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痘科辨要》~ 卷二 (8)
卷二 (8)
1. 辨用毒藥攻毒
管氏保赤曰。世有見痘不起。以蟲魚腥胋。毛血牙骨、鱗角、等毒藥以發之。謂其以毒攻毒也。殊不知毒藥損人元氣。元氣既伐。毒亦愈熾。加酷烈之性。復為內攻。更有何法。以救之哉。雖萬有一中。此乃兒稟本厚者耳。不可為常例。余往往看世間娶童未痘者。一熱不問為何證。
概用一角。愚以為大謬矣。蓋痘證雖火毒所致。而身熱一發。其內自虛。腠理開通。汗出而後痘瘡始見。是常例也。所謂順者。不服藥自愈。其或內外實者。火毒鬱伏。不能發透毛竅。緻密無汗。或發或解。若毒壅血熱者。先以清涼解毒涼血活血之劑治之。不得已。則用一角可也。
不用亦可也。宜相時隨證。一角何必專用之事焉。夫一角者。骨之餘。其性寒。其勢猛。等人牙四糞之屬。故虛弱之人服之。難堪其勢。凡痘症極美。無可用之藥。極惡。無可治之方。其險者。在可死可生之界。若謬認投之。大傷人命。大抵痘瘡。先實後虛者多。先虛後實者少。
如自發始。虛證繁多者。切勿與一角。以實攻虛。豈有可救之理哉。夫猛烈之藥服之。折神元。敗脾胃。損傷血肉。若胃氣一受傷。則內氣敗壞。溏泄不禁。標瘡平陷倒塌。其勢如反掌。若至漿期。而內虛甚者。不免利青糞。或寒戰咬牙。及內攻外剝之患。當此時雖大補氣血。
終無益矣。世醫好妄投之。而令痘兒夭札甚多。實父母之過也。業醫者。宜鑑之矣。
白話文:
管氏在《保赤》中提到,有人看到孩子出疹子情況不佳,就使用蟲魚、腥臭物、動物的毛髮、血液、牙齒、骨頭、鱗片、角質等被認爲有毒的藥物來刺激疹子的出現,他們認爲這是「以毒攻毒」的方式。然而,這種做法實際上是在傷害人體的元氣,元氣一旦被削弱,病毒反而會更加猖獗。這些毒藥的強烈性質,反過來在體內產生攻擊,這時,又有什麼辦法可以補救呢?雖然偶爾可能僥倖成功,但這只是因爲孩子的體質原本就比較強壯罷了,絕不能當作常規方法。我經常看到世間有人對沒有出過疹子的孩子,一發熱不管是什麼原因,就隨便給他們服用這類藥物,我認爲這完全是錯誤的。
疹子雖然是由火毒引起的,但當身體發熱時,體內自然會變得虛弱,毛孔打開,出汗後疹子纔開始顯現,這是常態。我們所說的順其自然,就是不需用藥,疹子也會自行痊癒。但如果體內外都實滿,火毒積聚,無法通過毛孔完全散發出來,皮膚緻密無汗,或者疹子時發時止,如果是因爲毒邪阻塞、血熱過盛,應該先用清涼解毒、涼血活血的藥物治療。實在沒有辦法的時候,才考慮使用這類藥物,不用也可以。應根據實際情況和症狀來決定是否使用,爲何一定要專門使用這類藥物呢?
所謂的「一角」,是動物骨骸的殘留部分,它的性質寒涼,作用猛烈,與人牙、糞便等屬於同一類物質。因此,體質虛弱的人服用,很難承受它的威力。一般來說,疹子情況非常好,無需使用任何藥物;情況非常糟糕,也沒有什麼治療方法。最危險的情況,就是在生死邊緣。如果誤判病情,盲目使用,會大大損害人的生命。總的來說,疹子通常先是實滿,然後轉爲虛弱的情況較多,先虛弱後實滿的情況較少。
如果從疹子開始出現,虛弱的症狀就很多,絕對不要給他服用「一角」,用猛烈的藥物攻擊虛弱的身體,怎麼可能有救的道理呢?服用猛烈的藥物,會損傷精神和元氣,破壞脾胃功能,損害血肉。一旦胃氣受損,內氣就會敗壞,導致腹瀉不止,疹子也會變得扁平、塌陷,情況如同翻手爲雲覆手爲雨一般迅速惡化。如果到了疹子出漿的階段,而體內極度虛弱,難免會出現拉綠色糞便、寒冷顫抖、咬牙、內外交攻的困擾。此時即使大量補充氣血,也已經於事無補了。世間醫生喜歡隨意使用這類藥物,導致許多出疹子的孩子夭折,這實際上是父母的過錯。從事醫療行業的人,應當以此爲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