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脈證式》~ 卷八 (2)
卷八 (2)
1.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第八
傷寒。始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而利。凡厥利者,當不能食;今反能食者,恐為除中。食以索餅,不發熱者,知胃氣尚在必愈。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。後三日脈之,其熱續在者,期之且日夜半愈。所以然者,本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,復發熱三日,並前六日,為九日,與厥相應,故期之且日夜半愈。後三日脈之而脈數,其熱不罷者,此為熱氣有餘,必發癰膿也。
(厥熱相對,期之日數。厥有餘者,歸之於除中;熱有餘者,歸之於發癰膿。其說雖非不詳悉,而是後人之所撰也乎。)
傷寒。脈遲六七日,而反與黃芩湯,徹其熱。脈遲為寒;今與黃芩湯,復除其熱,腹中應冷,當不能食;今反能食,此名除中,必死。
(脈遲,亙於陰陽寒熱尤有之矣;豈得概之於陰於寒哉?此深泥脈遲為寒,以立之論者也,亦非正義矣。胡其據之乎?醫宗金鑑,六七日下,當有厥而下利四字云云,必不是矣。蓋除中者,言食藥除去於腹中,而不化為津液也。)
傷寒。先厥後發熱,下利必自止,而反汗出,咽中痛者,其喉為痹。發熱無汗,而利必自止;若不止,必便膿血。便膿血者,其喉不痹。
傷寒。一二日至四五日,而厥者,必發熱。前熱者,後必厥。厥深者,熱亦深;厥微者,熱亦微。厥應下之,而反發汗者,必口傷爛赤。
傷寒。厥五日,熱亦五日。設六日,當復厥;不厥者自愈。厥終不過五日,以熱五日,故知自愈。
(以上三條,亦以厥與熱立論。或概其轉變,或期其日數,以量厥熱之多少輕重,或論厥熱相應者之自愈,皆是非正論之氣格矣;出於後人之撰明矣。)
凡厥者,陰陽氣不相順接,便為厥。厥者,手足逆冷是也。
(此條例厥者,似則似矣。雖然,所謂陰陽氣觀之於曰不相順接,則彰明哉。亦以氣血營衛言之也。豈其醫聖之旨然乎哉?)
傷寒。脈微而厥。至七八日,膚冷,其人躁,無暫安時者,此為藏厥,非為蛔厥也。蛔厥者,其人當吐蛔,令病者靜而復時煩。此為藏寒蛔上入膈故煩,須臾復止得食而嘔;又煩者,蛔聞食臭出,其人當自吐蛔。蛔厥者,烏梅圓主之,又主久利方。
(此條,先論藏厥之不可治者,次以蛔厥之可治者也。厥寒之既透於裡者,是為藏厥也,為死證可知矣。脈微而厥以下五句,即藏厥之候也。千金翼,代非為蛔厥也五字,以死一字,亦可參考焉。夫蓋蛔厥之於證也,必吐蛔。雖為煩躁,必有間斷者也。故曰其人當吐蛔,令病者靜而復時煩也。
此其煩之有間斷也,從蛔之動止,故曰此為藏寒蛔上入膈故煩,須臾復止也。得食而嘔以下三句,說蛔之所以動止之由者也。玉函經,無又主久利方五字。又按此條證無規矩,方無定操;意趣亦晚近之所旨,皆非醫聖之舊矣。夫蛔蟲之生於藏也,以寒熱虛實之故,其藏不理之所生也。)
白話文:
