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脈證式》~ 卷五 (1)
卷五 (1)
1. 辨少陽病脈證並治第五
(少陽也者。斥邪氣位於心胸。及表裡間而言之也。蓋邪氣之在是位也。有正變之分而存焉。是故。邪氣主心胸。而亙表裡間者。為之正證也。邪氣主表裡間。而亙心胸者。為之變證也。夫既主心胸者。其勢必衝於表裡。故備熱位也。所謂發往來寒熱者是也。主表裡間者。其勢必潛於心胸。
故下備熱位也。所謂無大熱者是也。以是乎。少陽之於證方也。殊固不少矣。而今本篇僅止三四條者。大似有脫簡而特不然矣。是乃示機活之妙處也。宜精尋焉。夫少陽之以心胸表裡間為之位也。或不接頭項太表。則必接分肉胃腹。是故。太陽表證之深者。與陽明裡證之淺者。
白話文:
少陽病症的病位在心胸,以及表裡之間。邪氣在這個位置,有正變兩種變化。邪氣主要影響心胸,並遍及表裡,就是正證。邪氣主要影響表裡,並遍及心胸,就是變證。由於少陽病主要影響心胸,所以勢必會衝擊表裡,因此會有發熱的症狀,也就是所謂的「往來寒熱」。而少陽病主要影響表裡,所以勢必會潛入心胸,因此不會有明顯發熱,也就是所謂的「無大熱」。因此,少陽病的證候變化很多,但本篇只記載了三、四條,好像缺少了一些內容,但其實這是作者刻意留白,展現醫術的活潑靈活之處,值得我們仔細探究。少陽病的病位在心胸表裡之間,它可能不影響頭項等表淺部位,而會影響到分肉、胃腹等部位。因此,太陽病表證較深的患者,與陽明病裡證較淺的患者,病情會有所類似。
必為易混淆於是位也。故既以少陽之證方。配序之太陽篇與陽明篇。而以質其易混淆者也。夫既少陽之於證方。錯綜之表裡各位。而以訖轉遷令屬之變。則縱令本篇不為標題於此。而於其證其方。既已無有所殘矣。雖然。不張之本篇。則必嫌使少陽畢屬於表裡各位之變也。故今標本篇於此。
以欲使人知少陽元是供於一部位也。是乃所以不厭其短篇。而但止三四條也。且也。少陽之於證也。出於太陽。而入於陽明。則其位地亦當篇之陽明之上。而次太陽。而今序之此者。不可無辨也。蓋少陽之於位也。以在心胸表裡間乎。至論其轉機。則自有順逆之別矣。將轉裡實者。
白話文:
少陽症狀容易與太陽和陽明混淆,所以將少陽篇放在太陽篇和陽明篇之間,方便比較和區分。少陽症狀錯綜複雜,表裡互為影響,還會隨著時間變化而轉移,即使沒有專門的少陽篇,也能從太陽和陽明篇中找到相關資訊。但如果沒有專門的少陽篇,會讓人覺得少陽只是表裡變化的一部分,缺乏獨立性。所以特地設立少陽篇,讓大家明白少陽是一個獨立的部位。少陽篇雖然篇幅短小,只有三四條,但足夠說明問題。此外,少陽症狀起於太陽,終止於陽明,位置應在陽明之上,太陽之下,現在將它放在這個位置,需要說明一下。因為少陽的位置在心胸表裡之間,只是在轉變機制上,有順逆之分。轉向裡實的,……
