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景岳全書發揮》~ 卷一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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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(3)

1. 虛實篇

凡外入之病多有餘,內出之病多不足。實言邪氣實則當瀉,虛言正氣虛則當補。經云:邪之所湊,其氣必虛。未可竟言有餘。內起之病,鬱結日久,乘虛竊發,或瘀血食積痰飲,皆內之壅滯,豈可俱用補乎?此說尚要講究。若實而誤補,隨可解救,虛而誤攻,不可生矣。此說出,而用補死者多矣。

如病邪屬實,危在頃刻,故云五實死。若實症而用補劑,脹滿氣急,痰喘不通,頃刻云亡,如閉門逐盜,何能解救?今醫專以補為上法,皆此論誤之也。大罪大罪。○實症誤補,《內經》所謂實實,豈可解救?與虛而誤攻同也。但知有虛虛之誤,不知有實實之害,景岳失之矣。

一、表實者,或惡熱掀衣,或惡寒鼓慄。惡熱掀衣,病屬裡實,豈可雲表實?惡寒鼓慄,景岳以為寒,此處以為實為熱,何自相矛盾?走注而紅痛者,知營衛之有熱;拘急而痠疼者,知經絡之有寒。亦有濕熱為病。

一、裡實者,或脹痛,或痞堅,或閉結,或喘滿,或懊憹不寧,或躁煩不眠,或氣血積聚結滯腹中不散,或寒邪熱毒深留臟腑之間。裡實者可攻。吳門治法,惟以補為常技。

一、表虛者,或為汗多,或為肉戰,肉戰亦有胃火者。或目暗羞明,肝腎不足,並非表虛。或耳聾眩暈,屬火者有之,非表虛。或肢體多見麻木,血少有痰,非表虛。或舉動不勝勞煩,亦非表虛。或毛槁而肌肉削,或顏色憔悴而神氣索然。以上皆非表虛,由內之精血虛也。認錯。

一、裡虛者,為心怯心跳,為驚惶,為神魂不寧,為津液不足,或飢不能食,或渴不喜冷,或畏張目而視,或聞人聲而驚。陽明胃火亦有之。上虛則飲食不能運化,或多嘔惡而氣虛中滿。亦有傷食、痰火而惡嘔者。下虛則二陰不能流利,有火而不能流利者。或便尿失禁,有肝火而不禁者。

肛門脫出,有肝火逼迫而脫出者。而泄瀉遺精。有傷食而泄瀉者,有欲火妄動而遺精者。○在婦人則為血枯經閉,墮胎崩淋帶濁等症。崩有瘀者,帶濁有濕熱者。

病機不一,不可專認為裡虛。

一、陽虛者,火虛也,為神氣不足,陽虛未可獨言火虛。氣屬陽,陽氣不能外衛,則畏寒而神不足。為眼黑頭眩,有肝腎之陰不足,而肝火升騰者,不可以為陽虛。○陰虛者,水虧也,為亡血失血,為戴陽,為骨蒸勞熱。戴陽症屬真陽不足,格陽於上,此假熱也。腎虛者,或為二陰不通。不可專認腎虛。

一、脹滿之虛實,仲景云:腹滿不減,減不足言,當下之。腹滿時減復如故,此為寒,當與溫藥。夫減不足言者,以中滿之甚,無時或減,此實脹也,故當下。腹滿時減者,以腹中本無實邪,所以有時或減。復如故者,以脾氣虛寒而然,所以當與溫藥,溫即兼言補也。溫即兼補,杜撰之言。仲景何不竟言補而言溫?

脹滿症並治法,《準繩》逐條言之,竟於《準繩》中詳考之,可也。

一、《內經》諸篇皆惓惓以神氣為言。神氣即胃氣也。有生之後,即以穀氣充養精氣,由此而化生,故一部《內經》以胃氣為本。

一、虛補實瀉,此易知也,不知實中復有虛,虛中復有實。如病起七情勞倦,酒色所傷,或先天不足,每多身熱便秘,戴陽脹滿,虛狂假斑等症,似有餘而實不足,從而瀉之,必枉死矣。又如外感未除,留伏經絡,食滯積聚,或氣結不散,或頑痰瘀血留藏,病久致羸,似乎不足,其實病本未除,還當治本,若誤用補,必益其病。此所謂無實實,無虛虛,損不足而益有餘。

如此死者,醫殺之耳。此經義也。前言實症誤補,尤可解救,吾恐世人俱蹈此言而殺人。景岳誤之也,《內經》實實虛虛之言,尚未明白,何敢杜撰立言以誤人?

