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雜病源流犀燭》~ 卷三十 (3)
卷三十 (3)
1. 跌撲閃挫源流
如傷腹腸出,急以麻油潤瘡口,輕手納入,以吹藥少許吹鼻(宜通關散),令噴嚏,其腸自入,用桑白皮線,將腹皮縫合,以封口藥塗傷處,外用藥敷貼(宜雞子清調補肌散,或散血膏尤妙)。線上用花蕊石散敷之。總之,腹內被傷,皆當急利大小腸,不可使其秘結,以致重患。
如手足骨折斷,縛之,中間要帶緊,兩頭略放鬆,庶乎氣血流利。若如截竹斷,卻要兩頭緊,中間寬,使氣血來聚。斷處俱用藥敷貼夾縛(宜定痛膏、接骨丹)。如手指跌撲損傷,及刀斧打碎,用雞子黃油潤之,次掞封口藥,外貼膏藥(宜散血膏),絹片縛定。若咬傷,則另治(宜澤蘭散敷之),若有寒熱,又另治(宜敷退熱散,寒熱已,即去之)。
如腳有六出臼,四折骨,凡腳板上交𦙀處,或挫出臼,須用一人拽正,自摸其骨,或突出在內,或出在外,須用手力整歸窠。若只拽,不用手整,便成痼疾。整後用藥敷貼(宜定痛膏、接骨丹)。四折骨用正副夾縛,六出臼只以布包,不可夾。手臂出臼,與足骨同。如腳大腿出臼,此處身上骨是臼,腿根是杵,或前出,或後出,須用一人手把住患人身,一人拽腳,用手盡力搦令歸窠。
或是挫開,可用軟綿繩從腳縛,倒吊起,用手整骨節,從上墜下,自然歸窠,再用膏藥敷貼夾縛。凡出臼,急與挼入臼中,若血浸臼中,即難治。總之,腰腿腳骨等傷,甚難整,當臨時相度,隨其傷處,用法整頓歸元,先用麻藥與服(宜麻藥方),令不知痛,然後用手,藥加杜仲。又以手足筋脈最多,時時要曲直,不可定放,又時時看顧,恐再致出窠也。
如手腳骨被壓碎者,以麻藥與服,或用刀刮開尖骨,用剪刀剪去骨鋒,或粉碎者去之,免膿血之禍,後用大片桑皮以補肉膏、定痛膏糊在桑皮上,夾貼骨肉上,莫令不正,致有差錯,三日一洗,勿令臭穢,徐用藥治。如皮里有碎骨,只用定痛膏、接骨膏敷貼夾縛,如十分傷,自然爛開肉,其碎骨自出,然後摻補肌散,外以補肉膏敷貼。如骨斷皮破者,不可用酒煎藥。
或損在內而破皮者,可加童便在破血藥內和服。若骨斷皮不破,可全用酒煎藥。若只傷而骨不折、肉不破,宜用藥治(宜消腫膏、定痛散)。如損傷平處,骨斷碎,皮不破者,用接骨、定痛等膏敷貼夾縛,若手足曲直伸縮處,只用包裹,令時時轉動。指骨碎者,只用苧麻夾縛,腿上用苧繩夾縛,冬用熱縛,夏冷縛,余月溫縛,束縛處須藥水以時泡洗,夏二、冬四、春秋三日,洗去舊藥須仔細,勿驚動損處。洗訖,仍用前膏敷縛。
其束縛之法,用杉木浸軟去粗皮,皮上用蕉葉或薄紙攤藥,移至傷處,杉木為夾,再用竹片去黃用青為副夾,疏排周匝,以小繩三度縛,縛時相度高下遠近,使損處氣血相續,有緊有寬,說見前條。二三日一次換藥,一月之後方另以膏貼之(宜補益膏),仍用正夾夾住,令損處堅固。
白話文:
如果腹部受傷導致腸子跑出來,要趕快用麻油潤滑傷口,輕輕地把腸子塞回去,然後在鼻子裡吹入少量吹藥(最好用通關散),讓人打噴嚏,腸子就會自己回到體內。接著用桑白皮線把腹部皮膚縫合,用封口藥塗在傷處,外面再敷上外用藥(最好用雞子清調製的補肌散,或散血膏效果更好)。縫線上則敷花蕊石散。總之,腹部內部受傷,都應立即疏通大小腸,不能讓其便秘,以免病情加重。
