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瑞甫

《中西溫熱串解》~ 卷四 (1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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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 (15)

1. 葉香岩《溫熱論》註解

再婦人病溫與男子同,但多胎前產後,以及經水適來適斷。大凡胎前病,古人皆以四物加減用之,謂護胎為要,恐來害娠;如熱極,用井底泥藍布浸冷,覆蓋腹上等,皆是保護之意,但亦要看其邪之可解處。用血膩之藥不靈,又當省察,不可認板法,然須步步保護胎元,恐損正邪陷也。

章虛谷曰:保護胎元勿使邪熱入內傷胎也。如邪猶在表分,當從開達外解。倘執用四物之說,則反因邪入內,輕病變重矣。故必審其邪之淺深而治,為至要也。若邪熱迫胎,急清內熱為主,如外用泥、布等蓋覆。恐攻熱內走,反與胎礙,更當詳審,勿輕用也。總之清熱解邪,勿使傷動其胎,即為保護。

若助氣和氣以達邪,猶可酌用。其補血膩藥,恐反遏其邪也。且《內經》曰:婦人重身,毒之何如?岐伯曰:有故無殞亦無殞也,大積大聚其可犯也,衰其大半而止,不可過也。故如傷寒陽明實熱證,亦當用承氣下之,邪去則胎安也。蓋病邪淺則在經,深則在腑。而胎繫於臟,攻其經腑,則邪當其藥,與臟無礙;若妄用補法以閉邪,則反害其胎矣。

倘邪已入臟,雖不用藥,其胎必殞,而命難保。所以《經》言,有故無殞者,謂其邪未入臟,攻其邪亦無殞胎之害也。故要其在辨證明晰,用法得當,非區區四物所能保胎者也。故先生曰,看其邪之可解處,不可任板法,至哉言乎。

璜按:孕婦患溫熱證,按證施治,較常人尤須多用大劑,急奪其熱,即所以保其胎。若遲疑貽誤,以致腹痛如椎,腰痛如折,服藥已無及矣。溫熱病多損胎,痢疾亦多墮胎。胎墮後神氣昏沉,手足厥冷者多死。古云:需者,事之賊;醫者,病家慎。勿以假小心誤事也。

至於產後之法,按方書謂慎用苦寒,恐傷其已亡之陰也。然亦要辨其邪能從上中解者,稍從證用之,亦無妨也。不過勿犯下焦,且屬虛體,當如虛怯人病邪而治。總之無犯實實虛虛之禁,況產後當氣血沸騰之候,最多空竇,邪勢必乘虛內陷,虛處受邪,為難治也。

徐洄溪曰:產後血脫,孤陽獨旺,雖石膏、犀角對症,亦不禁用。而世之庸醫,誤信產後宜溫之說,不論病證,皆以辛熱之藥,戕其陰而益其火,無不立斃。我見甚多,葉案中絕無此弊,足徵學有淵源。

魏柳洲曰:近時專科及庸手,遇產後一以燥熱溫補為事,殺人如麻。

璜按:產後患溫熱病者最多,直按證施治。蓋陰血素虧,溫邪易於感受也。吳鞠通「解產難」,王孟英產後各醫案,均可為法程。

又有一種產褥熱者,其故因產婆處置產婦或褥婦之時,消毒未曾嚴密,有毒之黴菌由產婆或產婦之手,及器具布片等物,帶入產門以內,自子官傷部竄入血中,遂發為病。其症有敗血與膿毒兩種。敗血症者,該毒菌為淋巴管所吸收,先犯生殖器,次及腹膜,遂為害於全身。

白話文:

婦女罹患溫熱病,跟男子情況類似,但多發生在懷孕前後、產後,以及月經來潮或不規律時。一般來說,懷孕期間生病,古人多用四物湯加減來治療,認為保護胎兒最重要,擔心疾病傷害胎兒;如果發熱嚴重,會用井底泥或藍布浸冷水後敷在腹部,這些都是保護胎兒的做法,但也要視病邪是否容易解除。使用滋膩補血的藥物如果沒有效果,就要重新審視,不要死守固定方法,但也要時時保護胎兒,避免病情加重或導致流產。

