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脈證式》~ 卷四 (16)
卷四 (16)
1. 辨陽明病脈證並治法第四
後人謾發旁註者。混出正文也乎。)
病人小便不利。大便乍難乍易。時有微熱。喘冒不能臥者。有燥屎也。宜大承氣湯。
(標曰病人者。亦與繞臍痛條曰病人者。正同其義也。小便不利。大便乍難乍易者。此乃出於精氣為邪實所屈弱。而不能制於下焦也。夫蓋病位於陽明之重地。而殆接虛地乎。精氣既已不能護於通身。而僅爭衡於裡熱而已。是故於其外候也。才止時有微熱也。喘冒不能臥者。
邪氣欲殪精氣之所為也。喘冒者。謂喘急冒昧也。喘冒之劇。起居而徐堪之。故曰不能臥也。按以上四條之所論。皆燥屎之變權法。而據機制之者也。豈為混同之於彼正證之備首尾面目者乎哉。須對較而辨焉矣。)
食谷欲嘔者。屬陽明也。吳茱萸湯主之。得湯反劇者。屬上焦也。
(按吳茱萸湯之於證也。氣鬱在於心胃之間。而卒致胃中不和也。此即所以食谷欲嘔也。夫蓋欲嘔之但在於食谷。則可知其根柢不在胸中。而在腹中也。故曰屬陽明也。雖既曰屬陽明。而非是以固有陽明裡實之候者言之矣。惟是欲別之於嘔之在於少陽者耳矣。是故以下文曰屬上焦。
而對之於曰屬陽明。則自知所謂陽明者。以中焦言之也。既知陽明之以中焦言之。則足復亦知所謂上焦之以少陽言之也。可謂互文體裁備矣。得湯。即服吳茱萸湯之言也。於是病勢加劇者。以屬胸中也。此豈吳茱萸湯之任乎哉。可知柴胡湯之任也。蓋吳茱萸湯之於證也。雖位於心胃間。
而無固寒熱之候者也。雖既無寒熱之候。而尤親近於虛實。是故或接胸中而象實候。或接腹中而象虛候。猶如豬苓湯之方意然矣。乃今舉象實候之一隅於此。而以對彼少陰篇所論之於象虛候者。以全之機用者也。蓋為之醫聖之微意也乎。)
吳茱萸湯方,吳茱萸(一升),人參(三兩),生薑(六兩),大棗(十二枚),上四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溫服七合。日三服。
太陽病。寸緩關浮。尺弱。其人發熱。汗出。復惡寒。不嘔。但心下痞者。此以醫下之也。如其不下者。病人不惡寒而渴者。此轉屬陽明也。小便數者。大便必硬。不更衣十日。無所苦也。渴欲飲水。少少與之。但以法救之。渴者。宜五苓散。
(此條所論。雖似述機變。而辭氣紛冗。而意旨不貫矣。且也。脈論三部不同者。皆失本論之式矣。豈足據哉。)
脈陽微。而汗出少者。為自和也。汗出多者。為太過。
陽脈實。因發其汗。出多者。亦為太過。太過為陽絕於里。亡津液。大便因硬也。
脈浮而芤。浮為陽。芤為陰。浮芤相搏。胃氣生熱。其陽則絕。
(以上三條。所謂陽太過。陰不及之論爾。何以徵哉。)
趺陽脈浮而澀。浮則胃氣強。澀則小便數。澀相搏。大便則難。其脾為約。麻仁丸主之。
白話文:
辨陽明病脈證並治法第四
後人添加的旁注,混淆了正文。
病人小便不通暢,大便時而困難時而容易,偶爾略感發熱,呼吸困難無法平躺,且大便乾燥。應該服用大承氣湯。
(文中提到「病人」二字,與繞臍痛條目中「病人」的意義相同。小便不利,大便時而困難時而容易,這是因為精氣被邪氣所困,導致精氣不足以控制下焦。病情位於陽明經的重症部位,且接近虛弱的部位。精氣已不足以保護全身,只能勉強抵禦裡熱。因此,外在症狀僅表現為偶爾略感發熱,呼吸困難無法平躺。
呼吸困難無法平躺,是邪氣欲要損傷精氣的表現。「喘冒」是指呼吸急促困難。呼吸困難嚴重,稍微活動就難以忍受,所以說無法平躺。以上四點論述,都是針對燥屎的變證,並根據機制來治療。怎麼能將其與陽明經正證的首尾症狀混為一談呢?必須仔細辨別。 )
進食後想嘔吐,屬於陽明經病症,用吳茱萸湯治療。服用吳茱萸湯後病情加重,屬於上焦病症。
(吳茱萸湯用於治療氣鬱滯於心胃之間,導致胃部不適的病症,因此會出現進食後想嘔吐的症狀。因為嘔吐只發生在進食後,可知其病根不在胸部,而在腹部,所以屬於陽明經病症。雖然說是陽明經病症,但並不是指陽明經裡實的症狀,只是為了區別於少陽經的嘔吐而已。所以下文說屬於上焦。
將其與「屬於陽明」相對照,就可以知道這裡的「陽明」是指中焦。既然知道「陽明」是指中焦,那麼也可以知道「上焦」是指少陽經。這是一種互文的手法。 「得湯」指的是服用吳茱萸湯。如果病情加重,則屬於胸部病症,這就不是吳茱萸湯所能治療的了,應該使用柴胡湯。吳茱萸湯雖然作用於心胃之間,
但沒有固定的寒熱症狀。雖然沒有寒熱症狀,卻與虛實關係密切。因此,有時表現為胸部症狀如同實證,有時表現為腹部症狀如同虛證,如同豬苓湯的方意。這裡只舉出一個類似實證的例子,與少陰經篇中論述的類似虛證相對應,以完整其作用機制。這大概就是醫聖的微妙用意吧。)
吳茱萸湯方:吳茱萸一升,人參三兩,生薑六兩,大棗十二枚。上四味,以水七升,煮取二升,去渣,溫服七合,一日三次。
太陽病,寸脈緩,關脈浮,尺脈弱,病人發熱,出汗,然後又惡寒,不嘔吐,但心下痞滿。這是治療下焦的病症。如果治療下焦無效,病人不惡寒但口渴,則轉為陽明經病症。小便次數多,大便必定乾燥,十天不更衣,也沒有其他不適。口渴想喝水,少量給予,根據方法治療。口渴,應該服用五苓散。
(這一段論述,雖然像是描述病情變化,但文字繁瑣冗長,意思也不連貫。而且,脈象論述的三部分內容不一致,都違背了本文的模式,難以作為依據。)
陽脈微弱,出汗少,是自身調節的結果;出汗多,則是過度。
陽脈實,因為發汗,出汗多,也是過度。過度則陽氣在裡虛脫,津液耗損,大便因此乾燥。
脈浮而芤,浮主陽,芤主陰,浮芤相搏,胃氣生熱,陽氣則虛脫。
(以上三點,都是關於陽氣過度,陰氣不足的論述。如何驗證呢?)
趺陽脈浮而澀,浮則胃氣強,澀則小便數,浮澀相搏,大便則困難,脾氣虛弱,用麻仁丸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