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脈證式》~ 卷七 (3)
卷七 (3)
1. 辨少陰病脈證並治第七
故必先於諸證焉。此則精神將謝之動勢之所為也。故必後於諸證焉。是故先諸證者。證備則反自止。後諸證者。直接死地。故曰躁煩四逆者死也。以是乎知四逆湯。通脈四逆湯之不論及躁煩者。宜也乎矣。)
少陰病。下利止。而頭眩。時時自冒者。死。
少陰病。四逆惡寒而身踡脈不至。不煩而躁者。死。
(二條。皆後人效上條。而發臆見者也乎。豈其足據而論乎哉。)
少陰病。六七日。息高者死。
(少陰之於六七日也。精虛之場矣。是故氣息細少者。固其處矣。而今氣息高大者何哉。蓋津液之於虛極也。元氣失所御。必湊其源。終使氣息高大也。是乃所以發一大息於終焉之階也。故曰死也。)
少陰病。脈微細沉。但欲寐。汗出不煩。自欲吐。至五六日。自利。復煩躁。不得臥寐者死。
(按此條之所論。已備於吐利躁煩四逆者死條。則亦胡贅之乎。後人之辭氣明矣乎。)
少陰病。始得之。反發熱。脈沉者。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。
(凡發少陰病證者。以歷三陽一陰之轉機為常矣。此條所論。特不然矣。以直始少陰者論之也。故曰始得之也。夫既病始萌於茲也。雖其精氣固虛。而較之彼歷三陽一陰來者。則其虛尚未甚者也。故今聊有精邪相競於裡之變也。蓋精氣之滿軀殼乎。表裡固一於其機。是故里氣搖動。
則表氣亦隨播動。是乃所以出發熱之由也。以是乎。標脈沉。示邪氣已位於少陰。以異之發熱之出於邪氣揚達者也。然則與所謂外熱者。有大同小異之差也。彼則精氣耗散之勢所令然也。此則但表氣搖動之所出也。不可不辨別矣。夫蓋雖邪氣位於少陰。而以精氣搖動之變。現若發熱。
則足察裡氣之透表也。於是乎。以麻黃附子細辛湯。導里邪於表於微發汗者也。是即導之於其有路之一活法也。今不曰微發汗者。蓋讓之後條。而略於此也。反也者。對少陰本位。又顧脈沉言之也。)
麻黃附子細辛湯方,麻黃(二兩),細辛(二兩),附子(一枚),上三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麻黃。減二升。去上沫。內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少陰病。得之二三日。麻黃附子甘草湯。微發汗。以二三日無里證。故微發汗也。
(此乃前條一步之變。而證與治法。皆效前條之式者也。是故。為讓其脈證於彼。而略於此也。夫既觀於略其脈證。而但標得之二三日。則彼所謂反發熱脈沉之狀態。不嚴然而全備。自可知矣。雖然。今復以此湯。微發汗。則知尚在於反發熱脈沉之郭內也。始得之之全備發熱脈沉。
與得之二三日之不全備發熱脈沉。亦是自然之勢也。不可不察矣。又按。上條但舉脈證。而讓微發汗於此條。此條但舉微發汗。而讓脈證於上條。互略而全其意。為之互文之活法也。以二三日以下十一字。後人未辨於少陰為微發汗之義。謾屬註文者也。)
白話文:
辨少陰病脈證並治第七
因此,必須先於其他症狀出現。這是精神將要衰竭的徵兆。所以,必須在其他症狀之後出現。因此,先於其他症狀出現者,症狀齊全則會自行停止;後於其他症狀出現者,則直接走向死亡。所以說,躁煩四逆者必死。由此可知,《四逆湯》、《通脈四逆湯》不論及躁煩,是恰當的。
少陰病,下痢停止,而頭暈,時時自覺冒汗者,會死亡。
少陰病,四肢厥逆惡寒而蜷縮,脈象不至,不煩躁而卻感到煩悶者,會死亡。
(以上兩條,都是後人效仿上一條,而憑空臆測的見解。怎能據此來論斷呢?)
少陰病,六七天,呼吸急促者,會死亡。
(少陰病到了六七天,精氣已經耗竭。因此,呼吸微弱者,本就是這種情況。而現在呼吸急促者是怎麼回事呢?這是因為津液極度虧虛,元氣失去控制,必將回歸其源頭,最終導致呼吸急促。這是臨死前發出的一大口氣,所以說會死亡。)
少陰病,脈象微細沉弱,只想睡覺,汗出而不煩躁,自己想嘔吐,到五六天,腹瀉,又煩躁不安,不能臥睡者,會死亡。
(按:此條所論述的,已包含在「吐利躁煩四逆者死」這一條之中,為何又要重複贅述呢?這是後人寫作風格的體現。)
少陰病,剛開始發病,反而發熱,脈象沉緩者,用麻黃附子細辛湯治療。
(凡是發病出現少陰病症狀者,通常經歷三陽一陰的轉變。此條所論述的,卻與此不同,是直接從少陰病初期開始論述的,所以說「始得之」。疾病剛開始萌發於此,雖然精氣本就虛弱,但與經歷過三陽一陰之後的相比,其虛弱程度尚未十分嚴重。所以現在略微有邪氣與正氣在裡焦相爭的變化,這是精氣充盈於軀殼的緣故,表裡在病機上是統一的。所以裡氣動搖,則表氣也會隨之波動,這就是發熱的原因。因此,脈象沉緩,表明邪氣已經位於少陰,這與所謂的外感發熱有所不同。前者是精氣耗散的結果,後者只是表氣波動所致。不可不加以區分。雖然邪氣位於少陰,但因精氣波動的變化,表現為發熱,則足以察知裡氣透達於表。因此,用麻黃附子細辛湯,將裡焦的邪氣引導至表,微微發汗,這是一種引導邪氣向外排出活絡氣血的治療方法。之所以沒有明說「微微發汗」,是因為留給下一條,在此略去不提。「反」字,是針對少陰病位而言,也是顧及脈象沉緩而言。)
麻黃附子細辛湯方:麻黃二兩,細辛二兩,附子一枚。以上三味藥,用水一斗,先煮麻黃,減去二升,去掉上面的浮沫,加入其他藥材,煮到三升,過濾去渣,溫服一升,一天服用三次。
少陰病,發病二三日,用麻黃附子甘草湯,微微發汗。因為二三日內沒有裡證,所以微微發汗。
(這是上一條的進一步變化,其症狀和治療方法,都效仿上一條的模式。所以,為了讓脈證的描述留給上一條,在此略去不提。既然觀察到略去了脈證的描述,而只標明「得之二三日」,那麼所謂的「反發熱脈沉」的狀態,就不那麼嚴格完整,是可以知道的。儘管如此,現在又用此湯微微發汗,則知道仍然處於「反發熱脈沉」的範圍內。「始得之」的完整發熱脈沉,與「得之二三日」的不完整發熱脈沉,也是自然發展的趨勢,不可不察。又按:上一條只列舉脈證,而將微微發汗留給此條;此條只列舉微微發汗,而將脈證留給上一條。互相略去一部分,而完整表達其意思,這是互文見義的寫作方法。「以二三日以下十一字」,後人沒有辨明在少陰病中微微發汗的意義,而胡亂添加註釋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