順也。將轉裡虛者。逆也。是於其裡實與裡虛也。皆是均里而但有虛實之分耳。是故。二里虛實之變。一系於轉機順逆之差也可知矣。於是乎。篇少陽於逆於此。而以使知有直轉三陰之裡虛者也。而如其轉於陽之裡實者。則固不俟論焉。當就篇題之順列。而推鑑其義爾矣。)
少陽之病。口苦咽乾。目眩也。
(夫少陽之於脈證也。既已論究之於太陽三篇。及陽明篇。似無所殘矣。雖然。少陽之位於心脅及表裡間也。有象於表證者。又有象於裡證者。於是乎。今標此條於茲。以欲使少陽泛然於表與里之微意也。何謂泛然於裡乎。曰。熱勢之達於口中也。動則易認以歸之陽明之口舌乾燥之域。
白話文:
第一段
順逆之理,指的是裡虛與裡實。所謂裡虛與裡實,其實都是指裡面的虛實,只是虛實程度不同而已。因此,二里虛實之變,都跟轉機順逆的差異有關。所以,本章提到少陽病逆於此,就是要讓大家知道,直轉三陰之裡虛。而如果轉於陽之裡實者,則不需多說了。應該依照章節順序,推測其義理。
第二段
少陽病的症狀是:口苦咽乾,目眩。
第三段
關於少陽的脈證,在太陽三篇和陽明篇中已經論述完畢,似乎沒有遺漏。然而,少陽位處心脅及表裡之間,有類似表證的現象,也有類似裡證的現象。因此,我們現在標注這一條,想要讓大家更加明白少陽表裡之間的微妙意涵。何謂泛然於裡?就是說熱勢到達口腔。如果根據動作就能輕易歸類於陽明的口舌乾燥,那就太過片面了。
解釋:
這段文字出自中醫古籍,主要講述少陽病的症狀和病理。
- 順逆之理: 這裡指的順逆,指的是病邪傳變的方向。順是病邪由外向裡傳,逆是病邪由裡向外傳。
- 裡虛與裡實: 指的是臟腑的虛實狀態。裡虛指的是臟腑功能不足,裡實指的是臟腑功能過盛。
- 少陽: 是指少陽經,屬於六經之一,主要與肝膽有關。
- 表證: 指的是病邪在肌表,表現為發熱、惡寒等症狀。
- 裡證: 指的是病邪在臟腑,表現為口苦、咽乾等症狀。
總體來說,這段文字在論述少陽病的同時,也闡述了中醫對於病邪傳變、臟腑虛實等理論的認識。
雖然。其尚在於茲也。取之於口苦咽乾之域。而歸之於少陽者。亦不可無之矣。是豈非使少陽泛然。於裡之意耶。何謂泛然於表乎。曰。熱之達於頭上也。動則易認以歸之太陽之頭痛上氣之域。雖然其尚在於茲也。取之於頭目眩暈之域。而歸之於少陽者。亦不可無之矣。是豈非使少陽泛然於表耶。
以是乎。今措少陽數多之定證。而僅舉口苦咽乾目眩。以示其義者也。學士其察知焉。條辨。病上有為字。可從矣。也字。有法矣。)
少陽中風。兩耳無所聞。目赤。胸中滿而煩者。不可吐下。吐下則悸而驚。
(此條。意義錯雜。恐非本論之辭氣。豈足論乎。)
白話文:
第一部分
雖然這些症狀仍然存在,但它們源於口苦咽乾的範圍,歸屬於少陽,也不能忽略。這難道不是少陽泛於裡的意思嗎?
什麼是泛於表呢?就是熱氣到達頭上的時候。動則容易被認作太陽頭痛、上氣的範疇。
雖然這些症狀仍然存在,但它們源於頭目眩暈的範圍,歸屬於少陽,也不能忽略。這難道不是少陽泛於表嗎?