傷寒病發熱六天,厥逆九天而腹瀉。一般來說,厥逆腹瀉的人吃不下東西,但這個病人卻能吃,恐怕是「除中」症。讓他吃些索餅,如果沒有發熱,說明胃氣尚存,必定會痊癒。只是擔心突然發熱,然後又退去。三天後再診脈,如果熱證持續存在,預計大約在一天一夜左右痊癒。原因是:最初發熱六天,厥逆九天,再次發熱三天,加上之前的六天,共九天,與厥逆時間相符,所以預計一天一夜痊癒。三天後再診脈,如果脈數加快,熱證不退,這是熱氣過盛,必定會長癰疽。
(厥逆和發熱的時間,厥逆過盛歸於「除中」,發熱過盛歸於長癰疽。這種說法雖然詳盡,卻可能是後人所撰。)
傷寒病,脈象遲緩六七天,卻用黃芩湯治療,去除熱證。脈象遲緩屬於寒證,現在用黃芩湯去除熱證,腹部應該感覺寒冷,吃不下東西,但病人卻能吃,這就是「除中」症,必定會死亡。
(脈象遲緩,在陰陽寒熱之間變化尤其明顯,怎麼能一概而論為陰寒呢?這是執著於脈象遲緩就是寒證的說法,並不是正確的論述。為什麼這樣說呢?《醫宗金鑑》六七日下,應該有「厥而下利」四個字……一定不是這樣。所謂「除中」,是指藥物進入腹中,卻不能化為津液。)
傷寒病,先厥逆後發熱,腹瀉應該自行停止,卻反而出汗,咽喉疼痛,喉嚨會發生痹症。發熱不出汗,腹瀉應該自行停止,如果不停,必定會排出膿血。排出膿血者,喉嚨不會發生痹症。
傷寒病,一到四五天出現厥逆,必定會發熱;先前發熱,後來必定出現厥逆。厥逆嚴重,發熱也嚴重;厥逆輕微,發熱也輕微。厥逆應該導致腹瀉,卻反而出汗,必定會口瘡糜爛。
傷寒病,厥逆五天,發熱五天,如果到第六天,應該再次出現厥逆,如果不出現,就會自愈。厥逆最多不超過五天,發熱五天,所以知道會自愈。
(以上三條,也是以厥逆和發熱來立論,或概括其轉變,或預測其天數,以衡量厥逆發熱的多少輕重,或論述厥逆發熱相應者會自愈,這些都不是正確的論述,顯然是後人所撰寫。)
凡是出現厥逆,都是陰陽之氣不相順接造成的。厥逆,就是手足冰冷。
(這一條解釋厥逆,似是而非。雖然所謂陰陽之氣不相順接的說法很明白,也是從氣血營衛來說的,難道這是醫聖的本意嗎?)
傷寒病,脈象微弱且厥逆,持續七八天,皮膚冰冷,病人煩躁,沒有片刻安寧,這是「藏厥」,不是蛔厥。蛔厥,病人會吐蛔蟲,病人平靜,但時而煩躁,這是因為藏於體內的寒邪和蛔蟲上犯膈膜所致,因此煩躁,一會兒就好了。吃了東西嘔吐,又煩躁,是因為蛔蟲聞到食物的味道出來,病人會自己吐出蛔蟲。蛔厥,烏梅丸主治,也可用治療久瀉的方劑。
(這一條,首先論述「藏厥」不可治癒,然後論述「蛔厥」可以治癒。「藏厥」是指寒邪已經深入臟腑,是死證,可以知道。脈象微弱且厥逆以下五句,都是「藏厥」的症狀。《千金翼》中「非為蛔厥也」五個字,用了「死」字,也可以參考。蛔厥的證狀,必定會吐蛔蟲,雖然煩躁,但一定會有間斷。所以說「病人會吐蛔蟲,病人平靜,但時而煩躁」。
這個煩躁是有間斷的,隨著蛔蟲的活動而停止,所以說「這是因為藏於體內的寒邪和蛔蟲上犯膈膜所致,因此煩躁,一會兒就好了」。吃了東西嘔吐以下三句,說明蛔蟲活動的原因。《玉函經》中沒有「也可用治療久瀉的方劑」五個字。又按,此條證無規矩,方無定操,其意趣也是近代的說法,都不是醫聖的舊說。蛔蟲生於臟腑,是由於寒熱虛實的原因,臟腑失調而產生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