戴思恭

《秘傳證治要訣及類方》~ 卷之一·諸中門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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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一·諸中門 (2)

1. 中氣

中氣、因七情內傷。氣逆為病。痰潮昏塞。牙關緊急。但七情皆能使人中因怒而中尤多。中氣之狀。大略與中風同。風與氣亦自難辨。以氣藥治風則可以風藥治氣則不可。才覺中氣急以蘇合香丸灌之。候醒。繼以八味順氣散。或調氣散。中氣與中風相似。所以別者。風中身溫氣中身冷。

既蘇之後。尚有餘痰未盡平復。宜多進四七湯。及星香散。若其人本虛痰。氣上逆。關膈不通。上下不升降。或大便虛閉宜用三和丹諸氣皆可用。不獨中氣。

2. 中寒

中寒之證。人身體強直口噤不語。或四肢戰掉或洒洒惡寒或翕翕發熱。或卒然眩暈身無汗者。此為寒毒所中。宜先用酒調蘇合香丸。輕則進五積散香附一錢。麝香少許。重則用姜附湯若人漸蘇。身體回暖。稍能言語。須臾。問其別有何證。挾氣攻刺姜附湯。加木香半錢。挾氣不仁。

防風一錢。挾濕而腫痛者。加白朮一錢。筋脈牽急者。加木瓜一錢。肢節疼痛者。加桂二錢。

3. 中暑

中暑為證。面垢悶倒。昏不知人冷汗自出手足微冷。或吐或瀉。或喘或滿。切不可以冷水及用十分冷劑。卻暑散水調灌下亦得。或以來復丹末同蘇合香丸用湯調灌。或以來復丹研末湯調灌之。候其人稍蘇。則用香薷飲香薷湯煎熟去滓。入麝香少許服或剝蒜肉入鼻中或研蒜水解灌之。

蓋中傷暑毒陽外陰內。諸暑藥多有暖劑。如大順散之用薑桂。枇杷葉散之用丁香香薷飲之用香薷。香薷味辛性暖。蒜亦辛暖。又蒜氣臭烈。能通諸竅。大概極臭。極香之物皆能通竅故也。

初覺中暑。即以日曬瓦。或布蘸熱湯更易熨其心腹臍下。急以二氣丹末湯調灌下。

曾有客人。中暑迷悶。四肢厥逆。冷汗如雨裸形欲投水中。口吻涎沫流溢。此中暑已深。陰陽離絕難除。又有暑途一證。似中而輕。欲睡懶語。實人香薷飲加黃連一錢。虛人星香飲加香薷一錢。蘇後冷汗不止。手足尚逆。煩悶多渴者。宜香薷飲。蘇後為醫者過投冷劑。致吐利不止。

外熱內寒。煩躁多渴。甚欲裸形。狀如傷寒。陰盛隔陽。當用溫藥。香薷飲加附子浸冷服。渴者縮脾飲加附子亦浸冷服。

4. 中濕

風寒暑濕。皆能中人。惟濕氣積久。留滯關節。故能中。非如風寒暑之有暴中也。中濕之證。關節痛重浮腫喘滿腹脹煩悶昏不知人。宜白朮酒。有破傷處。因澡浴濕氣從瘡口中入。其人昏迷沉重。狀類中濕。名曰破傷。宜白朮酒。

5. 中惡

中惡之證。因冒犯不正之氣。忽然手足逆冷。肌膚粟起。頭面青黑。精神不守。或錯言妄語。牙緊口噤。或頭旋暈倒。昏不知人。即此是卒厥、客忤、飛屍、鬼擊、吊死、問喪、入廟、登塚、多有此病。蘇合香丸灌之。候稍蘇。以調氣散平胃散服。名調脈平胃散。

霍亂之病。揮霍變亂起於倉卒。與中惡相似。俗呼為觸惡。但有吐利為異耳。其證胸痞腹㽲。氣不升降。甚則手足厥逆。冷汗自出。或吐而不瀉。或瀉而不吐。或兼作吐瀉。或吐瀉不透。且蘇合香丸以通其痞塞。繼進藿香正氣散木香半錢。仍以蘇合香丸調吞來復丹。若果瀉已甚。

則不可用來復丹。瀉而不吐。胸膈痞滿。先以陰陽湯。或濃鹽湯。頓服以導其吐。已吐未吐。並藿香正氣散。間進蘇合香丸。吐而不瀉。心腹㽲痛。頻欲登圊苦於不通。藿香正氣散加枳殼一錢。多下來復丹。欲捷則用生枳殼。若不能見效。逼迫已甚。其勢不容不用神保丸。但神保雖能通利。

亦入大腸而復有功。若膈於上而不能下。轉服轉秘。須用來復丹研末。湯調吞下養正丹百粒。庶可引前藥到下。吐瀉兼作。心腹纏擾未安者。藿香正氣散加官桂木香各半錢。不愈則投四順湯

吐利不止。元氣耗散。病勢危篤。或水粒不入。或口渴喜冷。或惡寒戰掉。手足冷逆。或發熱煩躁。欲去衣被。此蓋內虛陰盛。卻不可以其喜冷欲去衣被為熱。宜理中湯。甚則附子理中湯。不效。則四逆湯並宜放十分冷服。

欲吐不吐。欲瀉不瀉。心腹纏擾。痛不可忍。上下不通。言語不定。如見鬼神。俗謂之乾霍亂。先以濃鹽湯頓服。次調蘇合香丸吞下來復丹。仍進藿香正氣散加木香枳殼各半錢。近世俗醫謂之卷腸沙多信之。殊不知即是霍亂。僥倖而愈者。一通之功耳。

霍亂轉筋。理中湯加凍膠銼炒一錢。仍令其繫縛腿脛。若筋入腹。及通身轉筋者不可治。筋轉者。以造麴蓼汁暖熱浸。或用濃鹽湯浸。

霍亂已透。而余吐余瀉未止。腹有餘痛。宜一味報秋豆葉煎服。乾者尤佳。

霍亂之後。陽氣已脫。若遺尿而不知。或氣少而不語。或膏汗如珠。或大躁欲入水。或四肢不收。皆不可治。霍亂並諸吐瀉後。胸膈高起痞塞欲絕。理中湯加枳實半錢。茯苓半錢。名枳實理中湯。吐瀉已愈。而力怯精神未復者十補飲。

夏天感暑。吐瀉如霍亂者。六和湯香薷湯。皆是要藥。大吐瀉復厥逆躁擾。審之因暑得之。止宜香薷飲。人於夏月多食瓜果。及飲冷乘風。以致食留不化。因食成痞。膈絕上下。遂成霍亂。六和湯倍藿香煎熟調蘇合香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