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景岳全書發揮》~ 卷一 (13)
卷一 (13)
1. 附:華氏治法
華元化治病,遵《內經》之法,不一而治。庸淺之輩,竟講扶陽補法為主,大失《內經》之旨。
白話文:
華元化在治療疾病時,遵循《黃帝內經》的方法,並不是隻用一種方式來治療。一些才學淺薄的人,竟然主張以扶陽補法為主要療法,這大大偏離了《黃帝內經》的原意。
2. 氣味篇
有氣味兼用者,和合之妙,貴乎相成。有君臣相配者,宜否之機,最嫌相左。既欲合宜,尤當知忌,一味不投,眾善俱棄,故欲表散者,須遠酸寒。何故云滋陰可以散表?
白話文:
在[氣味篇]中,提到的是:有些藥物同時具有氣與味的功效,這些藥物的配合使用,其精妙之處就在於彼此之間能相互增強效果。有些藥物像君臣般搭配,是否適合使用,最怕的就是彼此間的作用會互相牴觸。既然想要達到適宜的效果,更應該知道哪些是需要避諱的,只要有一種藥物不合適,其它所有的好處都得放棄。所以如果想要達到發汗解表的效果,就必須避免使用酸性或寒性的藥物。但為什麼又說滋養陰液可以幫助解表呢?
這部分的答案通常涉及到中醫的陰陽平衡理論,以及藥物的性質和功效。在中醫中,滋陰藥物可以滋潤身體,使陰液充足,從而幫助身體調節熱量,促進汗液的排出,達到解表的效果。但這需要根據具體的病情和體質來決定,並非所有情況下都適用。
3. 神氣存亡論
經曰:得神者昌,失神者亡。神者,有胃氣也。以形證言之,目光精彩,言語清亮,神思不亂,肌肉不削,氣息如常,大小便不脫。若此者,雖脈有可疑,尚無足慮,以其形之神在也。若目暗睛迷,形羸色敗,喘急泄瀉,或通身大肉已脫,或言語失論,虛空見鬼,或暴病,沉迷煩躁,昏不知人,或一時卒倒,手撒遺尿。若此者,雖脈無凶候,必死無疑,以其形之神去也。
所謂審察病機,能合色脈也。今醫往往不審病之虛實,形象之盛衰,專以脈之無憑者而言,使病家狐疑而誤事。凡藥入胃,必賴胃氣施布。若邪氣勝,胃氣竭者,湯藥縱下,胃氣不能施化。呼之不應,遣之不動,此臟氣元神盡去,無可得而使也。此之謂無胃氣。
白話文:
【神氣存亡論】
古籍記載:得到神氣的人會興旺,失去神氣的人則會衰亡。這裡所說的神氣,是指有胃氣存在。以身體外在表現來看,如果眼睛明亮有神,說話聲音清晰,思考不混亂,肌肉不消瘦,呼吸正常,大小便功能正常,即使脈搏有些許異常,也無需過度擔心,因為這顯示其體內的神氣依然存在。
反之,如果眼神呆滯,身形憔悴,面色不好,呼吸急促,嚴重腹瀉,或者全身肌肉消瘦,說話胡言亂語,看到不存在的鬼魂,或者突然患病,陷入昏迷,煩躁不安,無法辨認人,或者突然倒地,手腳放鬆,失禁等,即使脈搏沒有顯示出兇險的徵兆,但幾乎可以確定是必死無疑,因為這些都是體內神氣已經消失的徵兆。
所謂的仔細觀察病情,就是能夠將面色與脈象結合起來判斷。現今醫生往往忽略了病人的虛實情況,身體外觀的健康狀況,只專注於脈象的判斷,使得病人及家屬產生疑惑,導致病情處理上的誤解。所有藥物進入胃部後,都需要依靠胃氣來運作和分佈。如果病氣強大,胃氣耗盡,即使服用藥物,胃氣也無法正常運作和轉化。呼喚患者,他卻沒有反應,讓他行動,他卻無法移動,這是因為臟腑的元氣和神氣都已經耗盡,無法再被調動。這就是所謂的沒有胃氣。
以上就是「神氣存亡論」的主要內容。
4. 君火相火論
