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機

金匱玉函經》~ 《金匱玉函經》卷第六 (2)

《金匱玉函經》卷第六 (2)

3. 辨可溫病形證治第二十

大法,冬宜服溫熱藥及灸。

師曰:病發熱頭痛,脈反沉,若不差,身體更疼痛,當救其里,宜溫藥四逆湯

下利腹滿,身體疼痛,先溫其里,宜四逆湯。

自利不渴者屬太陰,其藏有寒故也,當溫之,宜四逆輩。

少陰病,其人飲食入則吐,心中嗢嗢欲吐,復不能吐,始得之手足寒,脈弦遲,若膈上有寒飲,乾嘔者,不可吐,當溫之,宜四逆湯。

少陰病,其脈沉者,急當溫之,宜四逆湯。

下利慾食者,就當溫之。

下利,脈遲緊,為痛未欲止者,當溫之,得冷者滿而便腸垢。

下利,其脈浮大,此為虛,以強下之故也,設脈浮革,因爾腸鳴,當溫之,與水者噦,宜當歸四逆湯

少陰病下利,脈微澀者,即嘔,汗出必數更衣反少,當溫之。

傷寒,醫下之,而續得下利清穀不止,身體疼痛,急當救里,宜溫之,以四逆湯。

諸溫之屬,可與理中、四逆、附子湯,熱藥治之。

4. 辨不可火病形證治第二十一

太陽中風,以火劫發其汗,邪風被火熱,血氣流溢,失其常度,兩陽相熏灼,其身發黃,陽盛即欲衄,陰虛小便難,陰陽俱虛竭,身體即枯燥,但頭汗出,齊頸而還,腹滿微喘,口乾咽爛,或不大便,久則譫語,甚者至噦,手足躁擾,循衣摸床,小便利者,其人可治。

太陽病,醫發其汗,遂發熱惡寒,復下之,則心下痞,此表裡俱虛,陰陽氣並竭,無陽則陰獨,復加火針,因而煩,面色青黃膚瞤者,難治,今色微黃,手足溫者愈。

傷寒,加溫針必驚。

陽脈浮,陰脈弱者,則血虛,血虛則筋惕,其脈沉者,營氣微也,其脈浮,而汗出如流珠者,衛氣衰也,營氣微者,加燒針,血留不行,更發熱而煩躁也。

傷寒脈浮,醫以火迫之,亡陽,驚狂,臥起不安,屬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

問曰:得病十五六日,身體黃,下利,狂欲走,師脈之,言當清血,如豚肝乃愈,後如師言,何以知之?師曰:寸口脈,陽浮,陰濡而弱,陽浮則為風,陰濡弱為少血,浮虛受風,少血發熱,風則微寒灑淅,項強,頭眩,醫加火熏郁令汗出,惡寒遂甚,客熱因火而發,怫鬱蒸肌膚,身目為黃,小便微難,短氣,從鼻出血,而復下之,胃無津液,泄利遂不止,熱瘀在膀胱,畜結成積聚,狀如豚肝,當下未下,心亂迷憒,狂走赴水,不能自制,畜血若去,目明心了。此皆醫為,無他禍患,微難得愈,劇者不治。

傷寒,其脈不弦緊而弱,弱者必渴,被火必譫語。

太陽病,以火熏之,不得汗,其人必躁,到經不解,必清血。

陽明病被火,額上微汗出,而小便不利,必發黃。

陽明病,其脈浮緊,咽乾口苦,腹滿而喘,發熱汗出,而不惡寒,反惡熱,其身體重,發其汗即躁,心憒憒而反譫語,加溫針者必怵惕,又煩躁不得眠。

少陰病,咳而下利,譫語,是為被火氣劫故也,小便必難,為強責少陰汗也。

太陽病二日,而反燒瓦熨其背,大汗出,火熱入胃,胃中水竭燥煩,必發譫語,十餘日振而反汗出者,此為欲解,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,其人慾小便不得,反嘔,欲失溲,足下惡風,大便堅者,小便當數,而反不數,及多便已,其頭必卓然而痛,其人足心必熱,穀氣從下流故也。

風溫為病,脈陰陽俱浮,自汗出,身重多眠,鼻息必鼾,語言難出。若被火者,微發黃色,劇則如驚癇,時瘛瘲。若火熏之,一逆尚引日,再逆促命期。

火逆下之,因燒針煩躁者,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。

傷寒頭痛,翕翕發熱,形象中風,常微汗出,自嘔者,熏之則發黃,不得小便。

傷寒,發熱頭痛,微汗出,熏之則喘,加溫針則必衄。

傷寒,脈陰陽俱緊,惡寒發熱,則脈欲厥,厥者脈初來大,漸漸小,更來漸漸大,是其候也,若熏之則發黃,熨之則咽燥,小便利者可救,難者危殆。

5. 辨可火病形證治第二十二

二陽並病,太陽初得病時,發其汗,汗先出不徹,因轉屬陽明,續自微汗出,不惡寒,若太陽病證不罷者,不可下,可小發其汗。設面色緣緣正赤者,陽氣怫鬱在表不得越,當解之熏之,當汗而不汗,其人躁煩,不知痛處,乍在腹中,乍在四肢,按之不可得,其人短氣,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。更發其汗則愈,何以知汗出不徹?以脈澀故知之。

下利,穀道中痛,當溫之,以為宜火熬末鹽熨之。(一方:炙枳實熨之。)

6. 辨不可灸病形證治第二十三

微數之脈,慎不可灸,因火為邪,則為煩逆,追虛逐實,血散脈中,火氣雖微,內攻有力,焦骨傷筋,血難復也。

脈浮,當以汗解,而反灸之,邪無從出,因火而盛,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,此為火逆。若欲自解,當須汗出。

脈浮,熱甚,反灸之,此為實,實以虛治,因火而盛,必咽燥唾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