如果手腳骨頭斷裂,要用東西固定住,中間要綁緊,兩頭稍微鬆一點,這樣才能使氣血流通。如果像是竹子被截斷那樣的骨折,就要兩頭綁緊,中間放鬆,使氣血聚集到斷裂處。斷裂處都要用藥敷上,再用夾板固定(最好用定痛膏、接骨丹)。如果手指跌傷或被刀斧打碎,要用雞蛋黃油潤滑,然後塗上封口藥,外面貼上膏藥(最好用散血膏),再用絹布包紮固定。如果是被咬傷,則要另外治療(最好用澤蘭散敷上)。如果有發冷發熱的症狀,也要另外治療(最好敷退熱散,等寒熱消退後就要去掉)。
如果腳部出現六出臼、四折骨,凡是腳板上骨頭交錯的地方,或是扭傷脫臼,必須要一個人把骨頭拉正,自己摸著骨頭,看看是突出在內還是突出在外,都要用手把它推回原位。如果只拉不推,就會留下病根。推正後要用藥敷上(最好用定痛膏、接骨丹)。四折骨要用正副夾板固定,六出臼只能用布包著,不可用夾板。手臂脫臼的處理方法和腳骨一樣。如果是大腿脫臼,這裡的身體骨頭是臼,腿根是杵,可能是向前脫出,也可能是向後脫出,需要一個人抓住患者的身體,另一個人拉住腳,用手盡力把骨頭推回原位。
如果骨頭是挫開的,可以用軟綿繩把腳綁住,倒吊起來,用手把骨頭關節推正,然後從上面墜下,骨頭自然會回到原位,再用膏藥敷上,夾板固定。凡是脫臼,都要趕快把骨頭推回臼中,如果血浸入臼中,就很難治癒。總之,腰腿腳骨等部位的損傷,很難處理,要根據當時情況,隨傷處位置,用方法把骨頭復位,先給病人服用麻藥(最好用麻藥方),讓他們不感到疼痛,然後用手操作,藥中要加入杜仲。而且,手腳的筋脈最多,要經常彎曲伸直,不能固定不動,還要時時注意,防止再次脫臼。
如果手腳骨頭被壓碎,要給病人服用麻藥,或是用刀刮開尖銳的骨頭,用剪刀剪去骨頭尖,或是把粉碎的骨頭去除,以免引起化膿流血。然後用大塊桑樹皮,把補肉膏、定痛膏糊在桑皮上,夾貼在骨肉上,不要讓它歪斜,以免出錯。三天清洗一次,不要讓它產生臭味,慢慢用藥治療。如果皮膚裡有碎骨,只用定痛膏、接骨膏敷上,夾板固定。如果傷勢很重,自然會使肉腐爛開,碎骨就會自己跑出來,然後再敷上補肌散,外面再敷上補肉膏。如果骨頭斷裂、皮膚破裂,不可用酒煎藥。
如果是損傷在內部而皮膚破裂,可以在破血藥中加入童便一起服用。如果骨頭斷裂但皮膚沒有破裂,則可以全部用酒煎藥。如果只是受傷而骨頭沒斷、肉沒破,應該用藥治療(最好用消腫膏、定痛散)。如果損傷發生在平坦的部位,骨頭斷裂粉碎,皮膚沒有破裂,要用接骨、定痛等膏藥敷上,夾板固定。如果是手腳彎曲伸展的地方,則只需包紮,讓它們時常活動。手指骨頭粉碎,只需用苧麻固定。腿上則用苧繩固定,冬天用熱敷,夏天用冷敷,其他月份用溫敷。固定處要用藥水及時泡洗,夏天兩天、冬天四天、春秋三天,洗去舊藥時要仔細,不要驚動損傷處。洗完後,仍用原來的膏藥敷上固定。
固定的方法,是用杉木浸泡軟化,去除粗皮,在皮上用芭蕉葉或薄紙攤上藥,移到傷處,杉木做為夾板,再用竹片去除黃色部分,用青色部分做為副夾板,疏散排列在周圍,用小繩子綁三道,綁的時候要觀察高低遠近,使損傷處氣血相連,有緊有鬆,就像前面說的那樣。二三天換一次藥,一個月後才可以另外用膏藥貼上(最好用補益膏),仍用正夾板夾住,使損傷處堅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