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卷四
2辨陽明病脈證並治法第四
(陽明病也者,陽證之極;而乃以邪氣位於胃腹及肉中言之也。是故,為其證也,如腹滿讝語、煩渴自汗、熱之於身潮,及大便之於難硬不大便是也。須即白虎湯、三承氣湯,而求之情狀已矣。其他篇中所論之證方,皆非本位者也,如梔子豉湯、豬苓湯、小柴胡湯、蜜煎導者,唯以其證狀之類於本位而標之者也。如茵陳蒿湯、梔子蘗皮湯、麻黃連軺赤小豆湯,則皆出於本位之變者也。如吳茱萸湯,唯假本位而標之者也。夫蓋陽明之於位也,前顧於太陽少陽,後對於太陰少陰厥陰也。然則當篇之於少陽之後,而今篇之於此者,何哉?曰:太陽之於轉機也,不留連於少陽表裡間,而直歸於此位者,亦尤有之矣。故今以篇列明其義者也。若夫太陽之歸於少陽者,不啻使篇之名義知之而已;既見之於太陽中篇,標小柴胡湯,而曰傷寒中風五六日,則桂枝麻黃之變直歸於少陽者,可亦即以求矣。然則今雖逆其篇列,而其轉變之順者,自偶其中矣。可見手段之活矣。)
問曰:病有太陽陽明、有正陽陽明、有少陽陽明,何謂也? 答曰:太陽陽明者,脾約是也。正陽陽明者,胃家實是也。少陽陽明者,發汗利小便已,胃中躁煩實,大便難是也。
按:太陽陽明、少陽陽明,歸之於合併病則可矣;而今歸之於陽明一位而論之者,殊背馳乎式例矣。且也答問以為體,已是後人之手痕明矣乎。
陽明之為病,胃家實也。
(此條,肇論陽明之候法者也;故曰陽明之為病也。夫陽明之於證也,輕重劇易,雖固夥,而推究其本源,則無不盡於胃實也。故今略其脈證,而曰胃家實也;是挈其因,而籠罩其脈證之謂也。實也者,邪實也,解見於藥品體用矣。且也,今措陽明之諸證,而約之於胃家實之一言者,其義可論者,亦復有之矣。蓋醫之療疾病也,欲必速治之者也;是故動則易失其治於過當也,為之疾醫之弊也。夫然故,縱令其病位尚在於太陽,而見於其病勢之劇者,則誤投乎陽明之治者,亦或有之乎。是故,先建極於胃家實,而不眩之外證候,並察其因來,則表裡淺深之分,劃然而明矣。豈眩惑乎外證候之劇易之為乎哉?此乃所以措陽明之諸證,而約之於胃家實之一言也。又按:系胃以家者,為重胃之辭也。夫人之有身體臟腑,而各異其活用,猶如家有君臣婢奴,各異其任用然矣。雖然,繹其活源,則盡出於胃一腑,則亦猶如以胃為一家然矣。此豈不重胃之辭也乎矣?)
問曰:何緣得陽明病? 答曰:太陽病,發汗、若下、若利小便,此亡津液,胃中乾燥,因轉屬陽明,不更衣、內實、大便難著,此名陽明也。
問曰:陽明病,外證云何? 答曰:身熱汗自出,不惡寒,反惡熱也。
《辨陽明病脈證並治法第四》
陽明病是陽證的極致,指的是邪氣侵犯胃部及肌肉。其症狀包括腹脹譫語、煩渴自汗、全身發熱如潮,以及大便硬結難解。此時應根據具體情況選用白虎湯或三承氣湯治療。至於其他篇章所提的方劑(如梔子豉湯、豬苓湯、小柴胡湯、蜜煎導),僅因症狀部分相似而歸類於此;另如茵陳蒿湯、梔子櫱皮湯、麻黃連軺赤小豆湯等,則屬陽明病的變證。吳茱萸湯則是借用陽明名義標示的範例。
陽明在六經中位於太陽、少陽之後,與太陰、少陰、厥陰相對。本篇列於少陽之後,是因太陽病若不滯留於少陽,可能直接轉為陽明病,故特別說明此轉變關係。至於太陽病轉至少陽者,太陽篇中已載明(如小柴胡湯證),此處雖調整篇章順序,仍符合病情發展邏輯。
提問:何謂太陽陽明、正陽陽明、少陽陽明?
解答:
- 太陽陽明指脾約(津液耗傷)所致。
- 正陽陽明指胃腑實熱。
- 少陽陽明因過度發汗或利尿後,胃中燥熱導致大便困難。
陽明病本質即「胃家實」(胃腑邪氣壅實)。此條為陽明病辨證綱領——雖症狀輕重有別,根源皆在胃實,故省略脈證直指核心。「實」即邪氣盛實,醫者治病須求效捷,但過度治療反易失誤。因此確立「胃家實」為診斷基準,透過探察病因與病程,即可明確區分表裡深淺,不被表面症狀迷惑。稱「胃家」是強調胃的重要性:人體臟腑分工如家宅成員,而胃猶如一家之主,為機能運作之本。
提問:如何形成陽明病?
解答:太陽病過度發汗、攻下或利尿,導致津液虧損、胃中乾燥,轉為陽明病,出現便秘、腑實、排便困難等症狀,即稱陽明病。
提問:陽明病外在表現?
解答:身熱、自汗出、不怕冷反而怕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