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·池田瑞仙

《痘科辨要》~ 卷三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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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3)

1. 逆證不治

一發熱一日。忽爾擁出。形如蠶種。灰白稠密。身熱腹脹。瀉渴不止。頭溫足冷。及色紫黑乾枯者死。

一初熱即見點。太陽、額角、髮際、印堂、司空、方廣之處。先顯紅紫色。目紅唇裂。痰鳴聲啞者。是氣滯血凝。妄參陽位也。不治。

一唇上先見痘。如堆粟者。不治。又牙床見痘。連串者不治。

一初起全不起頂。形如湯泡火刺者。是氣血兩敗。必六日後癢塌。至九日而死。

一痘已出。而熱一遍。痘又出一次。前出者。或沒。或乾黑者死。

一連肉紅紫一片。兩臉如橘皮紅。不分肉地者死。

一痘自腰下見。而腰上不見者不治。

一痘色白而皮薄。光潤易敗。根窠全無紅色。三五日即長。如綠豆大者。必不灌膿。日久後。成一包清水。擦破必死。不可錯認妄與下藥。

一初出頂陷。中有黑點。如針孔者不治。

一周身勻稱。獨口唇細密者。名曰鎖口。須豫防九十朝不食之患。如發熱而口中灰黑色。則後如鵝口瘡而死。

一胸前偏多者。名曰攢胸。須早防九十朝失聲之患。如腹脹咬牙。喘渴者死。

一肩背甚密者。名攀肩痘。腳下湧泉穴。肩上肩井穴。乃暗水潛行之道路也。津液潤布於皮膚之內者。皆此井泉之水。而以腎為源也。毒盛於此地者。水道絕也。五臟皆附於背。背上太密者。臟氣傷矣。故發熱聲啞。躁渴而死。宜預防之。

一起勢不進。根腳肥闊。面色覆青氣。肌肉㿠白。熱盛神昏者。名反腳痘。至六日必死。

一初先發天庭方廣太陽處。見標一粒。突起光亮。少頃而陷伏沒者。此名賊痘。猶賊之欲陷城壘者。先以奸細探其虛實。此痘為賊之鄉導。若發之者不治。

一初熱腰痛。及報點而猶大痛不止。見苗如蠶種。面赤氣粗。煩躁昏亂者。過二三日。而口中大臭。遍身出紫黑斑。或口蜃青黑。舌上發黑疔而死。勿治。

一胃熱發黃狀。如橘皮黃。而下利者死。

一陰囊上兩邊先見痘。而他處不見。後必黑陷者不救。

一發始已報點。照燭看天庭百會巨闕人迎等處。如紅點斑。而不成分珠。乍變作紫黑塊者死。

一發熱未透。而即報苗現標。已而又沒不見。既而又出又沒者。謂之弄標。蓋痘憑熱透。透則肌肉通暢。自然易出。今熱不透。則皮膚不松。故隱而又出。而又沒。氣血衰弱之甚。無發泄之力。故為難治。

一凡痘疹俱極稠密。而疹亦不先解。此名狩痘不治。

一痘未出。而身有紫赤紅點。或有數。點黑斑。鼻血昏沉。身熱煩悶者。死在五六日之間。(痘出不齊者。六日死。雖然。氣血衰弱者。其死先期必進也。故特謂死在五六日之間也。驗之可知矣。)

一手足面部俱見。而身熱煩躁不穩。耳輪耳背。獨無痘者。凶症也。惟周身稀少。紅活滋潤。標粒分明。耳上不出者無妨。

一痘至三四日。腳軟弱。而不能立者凶。又天柱忽折者死。

一痘出時。譫語狂言。如見鬼狀者。且好飲冷。或斑從腰眼起者不治。

一發青紫黑斑如痣。及肌肉成塊。色青黑者。六日而死。

一肌肉裡如被杖者不治。又遍身紫泡。刺破出黑血者死。

一初出身有斑點。嘴唇崩裂。或唇腫。口出臭氣者。此胃爛發斑也。其證必死。如唇燥裂口惡臭。舌乾黑者死。又上唇紫黑色。突而如嘴。口臭沖人者死。又舌卷囊縮者死。

一凡先發無名腫毒。而後痘出者。十中八九死。

一痘出齊。而吐瀉不止。或生蛔自大肛中出者。後變壞證。而淹淹引日至死。此症九死一生也。若在初發時者。多無妨矣。

一痘稠密陷伏。煩躁狂叫。口中腥臭沖人者。此邪火煎熬。肺爛胃敗也。必成失聲。乾嘔喘促。六日而死。經曰。肺絕者。七日死。(痘之一症以六日為死期。雜病以七日為死期矣。)

一痘出陷頂。而臍窩內。有瘡二三粒者。無妨。如至四五粒者凶多。此腎經之痘也。後必加溏泄。而寒戰咬牙者。即死。

一痘出譫語不止。昏睡不食。手足厥冷者。必死。

一發熱痘苗。手足先出現。而後見於他處者。必死。

一起勢因循。而面上見青氣。其瘡隱躍不起。唇舌紫赤者死。

2. 順證勿服藥

一凡放痘三日。逐漸起脹。先出先起。後出後起。痘胖一分。則毒出一分。胖已盡。則毒出完。根窠紅綻。頂肥礙手。面目漸腫。飲食二便如常。而無他症者吉。此是氣盛血榮。充滿於內。發揚於外。毒必受制。化毒成漿。不藥自愈。

