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世醫得效方》~ 卷第十八 (2)
卷第十八 (2)
1. 正骨金瘡脈候
正骨金瘡,須看脈候。如傷臟腑致命處,一觀其脈虛促,危矣。傷處淺,命脈虛促,亦為後慮。傷至重,命脈和緩,永無慮也。脈有虛有實,有去來,有疏密,或被傷,臟脈不死者,必關脈實,重則無慮。或傷至死處,其關脈無,別脈洪大,則難醫。如用兩件藥後,脈不轉動,急急住藥。
若脈漸漸隨藥轉,此則可治無慮。或出血甚者,脈不要洪大,只要平正重實。其血不曾出者,亦無惡血在內者,其脈欲洪大,不要疏密,亦不要進退來去,恐其變凶。看傷脈每與內科脈不同,或傷內,或致命,或難醫處被傷者,命脈便已去矣,此等切勿治之。
白話文:
骨折或外傷引起的傷口,必須觀察脈象來判斷。如果傷到內臟等致命部位,一旦脈象呈現虛弱且急促,那就危險了。即使傷口不深,但如果命脈虛弱且急促,也需要擔心後續的狀況。如果傷勢嚴重,但命脈平和舒緩,那就不用太過擔心。
脈象有虛實、來去、疏密之分。如果身體受到傷害,臟腑的脈象沒有死亡的跡象,那麼關脈必然會呈現充實有力,這種情況就不用太過憂慮。如果傷到會致命的部位,關脈消失,而其他脈象卻顯得洪大,那就很難醫治了。如果使用兩劑藥後,脈象沒有任何改變,就要趕快停止用藥。
如果脈象隨著藥物的使用逐漸轉好,那就表示可以治療,不用擔心。如果出血很多,脈象不宜洪大,只要平和端正且沉實有力就好。如果沒有出血,也沒有惡血積留在體內,那麼脈象就應該洪大,但不要太過疏鬆或急促,也不要有進退不定的情況,以免病情惡化。
外傷的脈象與內科的脈象不同。如果傷到內臟、致命部位或難以醫治的地方,命脈就會消失。遇到這種情況,切記不要進行治療。
2. 十不治證
攧撲損傷,或被傷入於肺者,縱未即死,二七難過。左脅下傷透內者。腸傷斷一半可醫,全斷不可治。小腹下傷內者,證候繁多者,脈不實重者,老人左股壓碎者,傷破陰子者,血出盡者,肩內耳後傷透於內者,皆不必用藥。
白話文:
跌打損傷,或是傷到肺部的人,即使沒有立刻死亡,也難以撐過十四天。左邊脅肋下方受傷穿透內臟的人,腸子斷裂一半還可以醫治,完全斷裂就沒辦法醫了。小腹下方受傷傷到內臟,且症狀繁多、脈象虛弱無力的人,年老的人左大腿被壓碎的人,陰囊或睪丸被弄破的人,大量失血的人,肩膀內側或耳朵後面受傷穿透內臟的人,這些情況都不需要用藥治療了,因為治不好。
3. 用藥加減法
傷有淺深,隨其吉凶用藥。如骨折者,則用後二十五味接骨方治之,再加自然銅、白芷、沒藥、川芎各五錢,立效。
若傷臟腑,用清心藥加川芎、當歸、赤芍藥各三錢。或肚腸傷破,加白芨五錢,同後清心藥服。或被傷浮腫不退,加皂角、黃柏皮各半兩,入紫金皮散內敷之。或頭破傷風,亦用紫金皮散加皂角、黃柏皮敷之,立退。或筋斷接筋者,用二十五味加續斷半兩。或諸處傷痛不止者,仍用二十五味加川芎五錢。
或惡血汙心不下,用後清心藥加大黃、枳殼各五錢。或氣觸痛,加木通、丁香、藿香各三錢,同二十五味服之。凡加減,末者加末,散者加散,其餘只依本方,不用加減。孕婦攧撲傷損,先用安胎藥,後服二十五味接骨,去草烏、川烏。余依本方。
白話文:
受傷有深淺之分,用藥要根據傷勢的輕重來調整。像是骨折,就用後面的二十五味接骨藥方來治療,再加入自然銅、白芷、沒藥、川芎各五錢,效果會很好。
如果傷到內臟,就用清心藥,再加入川芎、當歸、赤芍藥各三錢。如果肚腸破裂,加入白芨五錢,和後面的清心藥一起服用。如果受傷後浮腫不消退,加入皂角、黃柏皮各半兩,放入紫金皮散中外敷。如果是頭部破裂又傷風,也用紫金皮散加入皂角、黃柏皮外敷,很快就會消退。如果是筋斷了要接筋,就用二十五味藥方,再加入續斷半兩。如果身體其他地方受傷疼痛不止,仍然用二十五味藥方,再加入川芎五錢。
如果淤血積在心臟難以排出,就用後面的清心藥,加入大黃、枳殼各五錢。如果是氣血不順導致疼痛,加入木通、丁香、藿香各三錢,和二十五味藥方一起服用。凡是加減藥,如果是粉末就加粉末,散劑就加散劑,其他都照原來的藥方,不用加減。孕婦跌倒受傷,先用安胎藥,再服用二十五味接骨藥方,但要去掉草烏、川烏,其他照原來的藥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