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經小學》~ 卷之五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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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五 (1)

1. 卷之五

2. 治法第五

3. 五郁一首(集見內經至元正紀大論)

木鬱達之謂吐越。火鬱發之乃汗泄。奪土下利令無壅。金泄滲利解表同。水鬱折其充逆爾。治之大體須明此。

白話文:

當木元素(肝氣)受抑鬱時,我們會用引導疏通的方式來治療,這通常表現為嘔吐或呃逆。

若火元素(心氣)產生鬱結,我們會採用發散的方法來處理,像是出汗或排泄。

對於土元素(脾氣)的鬱結,我們會使用瀉下療法,使其不再壅塞。

當金元素(肺氣)鬱結,我們會使用利尿和解表的方法來疏解。

水元素(腎氣)鬱結時,我們會抑制其過度亢進的趨勢。

總體而言,治療這些鬱結的原則和方法就是上述所說的。

4. 三法一首(集見內經至真大論篇)

法無定體,應變而施;藥不執方,合宜而用。備三法焉:初中與末,乃更變權。初治之道,猛峻可先;緣病新感,大劑急蠲。中治之道,寬猛濟兼;緣病少久,得中藥然,去邪養正,罔或不痊。末治之道,藥必寬緩;性味平善,廣服必安。此其大法,所用之體,制君臣佐使,各使其宜。

主病為君,佐君為臣,應臣為使。適大小制,各安其氣。寒者熱之,熱者寒之,微者逆之,甚者從之,堅者削之,客者除之,勞者溫之,結者散之,留者行之,燥者潤之,急者緩之,散者收之,損者溫之,逸者行之,驚者平之,上者下之,摩之浴之,薄者劫之,開之發之。適事為故。

逆者正治,從者反治。反治之謂:熱因寒用,寒因熱用,塞因塞用,通因通用。伏其所主,先其所因。其始則同,其終則異。可使破積,可使潰堅,可使氣和,可使必已。其病之氣,惟標與本。先受為本,次者為標,或為兼證。知逆與從,正行無問。知標本者,萬舉萬全。不知標本。

是謂妄行。六氣為本;三陰三陽,經病為標。病氣為本;受病經絡、臟腑為標。急則治標,緩則治本。治之要極:無失色脈,用之不惑。治之大則:逆從倒行,標本不得,神亡命失。

白話文:

治療的方法並無固定的形式,需根據病情變化靈活運用。使用藥物也非死守成方,而是選擇最適合當前情況的。具備這三種方法,即初期、中期和後期,每階段的治療策略也會相應調整。

在疾病初期,治療方式應較為強烈。因為這是新發病症,需用大劑量藥物快速清除病源。到了中期,治療方式應兼顧強度與溫和,因為此時病情已有一段時間,需找到平衡點,既能去除邪氣又能滋養正氣,如此一來,病情多半能得以康復。而在治療的後期,使用的藥物應較為溫和,選用性質平和的藥材,大量服用亦能確保安全。這些便是主要的治療原則,用於指導如何配伍君臣佐使等藥物。

主要針對病因的藥物為「君」,輔助君藥的為「臣」,調和臣藥的為「使」。根據病情輕重,調整各藥物的比例,讓患者感到舒適。對於寒症,應用熱藥;對於熱症,則用寒藥。若病情較輕,可逆向調理;病情嚴重時,則順勢而為。對於固疾,應削減其影響;外來病原,應徹底根除。疲勞者,應用溫補;結滯者,需疏散。對於滯留不動的病症,需促進其流動;乾燥者,應滋潤;緊張者,需緩解;散漫者,需收斂。虛弱者,應用溫補;過度休息者,需活動筋骨。驚恐者,應平撫情緒;上部病症,需向下調理。對於表淺病症,需迅速處理;需打開和引導的,則要適當操作。這些都是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的。

逆向治療,即正面對抗病情;順向治療,即反向操作。例如,熱病可用寒藥,寒病可用熱藥,堵塞可用疏通,通暢可用抑制。首先要辨別病情的主導因素,再找出其根源。雖起始相同,但結果會有差異。這樣可破壞病竈,瓦解堅固的病態,調和氣血,達到根治的效果。病情的核心,在於表面現象與根本原因。最先受到影響的,稱為根本;其次纔是表面症狀,或稱為兼證。瞭解病情的逆順關係,就能正確施治,不必多疑。懂得區分根本與表面的人,治療效果必然萬無一失。不懂得區分,就可能導致誤診。

六氣是基本的病理因素,包括三陰三陽。經絡疾病為表面症狀,而病氣則是根本。受病影響的經絡和臟腑,為表面症狀。急症應先處理表面,慢性病則應先治根本。治療的關鍵,在於正確判斷面色和脈象。正確應用這些知識,就能把握治療的原則。如果顛倒順序,或未能區分根本與表面,就會喪失治療機會,甚至危及生命。

5. 五治一首(集見此事難知)

夫抑火升水,養陰退陽,流濕潤燥,推陳致新,漬形為汗,潤腸為下,溫經散寒,補中益氣,調經破血,痛隨利減,風從汗出,發表攻裡,斂表滲泄,雙解獨攻,應變從權。

治由有五,其細味之:和、取、從、折。屬其備兮。

如假小熱,以涼和之;和之不已,次用取之,為熱勢大,寒藥以取;取之不已,更用從之,因熱既甚,從以溫藥;從之不已,以法折之,為恐沖逆,味隨所為,寒因熱用,或更發之;折之不已,求屬衰之。

求屬之法,同氣同聲。法制之體,五治所因。經言:不分邪僻內作,工不能禁。此之謂也。

白話文:

