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景岳全書發揮》~ 卷二 (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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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 (12)

1. 經義

竟以東垣《內外傷辨》、《脾胃論》講究可也。

2. 論證

外感內傷,俱有惡寒發熱等症,外感寒熱者,即傷寒也;內傷寒熱者,即勞倦也。傷寒以外邪有餘,多宜攻散;勞倦以內傷不足,多宜溫補。景岳治傷寒,俱講溫散補托,必致殺人。即溫補二字,尚要講究。若講溫熱之藥,則失之多矣。

有因積勞飢飽,致傷脾腎,則最易感邪,而病為發熱頭痛,脈緊惡寒,類傷寒等症,此內傷外感兼而有之,是即所謂勞力感寒症也。若以此為真傷寒,則既由勞傷,已因不足。若以此為非傷寒,則甚至發斑發狂,結胸譫語無不有之。此等之證,仍屬熱邪,不可混入內傷勞倦,惟發斑有內傷者。

3. 論治

若脾胃中氣受傷者,理中湯養中煎。新方不必用。於東垣補中益氣內加減,細心講究,自然切中病情。若用新方,必致有誤。

余複製補陰益氣煎,凡陽虛於下,水虧不能作汗,而邪有不解者,此方尤勝。陽氣鼓動,方能作汗。如講水虧不能作汗,而用養陰凝滯之藥,斷無此理,乃好奇之語。

4. 辨脈

夫人迎本陽明胃脈,在結喉兩旁,此乃胃之經絡動。氣口本太陰肺脈,兩手所同稱也。百脈朝會於肺,故五臟六腑皆診於此。又如所云左大者為風邪,右大者為飲食,則尤其不然。左為肝膽之應,風木所司,故外感診之;右為脾胃之應,飲食失節,故診於右。理之必然。若議東垣為非,則脈既大謬,而治病皆誤,東垣之書可廢矣。

景岳好奇而毀前賢,大罪,大罪。夫人生稟賦之常,凡右脈大者,十居八九,左脈大者,十居一二。凡右脈大者,十居八九,左脈大者,十居一二,此言大謬。人生稟賦之脈不同,或天稟素弱,脈亦細小;天稟剛強,脈亦堅勁有力;或肝火有餘,左脈弦大;或脾胃健旺,右脈滑大,此稟賦不同,脈亦隨之有強有弱,豈可大概而論?外感者,兩手俱緊數,但當以有力無力分陰陽。如此論脈,誤人不淺。

自叔和至今,凡陰受其殃者,不知幾多人矣。此不得不辨,以為東垣之一助也。東垣醫中之王道,歷症用藥,伊匪朝夕人民,豈陰受其殃乎?景岳之辨,諒東垣未必服也。

東垣辨氣少氣盛。東垣《內外傷辨》極為詳悉,不必竟辨氣少氣盛。

5. 論證

曰吐逆者,特隔食一證耳,曰不得小便者,特癃閉一證耳,二證自有本條,與關格何涉?隔食、癃閉,其來也漸;關格之證,其來也暴,故曰不得盡期而死。其證陰陽離絕,不治而死。景岳多添出病證治法,亦好奇翻新之言也。

6. 論治

關格之脈,必弦大至極。夫弦者為中虛,浮大為陰虛,此腎水大虧,有陽無陰之脈也。治此者,宜以峻補真陰為主。仲景關格之脈,在尺則為關,關則不得小便;在寸則為格,格則吐逆。有是脈有是證,甚為簡約明白,何得又生出腎水大虧,有陽無陰之脈,治當峻補真?陰反多支離矣。

7. 經義

「藏氣法時論」曰:脾苦濕,急食苦以燥之。黃連性燥而厚腸胃,獨景岳以為滑泄,而瀉痢者不用。○腎欲堅,急食苦以堅之。黃柏苦能堅腎,獨景岳畏之如鴆毒。

「宣明五氣篇」曰:辛走氣,氣病無多食辛。藥之熱者,其味多辛,桂附姜椒俱耗氣,東垣《脾胃論》中皆禁之。景岳獨喜熱回陽為根本,是未察《內經》之言也。

8. 論治

一、凡失飢傷飽,損及脾胃,令人胸膈痞悶,不能消化,或噯氣吞酸,神體困倦,此皆脾氣受傷,中虛而然,宜木香人參枳朮丸,或大健脾丸黃連主之。有濕熱者,不可去。○若虛在下焦,而陰中無陽,不能生土者,惟理陰煎加減主之。又將陰中無陽,火不生土,而用歸地桂附,為脾胃藥。

一、以脾胃受傷,病邪雖去而中氣未復,故或有數日不能食,或胸喉中若有所哽如梅核氣者,此中本無停積,但以陽氣未舒,陰翳作滯,胃氣太虛,不能運化而然。輕則溫胃飲,甚則必加參附,但使陽氣得行,行則胃口自開也。陽氣未舒者,因陽氣鬱滯不能伸越,故喉中若有所梗如梅核氣狀。

宜以開鬱行氣,疏肝為主,逍遙散加山梔、香附,必能奏效。若認陰翳作滯,而用溫胃、參附之藥,必致熱甚,咽喉乾燥,而病增劇。

一、以酒質傷臟,致生泄瀉不已,若因濕生寒,以瀉傷陰,致損命門陽氣者,非胃關煎五德丸之類不可。濕生寒而用熱藥,又是新奇之語。古人以酒為腐腸之藥,因其性熱也,造酒因熱釀成,故魚肉一經酒糟,則熟腐矣。豈有質寒之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