害。若先小後大及漸大漸緩者,此以陰轉陽,為胃氣漸至,將解之兆也。亦有先小後大而邪氣熾盛者,不可謂陰轉陽、為胃氣漸至將解之兆。看脈尚要圓活,不可執此見識。
一、寒邪未解,脈緊而無力,則邪有餘而元氣不足也。元氣不足,何以逐邪?臨此症者,必使元陽漸充,脈漸有力,自小而大,虛而實,漸至洪滑,則陽氣漸達,表將解矣。若日見無力而緊數日進,則危亡之道也。臨此症者,不可謂元氣不足而驟用補劑,助邪為熱,熱藥尤不宜。所謂內傷兼外感,當用補中兼發表。若講元陽而用熱藥,必致誤人。
陽氣漸達而解表,則知滋陰之藥不能發汗矣。
一、病必自表而入者,方得謂之表症,若由內及外,便非表症。春夏溫熱之病,必自內而及外。
一、傷風中風,雖皆名風,不可均作表證。蓋傷風病,風自外入者也,可散之溫之而已,此表症也。治傷風之病,宜散不宜溫。中風之病,雖形症似風,實由內傷所致,本無外邪,故不可以表症論。真中風,亦因外風取中,仍當發表,前輩言之詳矣。若內傷乃類中風,當因症用藥。若講本無外邪,何以謂之中風?
一、發熱之類,本為火症。此句欠通。傷寒發熱,因寒邪閉其腠理,宜辛溫發表,豈可言火症?邪氣在表發熱者,表熱而里無熱也,此因寒邪。邪氣在裡發熱者,必裡熱先甚而後及表也,此是火症。裡熱先甚者,因鬱熱在內而外達,此為溫病。若陰虛水虧而為骨蒸夜熱者,此虛熱也,不可以邪熱為例。丹溪有陰虛發熱論。
白話文:
表證篇
外邪化為熱邪,熱邪傷耗人體元氣。溫熱性質的藥物本身也會耗傷元氣,所以東垣先生(李東垣)禁止使用。經書上說:寒邪入侵時,毛孔閉塞,氣機運行不暢,所以氣機收斂。熱邪入侵時,毛孔開洩,營衛之氣通暢,汗液大量排出,所以氣機外泄。景岳先生(張景岳)說要像躲避利箭一樣躲避風寒,卻從未聽說要像躲避利箭一樣躲避熱邪。《內經》說:環境過於溫熱,則毛孔開洩,汗液大量排出,導致氣機外泄,難道這不是熱邪傷耗元氣嗎?
足部經脈較長且分布範圍廣,按壓足部經脈可以觀察到全身的疾病;手部經脈較短且分布範圍窄,皆出入於足部經脈之間,所以診斷外感傷寒時,只論及足部經脈而不論及手部經脈的說法是錯誤的。三陽經脈中,只有太陽經脈包裹肩背,在外是全身經絡的綱維,在內與臟腑及背部的穴位相連,它是諸陽經脈之氣的總匯,如同四通八達的交通要道。所以,風寒之邪侵犯人體,大多從太陽經開始。太陽經屬寒水之氣,所以傷寒必定從太陽經開始。
三陽經表證,不可直接攻治內在臟腑,治療方法可以是發汗解表,也可以是稍微疏解,或溫和散邪,或清涼散邪,或溫中托裡,使其達到不散而散的效果。然而,對於三陽經證候,卻講究溫中托裡的方法,這是誤導後人的說法。或是補益陰液,使其達到像蒸汽化雨一樣的散邪效果,這種說法更是大錯特錯。陽氣的鼓動作用才能使人出汗。經書上說:發表之法不能遠離熱邪。所以仲景(張仲景)用發汗的藥物,必定選用辛溫輕揚的藥物,怎麼可以用補益陰液、滯重渾濁的藥物而能達到發汗的效果呢?誤導的人太多了。味道厚重的藥物屬陰,味道厚重的藥物會使氣機下泄,純陰之氣會下降,怎麼會有發汗的道理呢?
氣機虛弱則容易發泄,可以發汗升散邪氣。《內經》對氣味之理尚未闡明,又怎麼敢憑空杜撰,立下錯誤的言論來誤導別人呢?
一、浮脈本屬表證的表現,但如果血虛導致血液運行過速,或陰虛津液虧損,或內有熱邪熾盛,或陰氣不足導致陽氣被抑制,這些情況的脈象也都會表現為浮大,所以不能簡單地將浮脈都歸類為表證,必須根據患者的症狀、氣血、病邪以及有無外在症狀來綜合判斷。凡是疾病的診斷,都必須將脈象和症狀結合起來考慮,不應該只拘泥於脈象。
一、外感寒邪,脈象洪大的話,說明病情加重了,因為邪氣越來越盛。解表之後脈象仍然洪大,這也是邪氣盛的表現。未發汗解表之前脈象洪大,也沒有什麼害處。如果脈象先小後大,或者漸漸變大變緩,這是陰轉陽的徵兆,表示胃氣漸漸恢復,將要痊癒。但也有些情況是脈象先小後大,卻是邪氣熾盛的表現,這就不能說成是陰轉陽、胃氣漸漸恢復將要痊癒的徵兆了。看脈象要全面、靈活,不能執著於單一的認識。
一、寒邪尚未解除,脈象緊而無力,這是邪氣有餘而元氣不足的表現。元氣不足,又怎麼能夠驅逐邪氣呢?遇到這種情況,必須使元陽之氣 gradually 充盈,脈象 gradually 有力,由小變大,由虛轉實, gradually 變得洪大滑利,這樣陽氣 gradually 達到,表證就會痊癒。如果脈象每天都越來越無力,而且緊數也越來越多,這就是危亡的徵兆了。遇到這種情況,不能因為元氣不足就立即使用補益的藥物,這樣反而會助長邪氣化熱,尤其是不宜使用溫熱的藥物。所謂內傷兼外感,應該同時使用補益中氣和發表解表的藥物。如果單純注重元陽而使用溫熱藥物,必定會誤治病人。
陽氣 gradually 達到而表證痊癒,這就說明滋陰的藥物不能發汗。
一、疾病必定是從表證開始發展的,才能稱為表證,如果由內而外發病,就不是表證。春夏季節溫熱性的疾病,必定是由內而外發展的。
一、傷風和中風,雖然都稱為風證,但不能都作為表證來治療。因為傷風是風邪從外入侵的疾病,可以辛溫解表治療,這是表證。治療傷風,宜散不宜溫。中風雖然症狀類似風邪,但實際上是由內傷引起的,本無外邪,所以不能作為表證論治。真正的中風,也是由於外風侵襲而致病,仍然應該發表治療,前輩們已經詳細論述了。如果內傷病症類似中風,應該根據具體的症狀用藥。如果說根本沒有外邪,又怎麼能稱為中風呢?
一、「發熱之類,本為火症」這句話不通順。傷寒發熱,是因為寒邪閉阻毛孔,應該用辛溫解表的方法治療,怎麼能說它是火症呢?邪氣在表而發熱,這是表熱而裡無熱,這是因為寒邪所致。邪氣在裡而發熱,必定是裡熱先盛然後波及到表證,這是火症。裡熱先盛,是因為鬱熱在內而外達,這是溫病。如果是陰虛津液虧損而導致骨蒸潮熱,這是虛熱,不能用邪熱來解釋。丹溪先生(朱丹溪)有關於陰虛發熱的論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