這段文字大意如下:

抑制過旺的火氣,提升身體的水分,滋養陰氣以退減陽氣,流通濕氣以對抗乾燥,更新血液去除舊血,透過汗水排出身體的濕氣,潤滑腸道以促進排便,溫暖經絡以驅除寒冷,補充中氣增強體力,調節月經以促進血液循環,疼痛會隨著通暢而減輕,風邪會隨著汗水排出,表症用發汗,裡症用攻下,收斂表症同時促進排尿,對抗病症要靈活應變,治療原則有五種,需細心品味理解。

若病情稍微偏熱,可用涼性藥物來調和,若調和效果不彰,再進一步使用藥物治療。如果病情太過熱盛,需用寒性藥物來治療,若治療效果不佳,則改用溫性藥物順應病情,若病情持續不見好轉,就該用相剋的藥物來制衡,因為害怕病情反彈,所以藥物選擇要視病情而定。

在寒症時使用熱性藥物,或在熱症時使用寒性藥物,都是為了引發身體的自然反應,如果這種方法仍無效,就要尋找病因的根源,找出病源的方法就是找到與病情相剋的因素,就像同氣相求,同聲相應一樣,這是制定治療法則的基本原則,五種治療方法的依據。經典上說,如果不能區分病情,那麼體內的邪氣就會橫行,醫生也無法控制病情,說的就是這個道理。

6. 七方一首(集見儒門事親本內經至真大論篇)

七方之法為繩墨。大小緩急奇偶復。小方劑少飲須徐。大方劑兼宜頓服。戀膈味薄自緩遲。攻下氣厚乃峻促。奇謂單奇只一法。偶方相合如配匹。復重並制三四方。病謂寒溫反佐術。劑和六合實類聚,各據方隅更審悉。大抵處方,要在合宜而用,不可務取品味,數多過制。越此反不為效矣。

本草云:三百六十五種內,相須者止二十種;其單行者七十一;相使者九十;畏者七十八;相惡者六十;相反者十八;相殺者二十六。是以丹溪先生曰:余以某藥治某病;某藥監某藥;某藥為引經。其意則得之矣。

白話文:

七方的運用就像木工的繩墨一樣,有規矩可循。它們包括了大小方、緩急方、奇方、偶方以及複方。小方的藥物成分較少,服用時應當慢慢來,不宜急躁。而大方則藥物成分較多,適合一次性服用。對於那些黏在胸膈之間的疾病,應當使用味道淡薄的藥物,這樣療效會比較緩慢。若是需要攻下的疾病,則要使用性質較濃厚的藥物,以達到迅速的效果。

奇方指的是單一的治療方法,偶方則是兩種方法的配合使用,就像配對的馬匹一樣。複方則是三或四方的結合使用。對於疾病的治療,如果病徵屬寒,我們可能要用溫熱的藥物;如果病徵屬熱,我們可能就要用寒涼的藥物。這就是所謂的「反佐術」。各種藥物的組合,其實都是根據六經辨證的原則來進行,我們必須仔細研究,深入瞭解。

總的來說,開方的關鍵在於適當,並非藥材種類越多越好,如果超過了一定的範圍,反而可能起不到效果。

根據本草記載,在三百六十五種藥物中,相互配合使用的只有二十種。單獨使用的有七十一種,互相輔助的有九十種,有畏懼關係的有七十八種,互相排斥的有六十種,互相抵觸的有十八種,可以互相消解的有二十六種。因此,丹溪先生曾經說過,我用某種藥物來治療某種疾病,用某種藥物來監控另一種藥物,再用某種藥物作為引導,這樣的想法就能實現了。

7. 十劑一首(集見儒門事親)

十劑補瀉宣與通,滑澀燥濕重輕倫。 瀉為泄實,治閉滿。補即能調虛損人。 宣非瀉劑,乃越吐。通因開流,輕義勻。 滑知養竅,濡結燥。澀以酸同,收斂因。 燥攻水液,寒清冷。濕潤乾枯,涸揭皴。 重當鎮墜,抑而減。輕為熏揚,泄汗陳。 十劑由來三法中:發汗、燥、澀、輕可論。 下本重、濕、通、滑、瀉;吐唯宣劑,旨須論。 三法用之,猶有補;驅邪扶正,益天真。

白話文:

這段文字大意如下:

十種藥劑分為補、瀉、宣、通、滑、澀、燥、濕、重、輕等類別。

瀉類藥劑用於治療實證,如身體過於壅塞或充滿;補類藥劑則用於調理虛弱或損耗的人體。

宣類藥劑並非瀉劑,而是用於引導氣血上行或促進嘔吐。通類藥劑則用於開導和流暢,使身體的運作保持平衡。

滑類藥劑可以滋養體內孔竅,使結滯的部位得到潤澤;澀類藥劑,通常含有酸性成分,用於收斂。

燥類藥劑能攻伐過多的水液,寒涼的特性有助於清除體內的熱氣;濕類藥劑則用於滋潤乾燥的部位,防止皮膚乾裂。

重類藥劑具有鎮靜作用,能抑制身體的亢奮,使其恢復平穩;輕類藥劑則有助於促進排汗,使身體得以釋放累積的廢物。

這十種藥劑都源自於發汗、下瀉、催吐三大法則之中。發汗類藥劑能促進汗腺分泌,燥類和澀類藥劑則有助於控制體內水分,輕類藥劑能緩解身體的不適。

下瀉類藥劑主要由重類、濕類、通類和滑類組成,而催吐類藥劑則由宣類藥劑負責。掌握這些法則的運用,就能有效地驅除邪氣,扶助正氣,使人體保持健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