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肘後備急方》~ 卷七 (8)
卷七 (8)
1. 治防避飲食諸毒方第七十
雜鳥獸他物諸忌法。
白羊,不可雜雄雞。羊肝,不可合烏梅及椒食。豬肉,不可雜羊肝。牛腸,不可合犬肉。雄雞肉,不可合生蔥菜。雞鴨肉,不可合蒜及李子,鱉肉等。生肝投地,塵芥不著者,不可食。暴脯不肯燥,及火炙不動,並見水而動,並勿食。鳥獸自死,口不開者,不可食。
白話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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羊肉不可與公雞肉混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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羊肝不可與烏梅和胡椒一起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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豬肉不可與羊肝混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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牛腸不可與狗肉混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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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雞肉不可與生蔥菜混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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雞鴨肉不可與蒜和李子、鱉肉等混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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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肝掉在地上,沾染了灰塵,不可食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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暴曬過的肉乾如果沒有乾透,或者用火烤不動,一遇水就動,都不可食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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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死亡的鳥獸,嘴巴沒有張開的,不可食用。
水中魚物諸忌。
魚頭,有正白連諸脊上,不可食。魚無腸膽,及頭無魫,勿食。魚,不合烏雞肉食。生魚目赤,不可作膾。魚,勿合小豆藿。青魚鮓,不可合生胡荽。鱉目凹者,不可食。鱉肉,不可合雞鴨子,及赤莧菜食之。妊娠者不可食鱠魚。
白話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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魚頭,有正白色的肉連著脊背骨,不可食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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魚沒有腸和膽,以及頭部沒有鰓,不要食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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魚肉不適合與烏雞肉一起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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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魚的眼睛是紅色的,不可做成生魚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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魚肉不適合與小豆和藿一起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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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魚做成的鮓,不可與生香菜一起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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鱉的眼睛凹陷的,不可食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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鱉肉不可與雞肉、鴨肉、鵝肉,以及菠菜一起食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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懷孕婦女不可以食用鱠魚。
雜果菜諸忌。
李子,不可合雞子,及臨水食之。五月五日,不可食生菜。病人,不可食生胡芥菜。妊娠勿食桑椹,並鴨子。巴豆藿,羹半夏,菖蒲,羊肉,細辛,桔梗,忌菜。甘草,忌菘菜。牡丹,忌胡荽。常山,忌蔥。黃連,桔梗,忌豬肉,茯苓,忌大醋。天門冬,忌鯉魚。
白話文:
- 李子,不能與雞蛋一起吃,也不可在水邊吃。五月五日,不能吃生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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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病的人,不能吃生胡芥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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懷孕的婦女,不要吃桑椹和鴨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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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豆藿、半夏湯、菖蒲、羊肉、細辛、桔梗、忌菜這些食材,不能與甘草一起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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牡丹,不能與胡荽一起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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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山,不能與蔥一起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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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連、桔梗,不能與豬肉一起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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茯苓,不能與大醋一起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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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門冬,不能與鯉魚一起吃。
附方
《食醫心鏡》,黃帝云,食甜瓜竟食鹽,成霍亂。
孫真人《食忌》,蒼耳,合豬肉食害人。又云,九月勿食被霜瓜。食之,令人成反胃病。
白話文:
孫思邈在《食忌》中說,蒼耳和豬肉一起食用會對身體有害。另外,九月不要吃被霜打過的瓜,吃了會引起反胃病。
2. 治卒飲酒大醉諸病方第七十一
大醉恐腹腸爛。
作湯於大器中,以漬之,冷復易。
大醉不可安臥,常令搖動轉側。又當風席地,及水洗,飲水,最忌於交接也。
飲醉,頭痛方。
刮生竹皮五兩,水八升,煮取五升,去滓。然後合納雞子五枚,攪調,更煮再沸,二三升,服盡。
白話文:
取刮過的竹皮五兩,加八升水,煮沸後減至五升,去掉雜質。然後放入五枚雞蛋,攪拌均勻,繼續煮沸,直到湯汁剩下二三升即可服用。
飲,後,下痢不止。
煮龍骨飲之,亦可末服。
連月飲,酒,喉咽爛,舌上生瘡。
飲酒,積熱遂發黃方。
雞子七枚,苦酒漬之。封密器中,納井底二宿,當取各吞二枚,枚漸盡,愈。
大醉酒,連日煩毒不堪方。
蔓荊菜,並少米熟煮,去滓。冷之,便飲,則良。
又方,生葛根汁一二升,乾葛,煮飲,亦得。
欲使難醉,醉則不損人方。
搗柏子仁,麻子仁各二合,一服之,乃以飲酒多二倍。
白話文:
另一個方法:葛花、小豆花末,混合成散劑,每次服3 - 2匙。平時服用葛根飲、枇杷葉飲,還可以加入蒲草、麻子等。都讓病人服用,但不要太多,以免使病人不適。芝麻也可以解酒,先吃一匙鹽,然後喝酒,酒量會加倍。
取柑皮二兩,焙乾為末,以三錢匕。水一中盞,煎三五沸,入鹽,如茶法服,妙。
白話文:
取兩兩柑皮,烘焙乾燥後研磨成末,取三錢藥末,倒入一箇中等大小的茶杯中,加水一杯,煮沸三到五次,加入少量鹽,像喝茶一樣服用,效果顯著。
以酒七升著瓶中,硃砂半兩,細研,著酒中。緊閉塞瓶口,安豬圈中,任豬搖動,經七日,頓飲之。
白話文:
將七升酒倒入瓶子中,加入半兩研磨成細粉的硃砂,並將瓶口緊緊塞住。然後,將瓶子放在豬圈中,讓豬搖動它。七天後,將瓶中的酒一次性喝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