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辨證錄》~ 卷之十四 (4)
卷之十四 (4)
1. 胎毒門(一則)
小兒生半歲或一、二歲,忽身上、手足上、肚腹上、兩臂上或頭面上長成大瘡,久變為毒,百藥治之而罔效者,此非小兒之毒,乃父母之毒也。當時結胎或感楊梅之惡氣,及其坐胎之後或感淫氣之火邪,遂至貽害於小兒。治之不得其法,半多死亡,實可憫也。吾遇異人之傳,治胎毒小兒已數十人矣,皆服之得生。
我不傳方,不特失異人傳鐸之善心,而且使小兒可救之病,以不得吾方而失援,則小兒之死,不猶之鐸殺之乎,鐸則何敢?故寧傳世,使世服方而嘆或有不效,斷不可不傳,使世之怨無方以救子也。方用:
金銀花(二兩),生甘草(三錢),人參(二錢),天花粉(二錢),黃藥(三錢),錦地羅(三錢),水煎服。
白話文:
小孩從生下大約半年到一、兩歲期間,忽然在身上、手腳上、腹部、雙臂上或臉上長出大塊的腫瘤,這些腫瘤久治不愈,用各種藥物治療都無效。這不是小孩本身的疾病,而是父母的疾病轉移到小孩身上的結果。可能是懷孕時吸入了楊梅的惡氣,或者坐胎後受到淫邪之氣的影響,導致對小孩造成傷害。若治療方法不當,多半會導致小孩死亡,實在令人感到悲憫。
我遇到一位奇人傳授了治療胎毒的小孩的方法,已經治療過數十個這樣的案例,都讓他們得以存活。
我不願意公開配方,不僅是因為遺憾奇人的傳授精神,還因為這樣可能會讓可以救治的病兒因得不到我的方子而失去幫助,那等同於殺死了他們。這不是我敢做的事。所以,我寧願傳下這個方子,讓世人服用方子,即使有人覺得效果不理想,但絕不能不傳下這個方子,以免世人因為沒有方子來救自己的孩子而產生怨言。
方子如下:
- 金銀花(二兩)
- 生甘草(三錢)
- 人參(二錢)
- 天花粉(二錢)
- 黃藥(三錢)
- 錦地羅(三錢)
將以上藥材用水煎煮後服用。
二劑而毒全消。倘外口不愈,另有外治之方,用:
蝸牛(三錢),生甘草(三錢),冰片(一錢),兒茶(三錢),輕粉(一錢),麝香(三分),樟腦(三錢),黃丹(三錢),水粉(三錢),枯礬(三錢),地龍糞(五錢),各研極細末,以麻油調敷瘡口上,不到數日,自然瘡內生肉,而瘡口外斂,真神方也。輕者用前方而不必用外治,重者內外合治,無不速愈矣。
鐸從萬世起見,將此仙方輕易傳世,願世人廣傳,體鐸之心為心,切勿自恃為奇,隱而不傳,以受天譴也。
白話文:
服用兩劑藥物,毒性便能完全消除。若外傷傷口未癒合,可另用以下外治方法:
取蝸牛(三錢)、生甘草(三錢)、冰片(一錢)、兒茶(三錢)、輕粉(一錢)、麝香(三分)、樟腦(三錢)、黃丹(三錢)、水粉(三錢)、枯礬(三錢)、地龍糞(五錢),將所有藥材研磨成極細粉末,以麻油調和,敷於傷口處。不出幾天,傷口自然長出新肉,傷口表面也會收斂癒合,此方真是神效。
輕症患者僅需服用內服藥物,無需外治;重症患者則需內外合治,無不快速痊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