一凡痘瘡自初至結靨。以痘內暗晦而外光潤為善。所謂外陽內陰。少陰君火之象也。反之為凶。若內外皆光。為純陽無陰。治當補血。內外皆暗。為純陰無陽。治當補氣。

一凡痘瘡之毒。必氣以煦之。血以濡之。而後可得成熟也。故起發時。光壯者。氣有餘也。肥澤者。血有餘也。氣血有餘。表裡俱和。不須服藥。

一凡至起脹。其痘頂必有小凹。名痘眼。若根腳散大。漿色淺白。頂無痘眼者。此水痘。非正痘也。

3. 險證可加治

一痘雖起發。乾枯無水。謂之不肥澤。乾紅帶黯色。謂之不紅活。其變為黑陷。乃血虛也。宜用四物湯。加人參麥門冬地骨皮治之。外用胭脂塗法

一形長大。而色枯燥者。此氣至而血不榮也。治宜補血。色紅潤而形平塌者。此血至而氣不充也。治宜補氣。形平塌。色枯萎者。此氣血俱不足也。治宜大補氣血。色灰白者。氣虛也。當補益。紅紫焮發者。血熱也。當清涼行血。紅紫退縮者。血滯也。宜清毒活血。

一痘頂陷不起。而年壽之上。痘起者。不必憂慮。如年壽上。顆粒不起者。急與補托。及痘當起發。而天庭印堂不起者。亦宜以溫補為主。否則漸變氣脫。而至死。

一痘雖紅鮮。但乾燥而不充肥者。此火盛。而血不足也。治宜神功散。加酒炒黃芩與之。

一痘充肥而帶濕者。此脾中有濕。而氣不足也。治宜去濕補氣。兼風藥以勝之。錢氏白朮散。加防風白芷之類。不可太過。若太過。則損釀膿之機。

一浮囊虛起。窠中無漿水者。此氣不拘血。血不附氣。輕者。必發癰腫而生。重者。即癢塌而死。宜急人參歸耆湯主之。使氣血交會。方能化毒成漿焉。

一有因諸獸或生人驚嚇。而痘隨伏。色變者。是心失其主。血不能歸附。而氣不充托耳。宜托裡之劑。兼與安神丸

一痘正脹之時。瘡雖起發。然皮薄不礙手。按之清水忽出。而痘色不暗者。此假脹也。宜急用大保元湯之類。提氣實膿。方可成就。不則十二日。必不能回謝。不收結而死。

一痘因觸穢氣。致倒陷。如石白硬者。宜急用參耆內托散。又外用荊芥大棗肉。以熏燒焉。

一痘漸平塌。頭面漸紅腫者。唇舌赤色。痘色乾紅。則宜極清解而起之。如唇舌淡白。瘡色灰白。則宜極溫補而興之。

一痘紫陷不起。或黑如疔者。此血分火熱。急以清毒活血湯。去參耆投之。或以辰砂益元散。和冷水兼與。

一凡戛齒噤牙者。是腎氣衰。而真陰不足也。痘主陷伏。宜補陰而逐之。潔古白花蛇散主之。以龍眼肉灑。溫服之。

一痘當起發。如四圍起。而中心平陷者。其證有二。血化成水。四圍高起。但中心略凹下者。俗呼茱萸痘。此由中氣不足。發不透徹耳。治宜補托。斟酌從證治之。或宜參歸鹿茸湯主之。又有四圍沸起。中心落陷無水。是乃死肉。其形如錢者。此名鬼痘。宜急攻發。竇氣飲和桑蟲汁與之。或兼與奪命五毒丹。不則漸變黑點。束手不可為焉。

一起壯之時。光澤滋潤。勢如水光。而根下紅色。僅有一線。以火照之。如琉璃燈樣者。此為虛起。宜大溫補氣血。托裡救表。如及六日。為此症者。參歸鹿茸湯。加桂丁子熟附治之。不則八九日間。發癢塌。而及十二日。為內攻。若痰喘氣急者。必死。

一痘瘡起發。彼此相串。皮腫肉浮。或於本痘四傍。旋出小痘。攢聚漸胖。成一塊者。最為重。宜內托消毒。切守禁忌。以防瘙癢之變。其方內托散。加陵鯉殭蠶治之。

一痘瘡起。發中心突起。四圍干。平無水者。或里紅外黑者。此由皮膚閉密。滯而不行。痘毒鬱而不散耳。治宜辛涼解肌。桂枝葛根湯主之。

一痘紅活充肥。以指捺之。隨破者。此血有餘。而氣不足也。宜涼血補氣。人參歸耆湯主之。不則後必癢塌而死。

一痘久遇陰雨。而不能起者。治宜發表。而兼燥濕。內托散主之。

一痘因傷飲食。而腹中飽悶。或痛以致中氣鬱而不起發者。治宜發毒。兼以神麯麥芽。消導之。

一遍身俱起。手足獨不透者。是脾胃虛也。宜急以錢氏白朮散。去葛根。加黃耆肉桂治之。

一痘舊有瘡瘍。未愈者。凶多。其初熱實者。以清熱解毒湯療之。熱毒既退者。但宜倍補氣血。佐以托裡內托散。去桂。加穿山甲大力子治之。

一痘形板實而不松者。血滯而毒絆也。平塌而不充拓者。氣弱不能拘毒也。滋補充托。猶可救之。若毒滯者。清毒活血湯治之。如氣虛者。參歸鹿茸湯主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