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脈證式》~ 卷八 (3)
卷八 (3)
1.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第八
然則當隨寒熱虛實之候。而施之治方耳。藏中既理。則蛔何為得稽留哉。於是乎。知制蟲之劑之不出於古也。雖然。治療之於道也。不可固膠柱矣。若於其變之變者。則宜先制蛔者。或有之乎矣。有則雖此條之不古。而亦暫存之。俟其變之變者。亦無大害乎矣。且也。制蟲之在於變之變乎。
豈唯止是證方乎。若蛔之於熱位者。鷓鴣菜輩之所與。亦可知矣。)
烏梅丸方,烏梅(三百個),細辛(六兩),乾薑(十兩),黃連(一斤),當歸(四兩),附子(六兩),蜀椒(四兩),桂枝(六兩),人參(六兩),黃蘗(六兩)
上十味。異搗篩合治之。以苦酒。漬烏梅一宿。去核蒸之五升米下。飯熟搗成泥。和藥令相得。內臼中。與蜜杵二千下。丸如梧桐子大。先食飲服十丸。日三服。稍加至二十丸。禁生冷滑物臭食等。
傷寒。熱少厥微。指頭寒。默默不飲食。煩躁數日。小便利。色白者。此熱除也。欲得食。其病為愈。若厥而嘔。胸脅煩滿者。其後必便血。
(發論於熱少厥微。而期其機變者。雖似可論。而皆無定準。恐非正文之體裁矣。豈其可據而論哉。)
病者。手足厥冷。言我不結胸。小腹滿。按之痛者。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。
(此條為四逆湯例之也。手足厥寒。狀乎表氣虛冷也。少腹滿。按之痛者。狀乎裡氣結滯也。夫既雖為裡氣結滯。而非陽實之比為之者。素本於陰虛者也。於是乎標其因。曰此冷結在膀胱也。是乃非言膀胱府有冷結也。但以冷結之在膀胱邊言之也。言我不結胸一句。意義與上下句。不比倫。疑後人發所窺者。誤傳於今乎矣。關元二字。亦後之所加矣。)
傷寒。發熱四日。厥反三日。復熱四日。厥少熱多其病當愈。四日至七日。熱不除者。其後必便膿血。
傷寒厥四日。熱反三日。復厥五日。其病為進。寒多熱少。陽氣退。故為進也。
(二條亦據厥熱之多少。而論病之進退者也。豈可容機活耶。亦皆與上之厥熱立論者。一口氣而已。)
傷寒六七日。脈微。手足厥冷。煩躁。灸厥陰。厥不還者死。
傷寒。發熱下利厥逆。躁不得臥者死。
傷寒。發熱下利至甚。厥不止者死。
傷寒六七日。不利。便發熱而利。其人汗出不止者死。有陰無陽故也。
(按以上四條。後人據四逆湯而述之管見者矣乎。凡斥曰死者。非決乎不違者不能也。少陰篇曰。吐利躁煩四逆者死。即是也。四條之所論。有未可知果死否者也。但如厥不還。與躁不得臥。則其死尤然矣。雖然。其義既備於吐利躁煩四逆者死。則亦得不蛇足乎耶。)
傷寒。五六日。不結胸。腹濡脈虛。復厥者。不可下。此為亡血。下之死。
(此條錯雜旁出。文意不貫矣。疑後人為四逆湯發之者乎。)
白話文:
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第八
然而,應該根據寒熱虛實的症狀,來施以治療方法。臟腑調理好了,蛔蟲怎麼還會滯留呢?由此可知,制蟲的藥方並不是憑空創造的。儘管如此,治療疾病的道理,不能死板地遵循古法。如果病情有變化,就應該先治蛔蟲,這種情況也是有的。如果有這種情況,即使這個條文不符合古法,也可以暫時採用,等到病情變化,也沒有什麼大害。而且,制蟲的方法,也適用於病情變化之時。
豈止是這些證候和方劑嗎?如果蛔蟲在熱證部位,鷓鴣菜之類的藥物也能治療,這也是可以知道的。
烏梅丸方:烏梅(三百個),細辛(六兩),乾薑(十兩),黃連(一斤),當歸(四兩),附子(六兩),蜀椒(四兩),桂枝(六兩),人參(六兩),黃蘗(六兩)
以上十味藥,分別搗碎,篩選混合後,用苦酒浸泡烏梅一夜,去核後蒸煮,加入五升米煮飯,飯熟後搗成泥,與藥材混合均勻,放入臼中,用蜂蜜搗碎兩千下,製成梧桐子大小的藥丸。飯前服用十丸,每日三次,逐漸增加到二十丸。禁忌生冷滑膩的食物和臭味的食物。
傷寒,發熱少,厥逆輕微,手指冰冷,默默不說話,不吃東西,煩躁數日,小便量少,顏色發白,這是熱邪已除的表現。想要吃東西,病情就會好轉。如果出現厥逆和嘔吐,胸脅部煩悶脹滿,之後必然會便血。
(文中論述發熱少,厥逆輕微,預測其病情變化,雖然似可分析,但沒有明確的標準,恐怕不是正統的論述體裁,難以據此論斷。)
病人手足厥冷,說自己沒有胸痛,小腹部脹滿,按壓疼痛,這是寒邪凝結在膀胱的關元穴。
(這條是四逆湯的例子。手足厥寒,表現為表證氣虛寒涼;少腹脹滿,按壓疼痛,表現為裡證氣機阻滯。雖然是裡證氣機阻滯,但與陽實不同,是本於陰虛的。因此,指出其原因,說這是寒邪凝結在膀胱。這並不是說膀胱有寒邪凝結,只是說寒邪凝結在膀胱附近。‘言我不結胸’一句,意思與上下文不符,懷疑是後人推測,誤傳至今。‘關元’二字,也是後人添加的。)
傷寒,發熱四天,厥逆三天,又發熱四天,厥逆減少,發熱增多,病情將要好轉。如果四天到七天,熱邪不除,之後必然會便膿血。
傷寒,厥逆四天,發熱三天,又厥逆五天,病情加重。寒邪多,熱邪少,陽氣衰退,所以病情加重。
(這兩條也是根據厥逆和發熱的多少,來判斷病情進退的。豈能容許靈活變通呢?也都與上面關於厥逆和發熱的論述,是一貫的。)
傷寒六七天,脈象微弱,手足厥冷,煩躁,灸刺厥陰穴,厥逆不能恢復者死亡。
傷寒,發熱腹瀉厥逆,煩躁不安不能臥床者死亡。
傷寒,發熱腹瀉嚴重,厥逆不止者死亡。
傷寒六七天,不腹瀉,突然發熱腹瀉,病人汗出不止者死亡,這是因為有陰無陽的緣故。
(以上四條,是後人根據四逆湯而闡述的片面觀點。凡是預測死亡的,如果不是絕對違背的症狀,也不能這樣斷定。少陰篇說:吐瀉煩躁厥逆者死亡,就是這個意思。以上四條論述,有些不能確定是否真的會死亡。但是,如果厥逆不能恢復,以及煩躁不安不能臥床,那麼死亡的可能性就很大了。儘管如此,其意義已經包含在‘吐瀉煩躁厥逆者死亡’之中,那又何必多此一舉呢?)
傷寒五六天,沒有胸痛,腹部柔軟,脈象虛弱,又出現厥逆,不可下瀉,這是由於失血造成的,下瀉會導致死亡。
(這條論述雜亂無章,文意不通,懷疑是後人根據四逆湯而推測出來的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