余向釋《內經》,於君火以明,相火以位之義,說固詳矣,而猶有未盡者。及見東垣云:相火者,下焦包絡之火,元氣之賊也。東垣無下焦二字,包絡即膻中,系臣使之官,因代心君行事,故為相。○火能生物,亦能害物,在動靜之機,靜則生物,亢則害物。故易云:燥萬物者,莫⿰火汉乎火。
東垣以相火之亢動而耗人元氣,故謂之賊。若以明以位則安靜而不動,焉可謂之賊?何必紛紛多議?予聞此說,嘗掩口而笑,覺其不察之甚也。不必笑。火動即耗人元氣。故經云:陽氣者,煩勞則張,精絕。蓋君道惟神,其用在虛;相道惟力,其用在實。故君之能神者,以其明也。
非光焰,乃虛靈不昧,故謂之明。景岳尚欠斟酌。兩間生氣,總曰元氣。元氣惟陽為主,陽氣惟火而已。陽氣乃無形之氣,可以生物,無一息之間斷。火乃有形之火,即能害物,不可謂陽氣即是火。○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,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,未聞以火成形而理亦賦焉。
景岳其將何辭以對?如輕清而光焰於上者,火之明;重實而溫蓄於下者,火之位。明即位之神,無明則神用無由著;位即明之本,無位則光焰何從生。一陽居二陰之間,成乎坎也,此所謂水養之而蓄於下。若光焰則亢而動矣,而下焦之火亦起,故情欲之動,由心而起。不生光焰,方是正心誠意,毫無人慾,故謂之以明。
《大學》所謂虛靈不昧,以具眾理而應萬事者也,即明德,非光焰也。人生所賴者惟此。惟此胃氣而已,故人絕水穀則死。若竟以君相之火為本,而置脾胃為末,務非治病之要言。然以予之見,則見君相之義,無臟不有。據云君相之火,無臟不有,即五志之火矣。君相之火動,即人慾之邪火矣,其為賊元氣而病也,何疑?總言大體,則相火當在命門,在包絡即臣使之宮,代君行令。析言職守,則臟腑各有君相。
生出許多議論,與《內經》不合。凡五臟發見之神奇,使無其地,何以生?地不厚,何以蕃此?皆從位而發,五臟各有位,則亦各有相,相強則君強。故聖人特命此名,誠重之也。相火安靜不動,故為位。而後人指之為賊,抑何異耶?《內經》言熱傷氣,故指之為賊。故予不得不辨。
不必辨。或曰:彼之指為賊者,亦有深意。《內經》壯火耗氣之說,不必講矣。蓋人之情欲,妄動則火起,致傷元氣。即君相之火動也。予曰:此固邪正之歧,最當明辨也。動則邪火,靜則正火。夫情欲之動,邪念也。邪念之火為邪氣。君相之火,正氣也,正氣之蓄為元氣。
君相之火動,是為邪火。應事接物,皆心為之用。凡邪念之起,由心之動,心動則火起,相火亦隨之而起,耗人元氣、精血。自古聖賢教人正心誠意,恐其邪念起,故君子必慎其獨也。無靜極則動,人慾之萌也。心動即是邪火,安得強詞奪理,以毀前賢?譬之產業,能守,能蕩,罪不罪,在子孫,鎡基何與焉?此譬甚覺牽強。
白話文:
我過去在解釋《黃帝內經》時,對於君火的光明、相火的位置這些意義,我的說明已經很詳細了,但仍有未盡之處。後又讀到李杲(東垣)提到:相火是下焦包繞的火,是侵害人體元氣的敵人。
李杲沒有提到下焦二字,他所說的包繞實際指的是膻中,這是一個輔佐心臟的器官,因為代替心臟處理事務,所以被稱為相。火能孕育生命,也能破壞生命,關鍵在於其靜動之間,靜止時孕育生命,過度活躍則會破壞生命。因此,《易經》說:乾燥萬物的,莫過於火。