腸鳴氣走,亦有屬火者。經云:諸病有聲,皆屬於火。食不入胃,經云:食不得入,是有火也。吐逆無時,皮毛憔悴,耳目昏塞,行步喘促,精神不收,此五臟之虛也。吐逆亦有屬火者。經云:諸逆衝上,皆屬於火。○輕按之痛,重按之快,食飲如故,曰腑實也。屬虛。○肌肉䐜脹,食飲不化,大便滑而不止,此腑虛也。

有氣滯而䐜脹,有脾虛而食飲不化,不可盡為腑虛。○腰腳沉重,如坐水中。有濕邪者。

行步艱難,氣上衝胸,下虛也。有氣虛凝滯,經絡不宣通者。

2. 寒熱篇

火旺之時,陽有餘而熱病生。水旺之令,陽不足而寒病起。議丹溪陽有餘為非,今景岳仍有陽有餘而熱病生之言。

一、熱在表者,為丹腫斑黃。此皆因裡熱而起。

一、熱在下者,為腰足腫痛。熱在下為腰足腫痛,河間之熱腫不謬矣。

一、寒在表者,為憎寒,身冷浮腫。此等症俱非寒在表,認錯病原。

一、寒在裡者,為噁心嘔吐。有火逆衝上者。

一、寒在上者,為吞酸膈噎。吞酸膈噎而謂之寒,認錯□頭。經云:諸嘔吐酸,皆屬於熱。又云:三陽結,謂之膈。豈可以寒論乎?

內熱甚者,每多畏寒。內熱每多畏寒,河間之言不謬矣。何故將陰勝則為寒,陽虛則為外寒以駁之?

一、陽臟之人,多熱;陰臟之人,多寒。第陽強者少,十惟二三,陽弱者多,十常五六。甚言陽強者少,而好用熱藥,以毀丹溪。

3. 寒熱真假篇

寒熱真假者,陰症似陽,陽症似陰也。察此之法,當專以脈之虛實強弱為主。假寒假熱,不可專憑脈息,形色動作自有真象。經云:審察病機。顯然自露。凡真熱本發熱,而假熱亦發熱,亦面赤躁煩,亦大便不通,實熱。小便赤澀,實熱。或氣促咽喉腫痛,邪火,辨症大誤。

脈見緊數。熱。昧者見之,便認為熱,不知身雖有熱,而裡寒格陽,或虛陽不斂,多有此症。但其內症則口乾渴必不喜冷,不欲飲水,內無熱也。即喜冷者,飲亦不多,假熱之症,必不喜冷。或大便不實,或大便先硬後溏,或小水清頻,以此辨之,自然不誤。今吳門習氣,不察色辨症,孟浪投藥者居多。

或虛狂而起,倒如狂,禁之自止,或虛斑而斑如蚊跡細碎淺紅,其脈必沉細遲弱,或雖浮大緊數而無力無神。凡見此內頹內困等症,攻之必死,急當以四逆、八味、理陰煎、回陽飲之類,倍加附子,填補真陽,以引火歸元。此虛則有之,為寒而用熱藥,尚有誤處。

俱宜察色辨症為要。

凡傷寒熱甚,邪自陽經傳入陰分,為身熱發厥,神昏,或時畏寒,狀若陰症。此熱深厥亦深,熱極反兼寒化也。劉河間之熱極反兼勝已之化,《內經》亢則害,承乃制也。每每言河間之非,今仍不脫此論。若雜症之假寒者,亦或為畏寒,或戰慄,此以熱極於內而寒侵於外,則寒熱之氣兩不相投,因而寒慄。所謂惡寒非寒,明是熱症。

畏寒戰慄,河間謂熱極似寒,而為火症,宜用寒涼之劑。丹溪《格致餘論》有惡寒非寒論,何得深毀二子為軒岐之魔乎?

一、假寒誤服熱藥,假熱誤服寒藥等症,但以冷水少試之。假熱者,必不喜水,即有喜者,或服後見嘔,便當以溫熱藥解之;假寒者,必多喜水,或服後反快,而無所逆者,便當以寒涼藥解之。此試法誠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