正是因為這樣,現在我將少陽病症的許多確切證據,只列舉口苦咽乾、目眩暈,以說明其意義。學士們應該明白這一點。
(條辨:這段文字中“為”字用於強調,可以理解為“有”;“也”字則表明這是確定的結論。)
第二部分
少陽中風,兩耳無所聞,目赤,胸中滿而煩躁,不可吐下。吐下則會心悸驚恐。
(這段文字意義錯綜複雜,恐怕不是本論的語氣,不值得討論。)
解釋:
這段文字出自中醫典籍,主要論述少陽病症的表現。
- “泛於裡” 指的是病邪侵入到人體的內部,主要表現為口苦咽乾等症狀。
- “泛於表” 指的是病邪到達人體的外部,主要表現為頭目眩暈等症狀。
第二部分則描述了少陽中風的症狀,以及治療禁忌。
整體而言,這段文字強調了少陽病症的複雜性,以及對症治療的重要性。
傷寒。脈弦細。頭痛。發熱者。屬少陽。少陽不可發汗。發汗則讝語。此屬胃。胃和則愈。胃不和則煩悸。
(按此對上條舉目眩之意。以論有認少陽如於表證尚不解之域者也。傷寒。亙太陽少陽言之。脈弦細。對前位太陽之浮大言之也。頭痛發熱。是即太陽之餘響也。今也。雖尚頭痛發熱。而脈已弦細。而不惡寒。則不得不為少陽。故曰屬少陽也。既已屬少陽。則雖如頭痛發熱之在於太陽。
而不可發汗也固矣。故亦曰少陽不可發汗也。發汗則以下四句。後人之補添耳。)
本太陽病不解。轉入少陽者。脅下硬滿。乾嘔。不能食。往來寒熱。尚未吐下。脈沉緊者。與小柴胡湯。
白話文:
傷寒病症,脈搏弦細,伴隨頭痛發熱,屬於少陽病症。少陽病症不可發汗,發汗容易導致神志不清,這屬於胃氣問題。胃氣調和,病症就能痊癒,胃氣不調就會心煩意亂,心悸不安。
(這段話是針對上文“目眩”症狀的解釋。有人認為少陽病屬於表證尚未解除的狀態。傷寒病症,從太陽病症轉變為少陽病症,脈搏弦細,相對於之前的太陽病症浮大脈搏來說,已經有所變化。頭痛發熱是太陽病症的餘症。雖然仍然頭痛發熱,但脈搏已經弦細,不再惡寒,這就必須歸屬於少陽病症了。因此說屬於少陽病症。既然已經屬於少陽病症,那麼即使頭痛發熱屬於太陽病症的餘症,也不能發汗。所以說少陽病症不可發汗。發汗後面的四句話,是後人補充的。)
太陽病症沒有解除,轉變成少陽病症,伴隨脅肋部位硬滿、乾嘔、不能進食、反覆發寒發熱,尚未吐瀉,脈搏沉緊,可以用小柴胡湯治療。
(此條。雖辭氣像正論。而推之意趣。則不得無所背馳矣。乾嘔之不於不欲食。而於不能食。往來寒熱之不於脈若浮緊。而於沉緊。序次不倫。此豈本論之旨哉。知是出於後人之手段矣。)
已吐下。發汗。溫針讝語。柴胡湯證罷。此為壞病。知犯何逆。以法治之。
(此以少陽柴胡證之不常態。而象可吐下發汗之狀言之也。夫既吐下發汗溫針之不得其宜也。邪氣不唯不解而已。遂出一個之讝語者也。此於是讝語也。非固少陽之所與。不亦必轉陽明之所為者而已。或有本於鄭聲者。或有因於瘀血者。或有出於心精劫動者。是故如柴胡證亦自罷。
白話文:
這段話雖然表面上像正經的論述,但推敲其意趣,就會發現它與原本的論點有所背離。乾嘔不應是出於不想吃,而是由於無法吃;往來寒熱不應是脈象浮緊,而是沉緊。這些次序顛倒,根本不是原本論述的本意,顯然是後人添油加醋的手段。
已經吐下、發汗、溫針,講的都是柴胡湯證消退後的狀態。這已經是病勢惡化,必須知道犯了什麼禁忌,才能用正確的方法治療。
