川越正淑

《傷寒脈證式》~ 卷二 (29)

回本書目錄

卷二 (29)

1.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中第二

抵當湯方,水蛭(三十個),虻蟲(三十個),桃仁(二十個),大黃(三兩),上四味為末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不下再服。

太陽病。身黃。脈沉結。少腹硬。小便不利者。為無血也。小便自利。其人如狂者。血證諦也。抵當湯主之。

(此條。例於太陽之變。或歸於瘀熱。或歸於瘀血者也。蓋熱之並液者。乃為之瘀熱。熱之並血者。乃為之瘀血也。夫血也者。即液之所化。而液中生血。血中容液。雖然。血液自不能無其分也。填於藏肉之間。而波及於肌肉間。是為之血之性也。填於肌肉間。而波及於藏肉間。

是為之液之性也。是故。熱之或並血。或並液。其候法亦不能無異別矣。今也脈沉結。少腹硬之雖亙於兩歧。而媲於身黃與小便不利。則瘀熱可知矣。故曰為無血也。此乃茵陳蒿湯所之也。小便自利。其人如狂者。此滯於脈沉結少腹硬言之也。諦。審也。抵當湯主之五字。不穩當矣。

桃核承氣湯。亦尤與於此焉。何必於抵當湯耳矣哉。後人謾補添之。可察知焉。)

傷寒有熱。少腹滿。應小便不利。今反利者。為有血也。當下之。不可余藥。宜抵當丸。

抵當丸方,水蛭(二十個),虻蟲(二十五個),桃仁(二十個),大黃(三兩),上四味。杵分為四丸。以水一升。煮一丸取七合服之。晬時當下血。若不下者更服。

(此條。雖意義不背。而既備於上條。則本論之旨。豈敢如此疊重哉。且也。抵當之於丸。猶且可矣。既丸而復煎煮之。冗亦甚矣。未知其可矣。)

太陽病。小便利者。以飲水多。必心下悸。小便少者。必苦裡急也。

(此亦論於裡急之由於水氣者。而對血證者也。雖然。此等之義。既備於抵當湯條。及身黃脈沉結之例。則亦何贅旒之為哉。)

白話文:

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中第二

抵當湯方:水蛭三十個、虻蟲三十個、桃仁二十個、大黃三兩,以上四味研磨成粉。加水五升,煮至三升,過濾去渣,溫服一升,若未見效則再服一升。

太陽病,身體發黃,脈象沉而結實,下腹部硬痛,小便不利者,是因為沒有出血,屬於無血證。若小便通暢,病人卻神志恍惚如狂,則是血證。抵當湯可以治療。

(這段論述太陽病的變化,或歸於瘀熱,或歸於瘀血。所謂瘀熱,是熱邪與津液凝滯;瘀血,是熱邪與血液凝滯。血液是由津液化生,津液滋養血液,血液又包含津液,雖然血液和津液各有不同,但血液充盈於臟腑之間,並波及肌肉;津液充盈於肌肉之間,並波及臟腑,這是血液和津液的特性。因此,熱邪或與血液、或與津液凝滯,其症狀表現也會有所不同。現在脈象沉而結實,下腹部硬痛,雖然這兩種情況有差異,但與身體發黃、小便不利相結合,就能判斷是瘀熱證。所以說為無血也,這可以用茵陳蒿湯治療。小便通暢,病人卻神志恍惚如狂,這是繼承脈象沉而結實、下腹部硬痛這一點來說的。“諦”是審察的意思。抵當湯主治這五個字,不夠妥當,桃核承氣湯也可以治療這種情況,何必非用抵當湯呢?後人無端添加的,可以看出。)

傷寒有熱邪,下腹部脹滿,應該小便不利,但現在反而小便通暢,是因為有出血,應該使用下瀉的方法治療,不用其他藥物,宜用抵當丸。

抵當丸方:水蛭二十個、虻蟲二十五個、桃仁二十個、大黃三兩,以上四味搗碎,分成四丸。每次取一丸,用水一升煎煮,取七合服用,一天內應該排出血液。若未排出,則再服一丸。

(這段雖然意思上不矛盾,但已經在上段論述過了,那麼這篇論著的重點,怎麼能這樣重複呢?而且,抵當丸尚可,但已經做成丸劑了,又再次煎煮,就顯得太繁瑣了,不知道這樣是否妥當。)

太陽病,小便通暢者,是因為飲水過多,必然心悸;小便量少者,必然腹痛裡急。

(這也是論述裡急腹痛是由於水氣所致,針對血證而言。然而,這些道理,在抵當湯的論述,以及身體發黃、脈象沉而結實的例子中,已經闡述清楚了,又何必贅述呢?)