李杲認為相火的過度活動會消耗人的元氣,所以稱它為敵人。但如果讓它保持光明和位置的狀態,保持平靜不動,怎能稱它為敵人呢?為什麼還要有多餘的爭論?我聽到這樣的說法,曾經掩嘴而笑,覺得這種理解非常粗淺。然而,火一旦活動,就會消耗人的元氣。因此,古籍上說:陽氣,如果過度勞累就會亢奮,精氣就會衰竭。因為君主之道在於精神,它的作用在於虛空;相輔之道在於力量,它的作用在於實質。所以君主之所以能有精神,是因為它明亮。
這裡的明亮並不是光亮,而是靈魂的清醒,所以稱為明亮。景嶽在這一點上還需要進一步思考。天地間的生機,總稱為元氣。元氣主要由陽氣掌控,而陽氣就是火。陽氣是一種無形的氣,能夠孕育生命,且不會有一刻的停歇。火是有形的,能夠破壞生命,不能說陽氣就是火。天以陰陽五行變化生成萬物,氣形成形體,同時賦予道理,但未曾聽聞火形成形體,同時賦予道理。
景嶽將如何回答這個問題?像那輕盈清潔,向上燃燒的是火的明亮;厚重實在,向下溫暖的是火的位置。明亮是位置的靈魂,沒有明亮,靈魂就無法顯現;位置是明亮的根本,沒有位置,光焰從何產生。一絲陽氣處於兩股陰氣之間,形成了坎卦,這就是所謂的水養育了它,並儲存於下方。如果光焰亢進活動,那麼下焦的火也會被引發,因此情慾的產生,是由心開始的。只有當不產生光焰,纔是真正的正心誠意,完全沒有私慾,所以稱為明亮。
《大學》中所謂的虛靈不昧,是具有各種道理,應對萬事的能力,就是明德,而不是光焰。人之所以生存,只依賴這點。只依賴這點胃氣,所以人如果不吃食物就會死亡。如果把君火和相火視為根本,而把脾胃視為次要,這絕對不是治病的重要理論。然而,以我的觀點,君火和相火的意義,每個臟器都有。根據君火和相火的說法,每個臟器都有,就是五志之火。當君火和相火活動時,就是人慾的邪火,它們侵害元氣導致疾病,這還有什麼懷疑嗎?
總體而言,相火應該在命門,也就是包絡,即臣使之宮,代替君主行使命令。如果細分職責,那麼每一個臟腑都有自己的君火和相火。產生了許多討論,卻與《黃帝內經》不符。所有五臟表現出的神奇,如果沒有其位置,怎麼能產生?如果位置不穩固,怎麼能繁衍?這些都從位置開始,五臟各自有位置,也就各自有相火,相火強壯,君火也會強壯。因此,古人特別命名這個名詞,確實非常重要。相火安靜不動,所以被稱為位置。然而,後人卻把它指為敵人,這是多麼奇怪啊!《黃帝內經》提到熱氣傷害氣體,所以把它指為敵人。所以我不得不進行辯解。
無需辯解。有人說:他們指為敵人的,也有深刻的含義。《黃帝內經》中關於壯火消耗氣體的說法,無需再講。因為人的情慾,一旦妄動,火就會升起,導致元氣受損。這就是君火和相火的活動。我說:這確實是邪正的分歧,最應該明確辨別。活動的是邪火,靜止的是正火。情慾的活動,是邪念。邪念的火是邪氣。君火和相火,是正氣,正氣的儲存就是元氣。
當君火和相火活動,那就是邪火。在面對事物和接觸外物時,都是心在運作。所有邪念的產生,都源於心的活動,心一動,火就會升起,相火也會跟著升起,消耗人的元氣和精血。自古以來,聖賢教導人們要正心誠意,害怕邪念的產生,所以君子必須慎獨。沒有靜極則動,是人慾的萌芽。心一動就是邪火,怎能強詞奪理,毀謗先賢?這就像產業,能守得住,能揮霍掉,是否有罪,取決於子孫,創始者又有何干?這個比喻顯得有些牽強。
火原本是一種物質,君火和相火,保持鎮定不動,就能孕育生命。一旦活動,就會成為人慾,成為邪火,破壞生命,所以被稱為敵人。何必喋喋不休地建立學說,迷惑世人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