這段話是將少陽柴胡證的異常狀態,比喻成可以吐下發汗的樣子。因為吐下發汗溫針都不得其法,邪氣不僅沒有解除,反而出現一些奇怪的症狀。這些奇怪的症狀,並不是少陽證原本的表現,很有可能是轉化成陽明證的結果。可能是因為原本就屬於鄭聲,也可能是因為瘀血積聚,或者心精被擾動。所以,即使柴胡證表面上消退了,實際上可能已經轉變成了別的病證。
而其病道如破壞然矣。故曰。柴胡湯證罷。此為壞病也。乃今治之也。當察之犯證逆治。而以主客用舍之法。治之者也。太陽上篇。所謂與觀其脈證。知犯何逆。隨證治之。正同其意也。)
三陽合病。脈浮大。上關上。但欲眠睡。目合則汗。
(冒首與脈證不相愜。恐有脫簡耳。豈可據以論之乎哉。)
傷寒。六七日。無大熱。其人躁煩者。此為陽去人陰故也。
(傷寒。以少陽之重者言之。旁包太陽陽明也。六七日。承小柴胡湯之五六日發之。旁承太陽陽明之轉機也。無大熱。主無往來寒熱。而通亙無發熱惡寒及身熱潮熱也。夫蓋少陽之於六七日也。既無有往來寒熱者。發若躁煩者。或有之矣。此於是躁煩也。陰位已受邪之所令也。
白話文:
疾病的病理就像破壞一樣。因此說,柴胡湯證消失,這是壞病,現在才治療。應該觀察其犯證逆治,用主客用舍的方法治療。太陽上篇所說,觀察脈證,知道犯了什麼逆,隨證治療,與此意思相同。
三陽合病,脈浮大,上關上,只想睡覺,閉眼就出汗。
這段開頭與脈證不符,恐怕有遺漏的字詞,怎麼可以以此來論斷呢?
傷寒病,六七日,沒有發熱,病人躁煩,這是陽氣消失,陰氣盛行的緣故。
傷寒病,這裡以少陽病重的角度來說,也包含太陽、陽明病。六七日,承接小柴胡湯的五六日發病,也承接太陽、陽明病的轉變。沒有發熱,指沒有往來寒熱,而是持續沒有發熱惡寒和身熱潮熱。少陽病在六七日,已經沒有往來寒熱了,如果發作躁煩,可能是已經存在了。這個躁煩,是陰位已經受到邪氣影響的表現。
與茯苓四逆湯。所謂病仍不解。煩躁者。正同其意矣。故曰此為陽去入陰故也。陽。主少陽。而包二陽也。陰。通亙三陰言之也。以是此條。不唯論少陽之奔於陰者而已亦欲示擎太陽陽明。以均入陰之機也。是即所以標此條於陽篇之終。以接於陰篇也。此為之醫聖之微意矣。
讀者須留意焉。)
傷寒三日。三陽為盡。三陰當受邪。其人反能食而不嘔。此為三陰不受邪也。
(後人據上條。謾論意見者也。豈愜本論之旨哉。)
傷寒三日。少陽脈小者欲已也。
(此所謂少陽膽經之口氣。豈其可從乎。)
少陽病。欲解時。從寅至辰上。
(經絡配當之言耳。亦何足徵乎哉。)
白話文:
與茯苓四逆湯相同,所謂病症仍然沒有解決,病人煩躁不安,正是這個道理。所以說,這是陽氣消退進入陰氣的緣故。陽氣,主宰少陽,並包含太陽和陽明。陰氣,則貫穿太陰、少陰和厥陰。因此,這一條不僅僅討論少陽之氣奔入陰氣,也想要表明太陽和陽明之氣同樣會進入陰氣。這也是將這一條放在陽篇的最後,以銜接陰篇的原因。這就是醫聖的微妙用意,讀者需要留心。
傷寒病發三日,三陽經脈都已受盡,三陰經脈應該要開始受邪氣侵襲。但是病人反而能夠正常飲食,不嘔吐,說明三陰經脈並沒有受到邪氣的影響。
後人根據這一條,隨意發表意見,實在無法理解原本論述的本意。
傷寒病發三日,少陽脈搏微弱,快要消退了。
這所謂的少陽膽經的氣息,怎麼能夠隨便相信呢?
少陽病症快要痊癒時,會從寅時(凌晨三點至五點)到辰時(七點至九點)之間。
這只是經絡配對的說法,沒有什麼證據可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