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景岳全書發揮》~ 卷二 (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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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 (6)

1. 發狂

一、近見傷寒家則別有如狂之症,古人所未及言者,蓋或由失志,或由悲憂,或由失精,或由勞倦思慮,此其本病已傷於內,而寒邪復感於外,則病隨邪起,其證如狂,亦所謂虛狂也。七情致病,有似狂而實非狂,非傷寒中病別有如狂之證,徒亂人之治也。而虛狂之證,必外無黃赤之色,剛暴之氣,內無胸腹之結,滑實之脈,察其上則口無焦渴,察其下則便無硬結,是皆精氣受傷,神魂不守之症。凡治此者,須辨陰陽。

其有虛而挾邪者,邪在陽分,則宜補中益氣之類;邪在陰分,則宜補陰益氣煎之類。既雲精氣受傷,神魂不守之症,宜補精安神之藥治之。又云虛而挾邪,邪在陽分陰分者,俱用補劑,又以熱藥,則邪從何出?神魂焉得安寧?此說尚要講究。

一、凡身有微熱,或面赤戴陽,煩躁不寧,脈弱無力,此陰症似陽也,名為陰躁。蓋以陽虛於下,則氣不歸原,故浮散於上,而發躁如狂,速當溫補其下。戴陽格陽,乃陰極似陽,假熱之症,為陰躁,非如狂。

2. 勞力感寒

勞力感寒,東垣自有內傷治法,不勞景岳將無學問之新方,混亂牽入。

3. 動氣

動氣治法,亦要察其病情。景岳惟講直救真陰,此執一法耳。

4. 戰汗

夫戰為正氣將復,慄則邪氣肆強,故傷寒六七日,有但慄不戰竟成寒逆者,多不可救。此以正氣虛,陰邪勝。凡遇此證,非用大補溫熱之劑,焉能御之?《內經》諸禁鼓慄,皆屬於熱。不可竟言陰邪內盛,而用大補溫熱之劑,必宜審察病機,庶無錯誤。

余嘗治一衰翁,年逾七旬,陡患傷寒,初起即用溫補。不言姓名,竟無對證。總為要用參附而設也。

5. 下利

若以寒利作熱利,妄用寒涼,無有不死。若挾熱利而妄用熱藥,必致狂妄發斑,亦不可不知。

按此三條,乃言熱利之當清也。然寒邪在表,脈無不數,但數而有力者,為陽症;數而無力者,即陰症也。脈數無力,乃真陰不足,虛熱也,非陰寒症。

一、凡自利家,身涼脈小者,為順;身熱脈大者,為逆。挾熱者,脈大亦不妨。

6. 經義

「陰陽應象大論」曰:風勝則動,熱勝則腫,燥勝則乾,寒勝則浮,濕勝則濡瀉。劉河間《原病式》病機實本於此。

7. 論古今中風之辨

一、《難經》曰:傷寒有幾?其脈有變否?然:傷寒有五:有中風,傷寒,濕溫,熱病,溫病。其所苦各不同。此傷寒內之諸病,不宜入類中風內。

仲景曰:太陽病,發熱汗出,惡風脈緩者,名為中風。可見《內經》之言中風者,本以外感寒邪為言也。外感不一,未可竟言寒邪。

觀仲景之論中風。其所云半身不遂者,此為痹,乃指痛風之屬為言,謂其由於風寒也。痹與痛風,各有分別。痹乃經絡阻滯不通而不痛,痛風乃流走不定而作痛。認病不真,混治必致誤人。再如邪在皮膚,及在絡在經,入腑入臟者,此由淺而深,亦皆以外邪傳變為言也。自唐宋來,漸有中經、中血脈、中腑臟之說,而凡以內傷偏枯氣脫卒倒厥逆等症,悉為中風,而忘卻真中風矣。外中風邪,必由內傷而起,未可竟認外邪傳變也。

即木鬱之發內一條之言。耳鳴,眩轉,目不識人,善暴僵仆,此中風內發之證,由外感而起內病。所以《內經》言風者,百病之長也。既云百病之長,凡內之痰火瘀血食積等類,無有不因外邪所觸而起。既發之後,當認清門路,或治外或治內,看緩急先後而用藥,未可執定非風而議前人,將百病之長一句細思之,其理自見。○據《內經》言:風者,百病之始也,清淨則肉腠閉拒,雖有大風苛毒,弗之能害。

則知元氣充實,不能侵入。元氣虛,腠理不密,風邪乘虛入之而為病。類中之病,亦由內氣之虛,必先祛邪而後補。東垣之治法本此,不可議其非而罪之。

8. 論中風屬風

夫中於風者,即真風也;屬於風者,即木邪也。真風者,外感之表症也;屬風者,內傷之裡症也,即厥逆內奪之屬也。因外感而起內病,故有語言蹇澀等症,曰內起可也。外感為真中風,內起為類中風。曰類者,有似於風也。肝為風木之臟,故曰屬肝。內外皆有風,故曰皆。細究字義,其理自明,不可言非風也。

9. 論河間中風說

據河間論,謂非肝木之風,亦非外中之風,由乎將息失宜,此獨得之見,誠然善矣。既云獨得之見,非軒岐之魔矣。然皆謂為熱甚,則不然也。天氣鬱熱之極,必有暴風之起,豈非熱極生風之謂歟?此內起之風,風乃肝木為病也。凡將息失宜,五志過極,本屬勞傷症也。

而勞傷血氣者,豈皆火證?又豈無陽虛病乎?五志過極,則火起,津液悉化為痰而上逆,卒倒無知而為廢人,豈非《內經》所謂諸逆衝上之火乎?經曰:喜怒傷氣,寒暑傷形,暴怒傷陰,暴喜傷陽。夫傷陰者,水虧也;傷陽者,火虛也。五志過極,非勞傷也。怒則火起於肝,喜則火起於心,思則火起於脾,憂則火起於肺,恐則火起於腎,此為五志之火。至於暴怒傷陰者,非水虧也,因腎肝屬陰,心肺屬陽,怒傷肝,故曰傷陰。

喜傷心,心火亢盛,故曰傷陽,非火虛也。景岳不知大理,將水虧火虛誤解。以虛作火,鮮不危矣。河間地黃飲子亦用桂附,未見其用寒涼也,何每每毀其用寒涼而害人?醫之治病,寒涼溫熱在用之得其當耳。

據河間脈浮惡寒拘急不仁等證,本皆傷寒之類也,何又名為中腑?似傷寒實非傷寒,故言類也。○經云:人之傷於寒也,則為病熱。傷寒必發熱,類中身不發熱,但有內病竊發耳。且續命湯三化湯之屬,但可以散風寒,攻實熱,若云將息失宜者,豈尚堪治之以此?河間立地黃飲子豈非將息失宜、內傷不足之藥乎?何得云其混亂?故意毀謗河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