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方症會要》~ 卷一 (8)
卷一 (8)
1. 內傷
內傷者傷諸內也,飲食勞倦,七情六慾是也。外傷者傷諸外也,風寒暑濕,霜雪雨露是也。內外之症治雖不一,而見症多同,診視者恍惚難辨。惟李東垣《內外傷辨》載之詳悉,予撮其大旨,擇其要者言之:同寒熱也,外感則寒熱齊作而無間,內傷則寒熱間作而不齊;同惡寒也,外感則厚衣烈火而不除,內傷則一得溫暖而即解;同頭痛也,外感則連痛不休,內傷則乍痛乍止;外感則鼻塞不通,內傷則口變無味;外感則手背熱,內傷則手心熱;外感則語壯先輕後重,內傷則語弱先重後輕;外感則人迎脈大於氣口一二倍,內傷則氣口脈大於人迎一二倍。
又按《陰陽應象論》雲: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,是八益之邪,傷形而不傷氣,有餘之症也,當瀉而不當補。又云:水穀之寒熱感則害人六腑,是七損之病,傷氣而不傷形,不足之症也,當補而不當瀉。故凡汗之下之,吐之,克之,皆瀉也。溫之,和之,養之,調之,皆補也。
辨別明白,免致臨症有失。
2. 飲食所傷
經曰飲食自倍,腸胃乃傷。凡受者皆中氣不足,宜補為要。但治法有先後,不可倒施。故初受之際,積食未行,遽用補益,則治其壅塞,增其痛苦,勢反加劇。必先用消食化痰行氣之藥,保和枳實導滯丸,待食行或吐或瀉或暗消,宿食盡行,然後用六和湯以蕩其未盡之邪,調中湯以回其散失之氣,健脾丸以復其本體之常。斯調治有序而獲寧矣。
大抵此症有三等:輕者因痰裹食積停滯頗少,不痛不嘔,只胸膈不快,中宮不清,久則有塊,或致嘈雜腸鳴。重則食填大陰,壓住肝氣,致肝氣不得上升。肝者將軍之官,其性猛烈,故中脘大痛,胃氣上升,肝氣猛烈助之,載食而吐,則痛隨吐減。或飲食過膈,遂痛在中焦,延及下焦,則成瀉矣。
經云:痛隨瀉減,因而獲寧。其至重者,食停過多,濁氣載食下不得泄,胃氣虛衰,上不得吐,陰陽乖隔,營衛不通,須臾危矣。王冰所謂濕霍亂者生,乾霍亂者死,以無吐瀉故也。
3. 保和丸
4. 小保和丸
5. 枳朮丸
6. 橘紅枳朮丸
治氣弱飲食不消,心中痞悶,前方加橘紅(一兩)
7. 麴櫱枳朮丸
治飲食太過飽悶不快,前方加神麯、麥芽(各一兩)。
8. 木香枳朮丸
治破滯氣能消飲食開胃,前方加木香(一兩)
9. 半夏枳朮丸
治冷氣內傷,前方加半夏(一兩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