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·池田瑞仙

《痘科辨要》~ 卷三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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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1)

1. 辨發熱三日順險逆證

夫物有其機。事有其聯。君子見微以知其顯。見幽以知其闡。若待理判勢決。然後知之。則是肉眼也。不足共語此術之壺也矣。

2. 順證勿服藥

一凡小兒。皮膚堅厚。瘦黑光彩。此骨勝肉也。見其眼中。神光如秋水澄清。而唇舌紅潤。或滋潤。或潔淨者吉。此氣血兩盛。痘出必輕。若肌肉浮脆。而肥白者。此肉勝骨也。見其目中。光浮多白不明。兼之多痰多火者凶。此氣血兩虛。痘出必重。

一身熱和暖。或進。或退。神清氣爽。飲食二便如常。無雜症者吉。

一初熱先發驚。隨痘出而驚自緩者吉。以痘從心經而出也。是謂之驚痘。必順美也。

一初熱時。或吐。或利。隨痘出而止者吉。蓋熱毒從內解。邪氣上下得泄。毒氣內泄。吐利自止。而正氣不耗虛者為吉。

一發熱三日。即無大熱。腰腹不痛。才見點。而堅硬礙手者吉。

一凡吐瀉。而精神不減。氣不粗。口不穢。痘自出。而次數差頻者。亦為吉焉。雖大熱。唇舌滋潤者。痘出必順。

3. 險證宜加治

一發熱時。吐瀉不止。身熱口渴者。先與升陽散鬱而發之。切忌溫熱止澀之劑。若誤用。則致遏熱毒而不出。猶以火助火也。宜三思焉。

一初熱壯盛。頭體腰腹俱痛。吐瀉咳嗽兼見者。其外感固不輕。而內毒亦必重。宜與荊防敗毒散以疏散焉。

一風寒壅盛。以致紅紫斑影。痘不起者。宜肌表發透汗。令其遍身皆出臭汗。則毒氣自散。升麻葛根湯主之。

一發熱痰甚。譫語昏迷驚搐者。是外感風寒。而內動心熱也。宜急散風去痰。兼與利小便之藥。則心熱自減。驚搐自愈。清解散主之。

一發始時。毒盛熱擁。有諸失血者。並宜涼血攻毒。要之痘出兼雜證者。多由毒氣不盡出。故宜以表藥發其汗。不則痘無出路。小毒積成大毒。先用升陽散郁以發汗。而猶血症不止者。宜投清涼行血涼血之劑。以十神解毒湯。加犀角黃連紅花治之。血證甚者。涼血攻毒飲主之。

一初熱而聲遽變者重。宜以清肺利咽為主。利咽解毒湯主之。

一發始腹痛。大便秘。痘苗赤色乾枯者。宜攻毒清利。敗毒和中散。加酒炒大黃主之。

一痘盛行之時。雖未發熱。先頭痛。先腰腹痛。或頭面腫者。由受時候不正之氣也。當臨出痘而毒甚。痘出必重。故宜預解散。先用荊防敗毒散而發汗。發後諸症不穩。腰腹痛不止。發熱痘點。隱隱皮下。大便秘者。宜敗毒和中散。加酒炒大黃。以微利之。或四順清涼飲亦可也。

4. 逆證不治

一發熱。頭面一片紅如塗胭脂者。六日必死。

一初熱時。用火照心窩間。乳盤赤色如火。或遍身皮肉成塊。其色紅赤。或紫赤者不治。

一發始時。身不大熱。惟腹脹眼合。狂躁大渴。唇燥舌裂。或無胎而乾燥者。毒根於血中。必作凶逆。宜用清涼攻下之劑。利後證不穩者必死。

一發熱頭溫足冷。或昏悶。目時開乍閉。煩渴沉吟者死。

一身熱如火。兩目紅。兩臉赤紅成塊。口唇紫黑。或破裂。舌白胎乾燥。生芒刺者。不治。

一發熱時。婦人經行不止。唇舌無紅色。發驚搐者死。

一發熱時。以手擦面頰。如紅色隨手轉白。自白轉紅者。是謂血活。雖危重多生。如擦之不白。舉之不紅。是謂血枯。雖輕症亦必死。

一初發腹中大痛。或腰痛如被杖。蠖屈曲臥者死。

一初發時。七孔二便。鮮血如紅花膏者死。

一發始時。不大熱。而遂見青黑藍斑者死。

一初發欲見痘苗。而胸乍鳩突。喘呼者死。

一初發時。面額浮青氣。或舌尖純黑。生紫黑斑點。或聲啞咽噎。神昏憒者死。

一初熱之時。肚腹大痛。泄利膿血。唇舌紫赤。而白胎通明乾燥者。六日必死。

一發熱時。婦人胎墮。而血不止。唇舌無血色。及胎不墮。而大熱不退。痘苗不見者凶。

一發熱時。吐瀉見蛔蟲者。十中難全二三。

一發熱未見痘形。先眼沿浮腫。黑色而映見者凶。

一發始一日。即現紅點。密如蠶種堆粟。焦紫乾枯。手摸不礙乎指者必死。

一發熱不見痘點。照火候之。如有如無。而煩躁不定。及唇舌赤紫。是謂之鬱伏。發始三四日而趣死。

5. 順證勿服藥

一痘潮熱三四日。熱退而後出者。是氣血充實。毒少易收功矣。氣血充榮。灼火難療。其痘必稀而易愈。如才熱半日一日。而即出者。由氣血怯弱。毒多易感動矣。氣血衰敗。則烈火易焚。其痘必密。而難痊。初出三五相連。而見點細者。必密也。單見磊落。而肥大者稀也。

一熱一二日。而見點眼眶不腫。二便如常。脛不軟。唇不浮腫。兩頰不模糊。肌肉未浮腫者吉。如三四日。面腫增進者凶。

一痘出稀疏。表裡共涼。則毒必輕。兼大小磊落分明。不相黏連者。則托裡和中之劑。宜略飲之。以助其起發貫膿收靨之勢。如出太密。黏連模糊。雖出而毒猶盛。則托裡解毒之劑。宜多飲之。以防其陷伏癢塌黑靨之機。如雖遍體模糊。獨面上喉頸胸背之處。稀朗分珠者。必可治。

一凡痘疹一色者吉。若二色三色相合。而為豔者凶。

一先吐而後痘見。吐即止者吉。又有大吐變凶者。胃敗不能逐毒。故痘現復陷伏也。

一目光精彩。神映瞭然。且唇舌紅潤。而口角兩腮。無枯滯黯色者吉。

一痘作二三次出。至三日後。手足心才出齊。而頭面胸背稀少。摸之堅礙。根窠紅暈。大小不一。肥滿光澤。痘窠與皮膚。紅白分明。勢如筍出土形。朝暮安靜。而熟睡者吉。

一凡骨處先見點。而稀者必吉。若軟肉無骨處。先見點而密者必凶。但忌頭額先出者。以毒盛而妄參陽位也。此症必吉少凶多。

一涼而復熱。熱而復涼。連綿數日。而後從口角顴骨處。三兩成對報點。至三四五日。出齊者順也。

一看痘之法有七。一看天庭太陽方廣。二看頸項。三看地閣。四看胸背。五看肚臍。六看兩肘兩膝。七看穀道之處。此數地俱稀少者吉。視膿色亦以此部位候之。是緊要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