章虛谷說:保護胎兒是要避免邪熱侵入體內傷害胎兒。如果病邪還在體表,應該用發散的方式來解除。如果執著使用四物湯,反而會讓邪氣進入體內,使輕微的病情變得嚴重。所以必須仔細判斷病邪的深淺來治療,這點非常重要。如果邪熱逼迫胎兒,應以清除體內熱邪為主,像外敷泥土、布巾等方法。擔心攻熱會反而傷到胎兒,要更詳細審慎地考慮,不要輕易使用。總之,清除熱邪且不傷動胎兒,就是保護胎兒。

如果可以用藥來幫助氣的運行,使邪氣排出,還可以酌情使用。但滋膩補血的藥物,可能會阻礙邪氣的排出。《內經》說:婦女懷孕時,藥物的毒性會怎樣影響?岐伯回答:如果有病因而沒有損傷胎兒,也不會使胎兒受到損傷。但如果病情非常嚴重,就不能過度用藥,應適可而止。所以像傷寒陽明實熱證,也應該用承氣湯來瀉下,等邪氣去除,胎兒自然就安全了。因為病邪淺則在經絡,深則在腑臟,而胎兒聯繫在臟腑,治療經絡和腑臟,藥物作用在邪氣上,對臟腑無礙;如果妄用補法來閉塞邪氣,反而會傷害胎兒。

如果邪氣已經侵入臟腑,即使不用藥,胎兒也必然保不住,孕婦的生命也難以保全。所以《內經》說的有病因而無損胎兒,是指病邪還沒進入臟腑,攻邪就不會傷害胎兒。因此關鍵在於辨證要明確,用藥要恰當,不是單靠四物湯就能保胎的。所以醫生說要看邪氣是否容易解除,不能死守固定方法,這話實在太重要了。

我認為:孕婦罹患溫熱病,要根據病情治療,比一般人更要使用較大劑量的藥,迅速清除熱邪,這才是保胎的方法。如果遲疑不決,導致腹痛如椎、腰痛如折,再吃藥就來不及了。溫熱病常常會導致流產,痢疾也容易造成墮胎。胎兒流產後,如果孕婦神情昏沉、手腳冰冷,多半會死亡。古人說:需要小心的時候,就要像防賊一樣謹慎;醫生更要替病人小心。不要因為過度小心而誤事。

至於產後的治療方法,醫書上說要慎用苦寒藥,擔心會損傷產後虧虛的陰氣。但也要辨別邪氣是否容易從上焦或中焦解除,如果符合病情,稍用一些也是無妨的。不過不要在下焦用藥,而且產後體質虛弱,應該像治療虛弱病人受邪一樣來治療。總之,不要犯實證用瀉法、虛證用補法的禁忌,何況產後是氣血旺盛的時候,體內有很多空隙,邪氣很容易趁虛而入,虛弱的地方受到邪氣侵襲,就很難治療了。

徐洄溪說:產後失血,陰虛陽亢,即使石膏、犀角對症,也不是不能使用。但世上的庸醫,誤信產後宜溫補的說法,不論病情,都用辛熱的藥物,傷害陰氣而助長火氣,沒有不立即死亡的。我見過很多這樣的例子,葉先生的醫案中絕無這種弊端,足以證明他的學問淵博。

魏柳洲說:現在的專科醫生和庸醫,遇到產後都一味用燥熱溫補的方法,殺人如麻。

我認為:產後罹患溫熱病的很多,應該直接根據病情治療。因為產後陰血本來就虧虛,容易感受溫邪。吳鞠通的「解產難」、王孟英產後醫案,都可以作為參考。

還有一種產褥熱,是因為接生婆在處理產婦或褥婦時,消毒不嚴密,有毒的黴菌經由接生婆或產婦的手,以及器械、布片等,帶入產門內,從子宮的傷口進入血液,就引發疾病。這種疾病有敗血症和膿毒症兩種。敗血症是毒菌被淋巴管吸收,先侵犯生殖器官,再到腹膜,最後危害全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