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旭高
《薛氏濕熱論歌訣》~ 陽濕傷表
陽濕傷表
1. 陽濕傷表
陽濕傷表自汗出,汗出不解身仍熱,關節煩疼微惡寒,濕在肌表身重極。(此條與上條頗同,惟汗出關節煩疼獨異,明是濕邪見證,云「陽濕傷表」者,以汗出熱不解,且口必微渴也。)豆卷,茯苓皮,蒼朮皮,滑石,藿香葉,鮮荷葉,通草,桔梗等味宜,不惡寒者去蒼朮。
(此條陽濕傷表,故用藥即從三焦分泄,不專解表。因其有汗也,故不惡寒者,便去蒼朮皮。陰濕傷表,無汗,用發表;陽濕傷表,有汗,用解肌,暗合仲景麻黃、桂枝之意,宜究心焉。)
原注:此原本第三條。
白話文:
【陽濕傷表】
當陽性濕氣傷害到身體表面時,會導致自發性的出汗,即便如此,身體的熱度仍未減退,關節會感到疼痛且有些微的怕冷,濕氣滲入肌肉皮膚,使得身體感到極度沉重。
(這段描述和前一段有些相似,但不同之處在於出汗和關節疼痛的特徵,明顯地顯示出這是濕邪所導致的症狀。「陽濕傷表」一詞,是根據出汗但熱度未減,以及口中會有些微乾渴的情況來判定的。)
治療這種情況,適合使用的藥材包括:豆卷、茯苓皮、蒼朮皮、滑石、藿香葉、新鮮荷葉、通草、桔梗等。如果病人沒有怕冷的現象,則可以不用蒼朮。
(因為這是陽性濕氣傷害到表面,所以治療用藥會從三焦進行分泄,並非單純的解表。由於患者已經在出汗,所以若他們不感到怕冷,就不需使用蒼朮皮。對於陰性濕氣傷害到表面的狀況,因無汗而出,會使用發汗的藥物;而陽性濕氣傷害到表面,有汗而出,則使用解肌的藥物,這正符合了張仲景在麻黃和桂枝上的用意,值得我們深入研究。)
原註:這是原本的第三條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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